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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果的冒險--Hugo

雨果/雨果的巴黎奇幻历险(港)/雨果的冒险(台)

7.5 / 339,969人    126分鐘

導演: 馬丁史柯西斯
編劇: 約翰洛根
演員: 克蘿伊摩蕾茲 艾蜜莉莫蒂兒 裘德洛 海倫邁柯瑞 克里斯多夫李 雷溫斯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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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小柯

2012-02-06 05:17:38

我想我不是個好影迷


馬丁·斯科塞斯(馬丁 Scorsese)的《雨果》(Hugo)拍得真好:場景設在英國的老牌Shepperton影棚,羅伯特·理查森(Robert Richardson)主刀攝影(理查森的常年合作導演都是奧利佛·斯通、斯科塞斯、昆汀·塔倫蒂諾這樣級別的大師),使用最先進的數字攝影機Arri Alexa,3D效果以卡梅隆的聯合數字立體攝影(fusion camera system)為源文件格式。在高仿真的1930年代法國蒙帕納斯車站中,鏡頭穿梭於精巧複雜的鐘錶齒輪與機器零件的迷宮,快速的移動畫面融合盧米埃兄弟的早期疊加顏色攝影效果,使影片有種復古的暖色神秘感。而《雨果》的情節本身就是一封獻給早期電影藝術的情書,不僅明確地向先驅藝術家喬治·梅里埃(George Méliès)致敬,再現了梅里埃的蒙特勒伊影棚和許多經典片段的拍攝場景,還通過夢境、對話、道具等手段隱性提到了《大都會》(Metropolis)、《摩登時代》(Modern Times)、《柏林:城市交響曲》(Berlin: Die Sinfonie der Großstadt)等早期電影經典。可以說,《雨果》的一切,包括1.7億美元的巨額製作費,都以向電影先驅致敬為創作目的。這是一部獻給電影史的電影。

從這個意義上說,不難理解《雨果》自2011年11月上映來獲得的廣泛業內好評,包括11項奧斯卡提名。然而對我而言,《雨果》固然拍得好,卻不是部好電影。

「拍得好」是客觀技術指標,有業內典範標準參考; 「好電影」則是主觀價值判斷,這涉及到電影的目的與意義,結論因人而異。尤其對電影的創作者及欣賞者而言,雙方對目的意義的認識常常存在鴻溝。以《雨果》中的喬治·梅里埃為例,電影對他是新魔術,是為人間造夢的工具和手段,他的短片具有極強的舞台表演痕跡,在對當時技術條件的運用和對電影作為藝術手段的認識上都是開創性的。從創作者的創新角度出發,梅里埃的短片堪稱歷史經典;但從觀眾的娛樂角度看待,「好電影」則無法脫離時代口味的變遷。一戰前是電影藝術剛剛興起的階段,僅僅觀看螢幕上的現實影像記錄就足以激起觀眾的好奇心,梅里埃的視覺造夢藝術比起單純的記錄不知要神奇多少倍,當然獲得了廣泛的群眾認可與商業成功;然而隨著觀眾口味的改變,尤其戰後,梅里埃的神話題材不再流行,他與百代電影公司的合約也使自己陷於破產境地。1923年百代沒收了梅里埃的星球電影公司和蒙特勒伊影棚,憤怒中梅里埃將自己的電影膠片和大部份服裝道具付之一炬,從此成為蒙帕納斯車站中一個鬱鬱寡歡的玩具糖果店主。但自二十年代末起,對電影理論的研究初步成形,梅里埃重回法國電影界的視線,大眾對他的感觀再次改變。不過這一次他不是作為導演,而是電影資料的保存者和電影藝術發展史的見證人,再次獲得廣泛認可。

這起伏跌宕的鴻溝,也是我對《雨果》的看法。對斯科塞斯而言,他的創作目的是向早期電影藝術致敬,《雨果》的全部精華都在繁複精巧的場景製作和3D畫面效果,承載這些效果的情節和表演服務於視覺感受,細節的合理或人物的立體僅是次要的支架,甚至出離考慮範疇。從這樣的角度出發看待《雨果》,電影完全達成了致敬的初衷,是一次成功的視覺效果示範。

然而從我這個普通觀眾的欣賞角度出發,《雨果》卻是一部沒有靈魂的作品,所有與人有關的細節全是可怕的災難。片中的兩位小演員的表情機械誇張,很難讓人產生情感共鳴;大部份人物性格單薄卡通,包括核心人物梅里埃,其終生的創作目的僅被刻畫為獲得觀眾承認這唯一的層次,任性到近乎淺薄,實在讓人不忍。片中的機械細節設計固然精巧奇妙,但一涉及到人,便退化為愚蠢粗糙,比如雨果躲避車站警員追擊一節,踏出窗外明明有厚厚的窗台可以躲避(這也是他最終的躲避位置),卻必需要先掛在鐘錶指針上,慢慢蹭到窗緣,再滑落窗台。除了營造海報視覺效果,我想不出這細節為何必須如此安排。雨果的夢中列車脫軌一節也很有為了再現這一歷史片段而刻意為之的嫌疑,缺乏必要鋪墊和心理提示,出現得突兀而不自然。

總之,拋卻視覺效果和致敬心態,從電影故事構建與完成的角度出發,《雨果》表現得十分粗糙。當然,情節並非電影藝術的必須,我也分得清所謂主次重點的不同。但既然電影採取了故事作為技術的依託,那麼刻意忽視人物塑造、表演、情節安排等方面的不足也相當愚蠢,難逃小圈子裡捧臭腳的嫌疑。不過最根本的,我想是因為我從不認為電影的最終目的是電影本身。我很難把電影這種藝術形式放到真空中,不與文學、戲劇、舞蹈等其他藝術形式進行比較。我認為所有的藝術形式都是手段,都必須成為創作者世界觀的忠實體現。無論商業藝術或實驗電影,都必須力求形式要素的完善,以最適合的手段展示最適合的內容,在資金場地等物質條件的限制中盡最大可能挖掘題材的深度,拓展思維的可能性。換句話說,我認為藝術形式的終極目的並非藝術本身。電影的盡頭不是電影;技術是電影的必須,卻不是電影的靈魂。作者的思維不超越電影本身,便拍不出好電影。

我很欣賞紀錄片導演埃洛·莫里斯(Errol Morris)。歷史系出身的他以拍電影為社會研究的手段,不論《細細的藍線》(The Thin Blue Line)還是《戰爭迷霧》(The Fog of War),他的探討議題都超越了影像記錄本身,在思維的推理過程中進行視覺創新,拍攝出了我們這個時代了不起的紀錄片作品。另一位讓我迷戀的導演布努艾爾(Luis Buñuel)也以超越電影之上的態度來拍攝電影。他從不使用花哨的機位變動鏡頭剪切,甚至對演員的細節表演都不太在意。作為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超現實主義代表人物之一的藝術家,他用電影作為媒介來表現他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宗教與集權的尖銳嘲笑,對人性枷鎖與自由展望之永恆矛盾的沉思。停拍十五年都不是障礙,因為他的思想從未停止。可以說不超越電影形式的布努艾爾將不成為布努艾爾。

回到馬丁·斯科塞斯《雨果》,這是一部僅僅停留在技術示範和向影史致敬層次之上的電影。其中不乏精彩片段,但整體而言卻缺乏一部經典作品所需的靈魂訴求。也許歸根結底我始終不是個好影迷,我沒法立足於電影的小圈子欣賞這樣一部僅僅拍給電影史的電影。但我想這並不遺憾——電影的胸懷廣大著呢,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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