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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背上的法庭--Courthouse on Horseback

马背上的法庭/CourthouseonHorseback

6.7 / 251人    France:101分鐘

導演: 劉杰
編劇: 王力扶
演員: 李保田 呂玉來 楊亞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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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6 16:18:58

鄉土中國的司法圖景——《馬背上的法庭》


最早是在《南方週末》和《人民法院報》上看到的有關雲南山區馬背法庭的圖片報導。對於幅員遼闊而社會經濟發展極不均衡的當代中國,看到我們的同行在那樣一種艱苦條件下以他們的方式運行著司法機器,感動亦感慨良多,但並不感到奇怪、陌生。

在我們的身邊,總是有一些人過著我們可能無法想像或無法接受的生活,以及為了生活而工作,或者為了工作的生活。也總有一些人並不拿大片、票房當回事,而願意把這些來自現實生活的新聞素材或小說故事搬上螢幕。在我看來,《馬背上的法庭》與《那山 那人 那狗》、《可可西里》、《天狗》等影片可以歸為一類,再往前推,可以追溯到《押解的故事》、《《被告山槓爺》、《秋菊打官司》。它們介於主旋律與文藝片之間,以現實眼光、用電影作載體、反映社會問題;它們有故事,又富於寫實性;他們較少煽情,也不刻板,更不荒誕,我稱之為社會片。是我喜歡的一類。

《馬背上的法庭》講述了三名司法工作者進入滇西少數民族山區巡迴審判短短幾天裡處理的案件以及發生在他們和周圍人身上的故事。46歲的摩梭族女書記員楊阿姨因為沒有文憑,按照政策被安排離崗退養,辦完案件後她將留在當地的家鄉;年輕的彝族大學生法官阿洛作為接替者第一次跟隨下鄉,除了辦案外,還將到未婚妻的村寨完成婚禮;五十幾歲的鄉村法官老馮是這支隊伍的主心骨,遇到棘手的案件總還得靠他處理,他的一位同事20年前因為意外永遠留在了這條路的陡峭山崖下;還有一頭失而復得的老馬,沉默而嫻熟地馱著國徽一路行進在蜿蜒曲折且不無險況的山路上。

這個新舊交織的3+1組合,不免讓人聯想到那個更有名的唐玄奘西遊團。不同的是,這次的使命是代表國家處理發生在少數民族地區的案件糾紛。這樣一種時空場合,註定交錯出衝突和戲劇性。

衝突之一來自法律下鄉過程中遭遇的與少數民族沿襲已久的鄉規民約、宗教風俗的衝突。比如,馬背法庭自己遭遇的「盜馬案」,三人在摩梭族雞肚寨過夜時,馬以及背負的國徽深夜被偷,急得團團轉的老馮提出要報案,而當地山寨女長老提出:「偷馬的事能不能不叫公安來」;女長老先把自己的馬給了老馮去用,然後憑藉其自身權威和族群、宗教的力量、方式設法找到了被偷的馬,在她看來事情算是圓滿解決,而老馮還在追問:「偷馬的人呢」。在這裡,老馮考慮的是「盜馬案」已經構成刑事案件,必須由國家公權力介入,交由公安處理,依法追究盜賊刑事責任;而女長老考慮的是當事人和整個村寨的名聲,在一個抬頭不見低頭見、眾人連結為一體的熟人社會,用道德自律或族規家法來處理有時比法律更有作用,更可行、更宜被接受。

另一個案例來自彝族雞尾寨,阿洛的岳父姚葛是寨子的主任,鄰村的羊越界進了該村的地盤吃了該村的草,按照該村村民民主形成的所謂村規民約,「羊子吃了我們的草就是我們的羊」,於是這位姚主任趁著喜事把羊宰了大宴賓客。鄰村村民上門來討說法,要求賠羊,老馮趁著酒勁毫不留情地罵姚葛「不懂法」,阿洛也為著他「法律的尊嚴」而吐出一句「不合法」,立刻激怒了岳父,老人認為他「胳膊肘往外拐」,憤憤地把女兒推進屋,揚言不把女兒嫁給這個「公家人」了。已領了結婚證的阿洛與新娘連夜出逃,又被鄰村人看作是「壞了彝族的規矩」,「不打官司了」。在這裡,先是所謂民主形式下形成的村規民約因違反法律規定、侵犯他人權益而明顯無效,後是身為「法院的人」的阿洛公然挑戰民族習俗,引起族人的普遍不滿。影片沒有給出這個案件的最後處理方式,而是表明,外來的介入使得案件的處理變得不再可能,也不再需要。用老馮的話說:「不打官司」的背後實質是不再相信、承認法院了。

