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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遺忘的天使 --All the Invisible Children

被遗忘的孩子/被遗忘的天使/看不见的孩子

7.6 / 3,567人    124分鐘 | Canada:116分鐘 (Toronto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

導演: 米狄查理夫 艾米爾庫斯杜力卡 史派克李 雷利史考特 吳宇森
演員: 凱莉麥唐納 蘿西培瑞茲 大衛休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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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pro

2007-09-23 09:44:48

All About Children


 《All the Invisible Children》中文翻譯有「所有被忽視的孩子」或「被遺忘的天使」等。

         我分了3次看完了這部電影,說它是電影是因為它採用的是電影的拍攝手法,從意義上來說這部片子更像一部公益的紀錄片。它講述了七個不同國家裡,不同孩子們被社會和家庭忽視的同樣命運,所以電影是由七個國家不同的導演各自拍了一個小故事拼盤而成的。中國那一段是由吳宇森導演,當然由於相似相溶的道理,中國這一段給我的共鳴大一些。

         我一直認為兒童是這個人類社會中最弱勢的群體, 因為他們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沒有足夠的自我保護能力,沒有足夠的辨識能力,這個年齡正是塑造一個人人生觀和世界觀的時候,所以兒童群體是最容易被忽視也是最容易受傷害的群體,他們的呼聲他們的意見都得不到重視,他們的利益更多是來自於其他人的維護。這也是為什麼「少年英雄」題材類的影視、書籍、動漫在青少年中廣受歡迎,表明了他們希望他們能得到更多的重視和平等的對待的渴求,正是這種渴求得不到滿足,他們只能在其他地方找到這種滿足感。

         在中國,兒童的權益更多的被看著為擁有讀書的權利。接受教育的權利確實是非常重要,因為這屬於一個人成長的權利。在中國貧窮的地區,孩子能從失學回到課堂是個很大的進步了,但這僅僅是個開始,我們不能僅僅因為這個就忽視了孩子其他方面的權利,然後只要能讓所有的孩子能進入到學校接受教育,我們就的進行單方面的教育,中國近二十年的教育一向不注重與孩子的溝通和交流,我們把模式化的教育套用在每一個孩子身上,甚至把教育當作一種績效來競爭。彷彿都忘記了我們也曾是孩子,孩子也是活生生的人一樣,太多時候根本沒把孩子作為一個人來對待,沒有給他們足夠的尊重和足夠的平等。是不是我要來責怪我們國家的教育?當然不是,現在這樣的聲音太多了,沒用,改變不可能來得快,也根本沒討論出一個實際可行的方案。何況這本就不是國家教育單方面能改變的,而是整個社會的思維導向需要改變。我這也不是想討論教育問題,我只是想到了兒童這個群體的權利問題,教育的問題說明了兒童的權利根本得不到重視,他們是社會最弱勢的,他們只能跟隨社會的導向而發展,根本無法選擇其他方向。

          本身這個世界就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或者說是完全不平等的。但是人類社會的進步,一直是因為在追求一個理想的社會,也許理想社會在過去、現在、將來都不會存在,但是人類儘可能去追求,去接近,這就是社會發展的一種原動力。就像夢想不一定能實現,但它存在的必要比實現的必要更大。所以一直會有人為兒童爭取作為人的完整權利,會為曾是兒童的人們爭取平等的權利。

          教育只是單方面的暴露了兒童權利的問題,影片中兒童教育的問題也只是其中小小的一部份。七個片段,我們可以從中看到戰爭、家庭、社會、毒品、階層等等問題對兒童的傷害和影響,在惡劣的生存條件下,弱肉強食的森林法則占主導,兒童這個弱勢群體必定被忽略,但這個群體恰恰又是改變未來的希望。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能理解關於繁衍和延續的意義,也許繁衍和延續的問題對個體來說實在是遙遠了和無能為力。中國有句古話叫「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各個民族對血脈的繼承都看得非常重,這也大致說明了繁殖是每個生物最基本的本能。記得去年的一部電影《人類之子》就講了這麼一個故事,人類失去了繁殖能力,絕望籠罩了整個世界,整個世界都失去了秩序,而僅有的一個孕婦成了「暴力橫行的滅絕冷氣中一縷延綿未絕的暖流」(該句借鑑老美的電影點評)。

