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訊息
喜劇之王 [港]--King of Comedy

喜剧之王/KingofComedy

7.2 / 7,536人    85分鐘 | Japan:90分鐘 | USA:89分鐘

導演: 李力持
演員: 周星馳 張柏芝 莫文蔚 吳孟達
電影評論更多影評

李翼

2006-11-18 17:18:43

兩個喜劇之王


羅伯特德尼羅是黑幫老大,是血性老頭,還有個稱號是「涼麵笑匠」,但如果你認為他的喜劇細胞是在老年開始分裂,從而出演《老大靠邊閃》系列,《作秀時刻》等這樣的電影,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早在1983年,羅伯特就被老搭檔馬丁西科塞斯同志,捧為《喜劇之王》(The King of Comedy),這個名頭聽上去夠駭人的,羅伯特德尼羅在當時就想拓寬戲路了,有這樣的前瞻意識,也難怪日後會被評為活著的,最偉大的電影演員。

 

那在這部《喜劇之王》中,他演的是一代功成名就的喜劇明星,當初是如何通過刻苦努力,勤練基本功而得到最高的地位的嗎?羅伯特可能會這樣拍,但馬丁這老頭,絕對不會這麼做。老馬的特別之處,源自他的堅持,當然還可以說成是偏執,他體弱多病的童年,使他有足夠的時間與心思,來嫉妒,質疑傳統意義上的英雄。雖然他號稱「電影社會學家」,但他影片中的男主角,無論在從事什麼職業,比如上帝,司機,馬仔等等,唯一不變的是角色的性格,那是一種脆弱,內斂,是男性在今夜無人喝采時,留下的珍貴的淚花,這是馬丁個人的性格寫照,或是他一貫的電影切入點,已經並不重要。

 

馬丁西科塞斯並不像很多叛逆影人那樣,露骨的表現出對於奧斯卡的不屑。恰恰相反,他是奧斯卡大叔的一個執著的等待,追隨者。但評委似乎也在不約而同的想共同成就一個「無冕之王」的傳奇,或是一項吉尼斯紀錄,甚至是想把馬丁西科塞斯本人也擠壓成他電影中的男主角。

 

不妨大膽設想一下,有朝一日,當馬丁已經老的控制不住自己的時候,他會在手臂上綁上手槍的彈射裝置,躍上奧斯卡的頒獎台,然後劫持藝術和科學學院的院長,或者是剛巧在頒獎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接著手腕輕輕一甩,有槍在手,橫眉冷對台下的一干嘰嘰喳喳的明星,大喝一聲「Are you talkin' to me?」

 

這時

 

台下鴉雀一片

 

接著又是笑做一團,並起立鼓掌,經久不息

 

台下的反應,應該是馬丁所不願意看到的。而這一瘋狂舉動本身,可能已經存在於馬丁的腦海里很長一段時間,他無數次的在意識中演練著這個段落,希望能跟隨著自己影片中的男主角們,去成就一出無與倫比的戲劇謝幕。

 

美國影評界的老頭ROGER EBERT羅傑艾伯特對《喜劇之王》不是很喜歡,他覺得這部電影的節奏有問題,馬丁不能很好的掌握全局,我的看法與前輩是略同的。這部電影的社會諷刺性並不是很到位,題材即使在當時看來也不是很新鮮,無非是一個小人物,想盡辦法要躍上喜劇舞台,但是別人不要他,最後他綁了個腕兒,上了台,還出了名,美國人對這種不折手段,樂於表現的人,一向是歡迎的,不論是在螢幕上還是現實生活中。而在電影〈喜劇之王〉中,馬丁西科塞斯並未將精力放在最後的意外出名上,反而一直強調羅伯特的偏執與脆弱,我對這些老套的心理刻畫有點厭倦了,我相信羅傑艾伯特也是。但馬丁沒有厭。

 

羅伯特德尼羅穿著小一號的西服,繫著紅領帶,蓄著人見人愛的小鬍子,費盡心機要在電視上逗人樂,一個職業的逗笑者,在公眾視線之外,卻往往是個抑鬱症患者,這樣的例子不在少數。

 

〈喜劇之王〉是部不錯的美國電影,而在中國香港,有一部同名電影,由周星馳先生主演,也被看做是他本人的半自傳體影片。不過,問題來了,羅伯特德尼羅至少是在說「單口相聲」,而周星馳在〈喜劇之王〉,卻只是個文藝青年,一個電影愛好者,與喜劇無關。

 

我認為,周星馳先生是不想把這部戲做成喜劇的,他在電影中除了想告訴你他是個演員之外,還想對你說,這是部劇情片。他飾演的尹天仇,在餅乾盒子裡,除了放些個人資產外,還有一本表演藝術方面的課外書,他植根於社會基層,以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系統理論武裝大腦,天才般的將社團收保護費和夜總會公關這樣的社會活動,都納入自己的表演體系中,並將它們變成一種獨特的行為藝術。尹天仇雖然最後只是在街道小劇場裡有了點大名氣,但請不要忘了,他在片尾還做過一次沒有CUT,沒重來,沒劇本的意料之外的「走穴」演出,在我看來,這完全是對我國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理念的外延拓展,即周氏的「生活戲劇」理論。

 

一個根本想演正劇的小青年,卻一不小心成長為〈喜劇之王〉。周星馳這部電影的市場策劃,在設計海報時,卻安排了一條與電影,主角根本沒有發生關係的斑點狗作陪,只是因為它在當年很紅。

 

我可以懷著沉痛的心情想像,這對於一心想鑽研電影表演,導演藝術的史蒂芬周先生來說,無疑是痛苦的。他在成龍〈玻璃樽〉中作客串時,也有自己被狗拖著,在地面滑行的鏡頭,也足以體會,周先生對於此類生物「搶戲」的厭惡。不過,幸虧當年只是斑點狗當道,要是輪到侏羅紀恐龍橫行的話,那海報上留給星仔的生存空間,就更小了。

 

喜劇之王是頂特大號的帽子,戴它的人,需要有永遠發洩不完的幽默細胞,而這些笑話,又需要不過份粗俗,最好閃爍著智慧的光芒。這種要求對正常人來說是苛刻,甚至是過份的。正如這篇文章一樣,我也希望每隔幾十個字,就有一個包袱抖出,而在最後還有一個暴笑,智慧的收尾,但行文至此,我自信達不到這個要求,也不想去刻意,所以,〈喜劇之王〉一文就此告一段落。

  舉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