衝突之二來自己為鄉風打磨、深諳情理法各種三味的老法官與新加入的年輕法官的觀念衝突。老法官有一套來自經驗的實用辦法,年輕法官有一套來自理論的現代理念。於是,在老馮看來並無不妥的幫被告從原告處牽出豬仔滿街跑,卻引起阿洛對法官形象的擔憂。而對於普米族雞喉寨發生的豬拱罐罐山(骨灰冢)案中當事人帶有迷信色彩的訴求(辦場法事),阿洛以法律不支持迷信為由簡單地加以駁回,卻並不能徹底化解糾紛,最終還須老馮出馬調處。對於前一案例,事實上是一個執行問題,在當時的情形下,要想通過正規的執行程序、甚至出動法警保證法律的強制力來執行,不僅太費周折,而且興師動眾,於時效性、經濟性上都不足取;相反,對於正等著一個說法的村民而言,法官自己動手牽豬,是最簡單、及時、有效的方式。對於豬拱罐罐山(骨灰冢)案,涉及的其實是法律與宗教(包括被視為迷信的宗教儀式)的衝突,老馮的處理方式——支持要求賠償的訴訟請求,至於法事則不置可否——頗富智慧,其實質是將法律/司法限制在其必須且可行的領域而不越界,讓法律的歸法律,宗教的歸宗教。

影片最讓人難受不安的一幕是那個離婚引發的房產糾紛中,貧苦不堪的山民村婦,趴在地上四處打轉並執拗地發出示威的乾嚎,以此作為她本能、直接並且也是唯一可以表達自我意願的方式。那一聲聲如動物般的乾嚎(請原諒我這樣比喻,事實上給我的感受確是如此),所反映出來的人的生存狀態,真叫作命如草芥。所以,難怪老馮也束手無策。這樣的情形提醒我們:法律問題,歸根結底是社會問題。似乎可以認為,「溫飽線下無法律」。應當認為,如果一個人連溫飽也解決不了,那麼偷搶便是正當的,因為對於他(她)來說,生存的意義大於財產權;如果一個社會不能保障普通民眾的生存溫飽,那麼這個社會的法律註定會局部失效,從它所不能保障的領域退出。正因此,老馮的束手無策與其說是司法的尷尬,不如說是整個社會制度的尷尬。

雖然其中一段摩梭村民在草海邊點起營火,圍著國徽跳鍋莊,甚至以宗教儀式向國徽祈福的劇情似乎有刻意迎合主旋律之嫌,但總體而言,整部片子還是較好地表現出難得的樸實與克制。樸實在於人性的自然真實流露、現實司法運作和傳統民族文化的「原生態」展示。在這部影片中,「法官也是人」,他們不是「高大全」,他們也有各自的兒女情長:被老馮一直提醒著「先辦案子再結婚」的阿洛,最後帶著新婚的妻子「私奔」了;1970年代末經過選拔成為法院幹部的楊阿姨,因為職業身份與民族身份的衝突,終身未嫁;一肚子不合時宜、妻女別離、執著自負的老馮,也會醉酒失態而實則是袒露心跡,會在深夜與楊阿姨的對談中透露出欲言又止、黯然神傷的情愫。克制在於影片在處理人物關係和情節上,譬如老馮與妻女、楊阿姨,早年遇難同事之間的情感,楊阿姨的離退,老馮的死,等等多只是點到為止,不「過」、不刻意煽情。

整個故事看起來像是行進中的鄉土中國司法現實境遇的一個隱喻。山路蜿蜒,眾聲喧譁,你要面對各種曲折、尷尬、質疑、衝撞,甚至孤獨而行,墜入懸崖……「在這裡現代司法體制就像馱在馬背上的國徽在顛簸中緩緩向前行」,導演劉傑這般認為。在這個城市化、工業化、現代化乃至全球化已經成為主流的變革時代,傳統的鄉土社會已被改造地面目全非,影片所反映的滇西少數民族地區或許只是一個極端的例子,但對於更多社會經濟發展極不均衡的地區而言,在這「四化」過程中遭遇的衝突卻並不會見得少。

影片取材自雲南省寧蒗縣法院基層巡迴法庭的真實事蹟,被評為第63屆威尼斯國際電影節地平線最佳影片。我一直奇怪這樣一部得到從最高院到當地地方法院支持,「全國政法系統推廣放映」的影片,怎麼單位就一直沒組織觀看?

值得一說的是,廣東飛仕出品的這張DVD,製作較以往印象中的正版碟要好,雖然封面上的一段評語不倫不類,卻有不少特別收錄:「戲霸」李保田紀實、有趣的拍攝花絮、拍攝進程的膠片日記、一首摩梭族民歌、導演狀態記錄、劇照欣賞等。

附:在線觀看地址:http://www.3way.cn/ClipDetails.aspx?TypeId=7&ClipId=1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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