           我並不是想誇大繁體問題的嚴重性,這種科幻猜想只是出現在了電影中,比起整個人類失去繁殖能力這種事情,我寧願相信世界毀於星際大衝撞。但的確,曾是兒童的我們必須認識到,沒有個體能一直生存下去,我們的思想我們的追求都要由後代來繼承,把目光放大到整個宇宙,人類死亡和誕生的交替彷彿如同每個人身上細胞的新陳代謝,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整個人能健康的生存。我們就是整個人類的細胞,為什麼人看著自己的孩子會感覺到幸福和溫馨,因為他們身上繼承著我們的血脈、我們的思想,他們就是我們生命的延續、希望的延續。套句標語,前人的精神永遠活在我們的心中,我們的精神永遠活在後人心中,一代又一代。

           扯到人類延續確實是太大了,回頭再來看看些實際的。肯定大家都遇到過在街上一群小孩分散在街道的各個角落要飯吧,而且方式很激烈,抱住你的腿不給錢不放。就算沒遇到過,至少看電視看報紙上網總能看到過類似的新聞吧,這些小孩由大人教唆去要飯,要到的錢然後全部上繳,而孩子們每天的回報只是點充飢的稀飯,要不到的還要遭到毒打。所以就有過這麼一個討論,遇見這些孩子,是該給錢還是不給錢呢?給,後面的大人會繼續趕他們出來要飯,惡性循環;不給,孩子回去會挨打,有人想說好了大家都不給,那些大人就不會再讓孩子出來要飯了,本身「說好大家都不給」這個想法就不可能成立,何況就算不要飯了,那些人就不會趕著小孩去做其他嗎?比如像電影裡的去賣花,或者乾脆去黑煤窯。這都是我們身邊的日夜目睹到的事。社會上有很多好心人,募捐、贊助、支持公益事業,良心上是逐漸好轉了,但是現實改變的力度並不夠大,兒童的權利依然水深火熱之中。

           看了這部片寫了這些,只是希望大家能對此能多一點點關注,對人類的兒童權利的保障更多一點支持,也是一種提醒,這個世界不是想像中那麼美麗。

         "All grown-up were once children.althouhg few of them remember it."

         下面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包含了一整套普遍商定的準則和義務,在追求一個公正、彼此尊重以及和平的社會的過程中,將兒童放在中心位置。

          《公約》確立了世界各地所有兒童時時刻刻應享有的基本人權:生存權;全面發展的權利;免遭有害影響、虐待和剝削的受保護權;全面參與家庭生活、文化生活和社會生活的權利。《公約》通過確立保健、教育以及法律、公民和社會等方面的服務標準來保護兒童的上述權利。這些標準是評價進步情況的尺度。批准《公約》的國家有義務在採取行動和制定政策時考慮兒童的最高利益。

《公約》建立在以下四項基本原則之上:

1. 不歧視(第2條);

2. 兒童的最大利益(第3條);

3. 兒童的生命權、生存權和發展權(第6條);

4. 尊重兒童的意見(第12條)

所有兒童,無論他們出生在哪裡,屬於哪個種族或民族,無論是男孩還是女孩,富有還是貧窮,都必須得到充分的機會,成為社會有用的成員,並且必須享有發言權,他們的聲音也必須獲得傾聽。

《公約》將兒童定義為18歲以下的男孩和女孩,並認為每一位兒童既是一個獨立的個人,又是家庭和社會的一份子。兒童享有一個人的全部權利。

1989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就《公約》中的上述一系列承諾達成了一致意見,自此已有191個國家批准了《公約》。這是有史以來得到最廣泛接受的國際人權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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