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astica
2006-09-04 22:58:47
把一個英國故事搬到了米國chicago,很無趣
看以前曾有很大希望,部份原因是john cusack
不過!我討厭裡面那個胖子,我討厭zeta-jones,我討厭梳個辮子的
tim robbins 我討厭那個homely的女主角。。。
總之,cast糟蹋了這本書和這部電影 自言自語的表演方式也很可笑,太自戀了,而他本來不是這樣的人
ps 1.轉讓,北京自取
2.演另一個手下的那個演員不錯,我喜歡
3.belle & Sebastian不錯,還提到了我喜歡的jesus and mary ch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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