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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殊

2006-01-30 17:18:34

無關愛情——評《斷背山》


There’s Nothing About Love: Brokeback Mountain

從去年夏天就開始期待的片子,本來要去看首映的,卻由於種種原因一誤再誤,今天幾乎是第四次為了《斷背山》去影院,才終於如願以償。片子長達134分鐘,節奏流暢舒緩,卻沒有一個廢鏡頭,觀眾完全沉浸在半世紀前懷俄明的草原風光里,那裡的天空很藍,雲朵很軟,有著紅色的房頂,綠色的原野和一望無際的雪白色羊群。在陽光間歇灑落的林間小徑,你先看到的是並駕同行的八匹馬蹄的影子,然後鏡頭上移——馬上的人穿著乾淨的格子襯衫和牛仔褲,白色與黑色的帽沿壓得很低,樹葉的陰影落在他們的臉上。當然還有吉他的聲音,影片中一直連綿不斷的吉他彈奏,讓我想起兩年前住在隔壁的男孩子——我一直認為他很開朗,但有一天晚上當我無意經過他的房間,我看到他的朋友(另一個男孩,他最好的朋友)在用電腦,而他就坐在一邊的黑暗裡默默的彈著吉他。我不記得當時說了什麼,只是每次想起來的時候,總覺得那時候正有月光從窗間流瀉到他的臉上,構成了記憶里一個完美的剪影。吉他的獨奏——詮釋寂寞?卻又不完全是,更多的是一種抒發,用感染力最強的媒介——音樂,把自己內心深處潛藏的情感一點點揉進去表達出來,而需要表達的這種情感又往往是很難被世人所理解和認同的。

總會把《My Own Private 愛達荷》一併拿出來比較。導演Gus Van Sant本來是《斷背山》編劇兼製片Diana Ossana最為看好的導演第一選擇,Gus卻放棄了這部片子。於是李安接手了。初看此片,就算完全無法接受同性感情,或是因為片中濃重的牛仔口音看不懂劇情,也會單純的被鏡頭所傳達出來的美麗所震撼。不只是風景,每個鏡頭的運用,人物表情面貌的特寫,每一處簡單的場景:白晝,黑夜,草原,溪流,湖泊,天空,樹林,營火,羊群,甚至混亂嘈雜的鬧市,甚至塵土漫天的公路,甚至混亂不堪的汽車旅館;再看原著,兩個高中沒畢業家境貧寒的農莊小子,那些赤裸裸的性/粗口描寫是很難和「美」掛鉤的,甚至和時下流行的「暴力美學」也完全沾不上邊:Jack是個一嘴齙牙之後中年發福的小個子,Ennis則瘦的像根竹竿而且傷疤遍體。於是有朋友開玩笑的說:李安把《紅高粱》拍成了《霸王別姬》。

回到《My Own Private 愛達荷》。同樣是藝術性很強的文藝片(或者歸類成Gay片),同樣是沉重的逼得觀眾喘不過來氣的悲劇,同樣是兩個天涯淪落入,同樣是一段說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斷背山》里是禁忌(Ennis少年時代的夢魘是同性戀者會被人打死,他根本不敢設想自己可以和Jack在一起),而《愛達荷》中Scott是市長的公子,他最後因為自己的前程和利益理所當然的拋棄了Mick。再看《斷背山》,Jack不斷的和他父母說自己要離婚,和Ennis一起經營自己的農場,只是他沒有等到;而Ennis這一邊,他可以放下妻女的羈絆,然而卻放不下世俗的眼光。

有個心理醫生告訴我,愛的昇華是對生命的延續,也就是說,當兩個人相愛的時候,他們就會有撫育下一代的想法。我不知道這種理論是從哪來的,但愛情是個太複雜的東西,單純的「和對方在一起」確實不是愛情的全部。愛是包容,是理解,是為對方的幸福付出自己的一切,愛是恆久忍耐,愛是犧牲。而Jack與Ennis更多的是互相對彼此的需要。你當然可以說他們在愛。只是這種愛並不是每個人生命中的唯一。導演Gus是仁慈的,在《愛達荷》的片後花絮中,當Mick再次昏睡在公路上,他的哥哥把他抱上車,帶他回家,天邊的雲幻出了一張微笑的臉。沒有了Scott的照顧,Mick仍然是Mick,他仍然要繼續活下去。而《斷背山》,李安已經添加了太多溫情的東西賺足觀眾的眼淚。

