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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之親切金子--Sympathy for Lady Vengeance

亲切的金子/亲切的金子/

7.5 / 86,176人    115分鐘

導演: 朴贊郁
編劇: 朴贊郁
演員: 李英愛 崔岷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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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名媛狗小剩

2006-01-22 02:30:23

親切的金子:仇殺聚會的誘餌而已


美女金子:仇殺聚會的誘餌

影片名字叫「親切的金子」,影片鏡頭和情節比重也確實沒有跑題嫌疑,忠實地圍繞著金子:金子入獄-->金子在監獄裡培植關係(這讓我想起了我們的黨員幹部上黨校)、殺死吃人的變態「巫婆」-->找回被仇人奪去的女兒-->找到仇人-->策劃並成功組織一次冷酷的集體殺人聚會-->同女兒、情人一起吃雪和豆腐,洗脫罪孽。
這樣簡單的故事情節,在朴導演手裡確實像服刑時的李金子一樣閃著光。影片有殺戮,也有(母)愛;有罪惡,也有無辜;有人格變態,也有理性的行事;天使般的親切笑容(繞有趣味的細節和色彩繽紛的分鏡頭),也有不動聲色的陰險(復仇主題、血腥手段和人性的陰暗)。對不起,一不小心又用了上綱上線的字眼:人性、陰暗。但在我看來,影片的目的確實是在談論人性和陰暗;而我們「親切的」美女李金子,不過是一劑藥引,一根線索,一個誘餌,編劇用她的美貌、不幸、無辜、完美、仇恨、心機和母性引誘著觀眾,慢慢進入影片的高潮:復仇盛宴。
那麼,我們先從誘餌李金子說起。美麗的她18歲時成了未婚媽媽,19歲時她成為一起幼兒綁架案的共犯,一個綁匪的幫兇;編劇在這兒玩了一把黑色幽默,讓此案的主謀白老師綁架了她的女兒,脅迫她當替罪羊。一個綁匪綁架另一個綁匪的孩子,編劇夠狠的。李金子當起了替罪羊,在監獄裡一呆就是13年,其間她用3年時間用漂白水藥死了獄霸,用其餘時間幫助其他獄友,以獲得她們的信任和回報——為她日後的復仇幫忙。影片中的女子監獄佈置的像個幼稚園,鏡頭的顏色也相當溫暖,除了那個被金子毒死的獄霸,每個女犯人都溫和可愛,致使她們入獄的過錯都是微不足道的,似乎並沒有她們純良的本性(在這兒順便讚賞一下韓國的human right狀況)。這些女犯人出獄後的生活和沒入獄的人並無不同,有的甚至比沒有入過獄的女人過的更好,這在我們中國人看來也許有些難以理解:蹲過班房的人還能被社會如此順利地接納?
和這些女犯人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那些後來參加復仇聚會的家長。由於劇情沒有涉及這些家長的過去,我們暫且認為他們在參加復仇聚會之前都是安份守己、清白得像豆腐一樣的好公民吧。在李金子、她獄友和蘇督察的協助下,他們突如其來地獲得了為自己夭折了的孩子們復仇的機會。此刻,變態殺人狂白老師已經被李金子死死地綁在椅子上,嘴裡塞著骯髒的填充物,被金子那把華麗的手槍打掉了2個腳趾頭;痛失孩子的家長們坐在隔壁的一個教室裡,看完白老師殺害他們孩子的錄像,憤怒的火焰熊熊燃燒,恨不得把他們共同的仇人白老師折磨至死。但李金子和蘇督察真的把他們所渴望的機會奉上,由他們選擇時,他們又爭執和互相推讓起來。有人說要交給警察處理,有人說要委託經驗豐富的金子處置,有人說要自己手刃了這個變態傢伙。