然而,真要把所有一切都提升到一個愛情的高度嗎?似乎只要拿愛情做幌子,一切都是可以原諒的,一切都是可以寬恕的,但是我們的生活並沒有因小說與電影的渲染而充滿希望。《斷背山》中感動我的並不是所謂的愛情(如果是,我將咒罵Ennis的懦弱和自私),而是對往生似水年華的追憶。

當Jack和Ennis第一次相遇在斷背山之夏,他們都還不滿20歲。Ennis說他不是同性戀,當然,Jack也不是。只是在那一個特定的時間,特定的氛圍,特定的環境,一些年輕的、激烈的、美好的事情就這樣莫名其妙的發生了。沒有對與錯之分,只是,限定在這種特定時間/空間發生的感情不能準確的定義之為愛情。至少在那個夏天的時候它還不是。而後影片繼續,主線是Ennis的乏味冗陳娶妻生子的「正常」生活。他是一個牛仔,他嚮往的是回歸自然的原野和天空,他的心無限廣博,而家庭那黑暗狹小的空間就像一隻籠子,他就像是困在籠子裡的一隻猛獸——他需要發洩,所以他不斷和別人打架——但這還不夠。他需要的是廣闊的天空和原野,他需要的是冰冷的溪流和茂盛的叢林,他需要的是同樣強壯充滿憤怒充滿慾望的身體,像野獸一樣,像他自己一樣。顯而易見,他愛Jack,或者說,他愛的不是Jack,他愛的是那種生活,那個年輕的無憂無慮的年代,那個一去不復返的斷背山之夏。

前幾天的時候在倫敦,坐地鐵,有個流浪藝人在彈一個非常熟悉的調子。開始我怎麼也想不起來,直到經過他的那一剎那,我突然發現那是David Bowie的《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我把當時自己身上所有的錢都給了他,我沒有敢回頭,因為在那個剎那,我突然熱淚盈眶——不是因為大衛爺爺,我早已經不是他的歌迷了。連前幾天網上搖滾論壇的朋友看到我,還調侃我的歌特裝扮,說我已經徹底脫離了他們的Glam陣營。可是我不能解釋,在我突然再次聽到大衛爺爺的歌,聽到一個陌生的流浪藝人在地鐵里彈奏,我竟然會無緣無故的流淚——我不能解釋這種可笑的行為——或者只是因為那個熟悉的調子,再次把我帶回30年前那個璀璨的黃金年代,就在我離開那個地鐵站的剎那,我只感覺華麗搖滾又死了一次。

世上有些東西不能僅僅歸類為愛情。Jack和Ennis,你可以用狹義的「愛」來定義他們是戀人,但也可以說他們是朋友,是親人,是兄弟。他們所要的不過就是遠離世人的責難和羈絆,在原始的自然環境裡重複重複再重複他們的斷背山之夏,打獵,騎馬,露營——他們因各自的「天性」而在一起,對他們來說,在乏味混亂的生活中,唯有彼此象徵著自由、熱情以及一切的美好,是彼此的另一個自我,是靈魂的唯一所在。影片最後的神來之筆,是那兩件調換了裡外順序重新套在一起的襯衫,當Ennis為Jack的牛仔襯衫繫上最後一粒紐扣,「繫好了,」他對著空氣自語。年華的消逝恐怕是一切消逝中最為可悲的。愛情可以重來,失敗可以繼續,錯誤可以彌補,但時間的逝去卻是永遠也找不回來。兩件襯衫的袖子上保留著20年前的血跡,思緒飄回了那一年的斷背山,19歲的Ennis和Jack在草地上打著滾,抱成一團。



Yomi

Maidstone
200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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