在統一意見決定親自處決變態老師之後,他們還是犯愁:所有人一起上好,還是各自報復?變態老師是他們共同的仇人,但有的家長又認為這從某種程度上說是個人恩怨。最後他們決定自由組合,想單幹的單幹,想共犯的共犯。那麼,總得有個先到後到的順序吧?最後,家長們抽籤來獲得殺人入場券。他們針鋒相對、此一時彼一時的意見都被麥克風傳到了變態老師的耳朵里,讓這個心理扭曲、已經被金子折磨過一番的變態佬魂魄散了一半。在這個片段中,好公民們的膽小怕事、互不信任通過各種瑣碎的問題表現了出來,而這種瑣碎同接下來的血腥鏡頭放在一起,顯得既真實又荒誕。
復仇即將開始。家長們穿著雨衣(以免染上變態老師的血),按照入場順序在長椅上一字排開,井然有序,甚至互相拉起家常。這讓人想起了「排排坐,吃果果」的童謠,或醫院裡候診的病人。他們是在等著行刑,卻更像在等著挨宰。蘇督察作為韓國的一名公務員,卻做了一件所謂瀆職的事:教這些復仇者怎麼用刀子捅人。他們單獨或成批地進入仇殺現場,再單獨或成批地出來,沾滿血污,甚至因為地板上的血滑倒。一個孩子的姥姥似乎冷靜,卻在變態老師的脖子上狠狠地插了一把剪刀。剪刀像發條擰子一樣和變態老師融為一體,把他變成了屍體。蘇督察把剪刀從屍體上拔出來時,我真擔心導演會有恐怖片情結,讓屍體像發條玩具一樣機械運動。剪刀靜靜地脫離了屍體,符合常理地滴著血。馬上,鏡頭一切換,家長們開始收拾仇殺現場,倒血的倒血,拖地板的拖地板,抬屍體的抬屍體,真是眾人拾柴火焰高,分工合作非常合理,仇殺現場很快就收拾完畢。一切就像沒有發生過,家長們原先的憤怒、仇恨,和發洩的快感馬上從他們臉上消失了,比馬路邊的一汪積水蒸發的還快。果然是萬事開頭難啊,起初他們並不能適應真的獲得仇殺機會的現實,但仇殺一旦開始,就這麼輕易地結束了。他們為了防止日後有共犯出賣自己,一起拍了合影,而現場的血腥味兒一定還很濃厚呢。現在,,有了合影,誰也不會被出賣,人神共憤的仇人已經被刨坑埋了,連同他們的憤怒和顧慮還有罪惡都一起埋了。用仇恨結束一個人、一個變態佬的性命就這麼簡單。接下來,他們來了一場慶功宴,圍坐在麵包店的桌子前,品嚐親情的金子做的美味糕點,唱著生日歌,討論著恍惚經過的天使,然後寫下自己的帳戶號碼,以便請李金子日後將當年交給變態老師的贖金還給他們。這段情節,不免讓我想到2個字:分贓。導演安排了這個細節,到底是何居心?故意讓人想起這2個齷齪的字嗎?
這個復仇聚會打開了一個小缺口,從中可以看見人的報復本能是多強,強得可以毫不猶豫地殺一個人。這個人該不該殺,是不是該由他們來殺,應該怎麼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有沒有一個標準答案?有的話,該由法律決定嗎?法律也許代表了社會上大多數人的意見,但不見得代表了當事人的意見,要不當事人也不會親自解決罪犯。如果法律不能代表當事人的意見,而只代表了不相幹的大多數的意見,那它還有什麼用?法律很多時候只是馬後炮。這些殺了人的家長確確實實地殺了人,但沒人把他們送進監獄,他們若無其事地去當自己的好公民,也許他們以後會想起仇殺這件事,但隨時間推移他們會越來越無動於衷。而李金子因為被迫成了綁架孩子的幫兇被關了13年,還被奪走了孩子,她的獄友也因為各種小過失(同仇殺行為相比)而在監獄裡贖罪,付出代價,這個現象告訴我們什麼?我想到的是:一,如果不小心犯了罪,千萬不要被抓個現行;二,共犯越多越安全。
看,這個仇殺聚會更像一則脫罪小貼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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