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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布羅陀岩石

2007-11-18 04:39:02

《單挑》,父親,我,灌籃高手,Hill以及我的籃球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斯派克李,丹澤爾華盛頓和雷阿倫加上籃球,似乎是不得不看,而且似乎是在HC不能不被提到的電影了。中文的譯名《單挑》很血性,加上一個體育電影的架構,讓人很容易的想到好萊塢其他體育電影的傳統套路:絕對的英雄主義,永遠要面臨的多如牛毛的困難,以及永遠的戰勝困難終獲成功的結局。可惜或者可喜的是,這並不是一部傳統意義上的好萊塢體育商業電影,相比而言,這更是一個親情電影,只是用了籃球作為載體,溫情脈脈溫暖心懷。

 
一個父親因為錯手殺妻墮入牢獄,而名叫耶穌的兒子卻已經成為了美國高中籃球界的第一球星。在他選擇進入哪所大學的關鍵時刻,父親被特批出獄一週為了勸說兒子加入州長指定的大學。但是兒子對於母親的懷念讓他永遠無法原諒那個粗條無禮的父親,但是父親用他的愛不懈的努力著,並最終在一場單挑後贏回了兒子的心。

故事並不復雜,線條十分簡單,場景是紐約布魯克林的貧民區,沒有精彩的被剪輯過的籃球比賽畫面,有的只是人物之間尖銳的矛盾衝突和對人物心理活動的起伏描寫,無論是父親還是兒子在這場註定沒有勝者的爭鬥中都免不了一番掙扎,影片用了大篇幅講述父子之間一次又一次的衝突,並運用倒敘的手法來加深親情的氣氛,尤其是那時空倒轉一般的兩次單挑,那正是影片的高潮所在,兩次都是實力的巨大不對等,都是一個人佔著絕對的上風,原來是父親後來是兒子,可是他們的身份和他們的血緣關係卻永遠不容質疑,想像一下和自己的父親對峙著是怎樣的感覺,當父子像敵人一樣劍拔弩張的時候,是怎樣的一種心痛,而當單挑結束,一切歸於平淡時,心中泛起的感情又是怎樣的一種失落?

 

影片的開頭是美國各種街頭籃球場人們打球的場景,很唯美很慢悠悠,突然讓人產生了一種錯覺,彷彿這並不是一部電影的開頭,而是NIKE耗資巨大做的一個廣告。街頭籃球場是美國街頭文化的象徵,HIPHOP和籃球又正是所謂街頭文化的圖騰,導演沒有放棄對其鍾愛的街頭文化的描寫,從街頭球場到影片開端那次街頭的比賽,影片運用了簡單的鏡頭手法,長鏡頭沒有剪輯完全表現真實的籃球和真實的街頭文化。加上紐約這個美國籃球的聖地,一切都足夠強大了。

 

影片的陣容很強大,導演是絕對的籃球迷斯派克李,他曾經為NIKE經典球鞋AF1系列設計過一雙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球鞋,主演有好萊塢第一個黑人影帝丹澤爾華盛頓,以及NBA著名球星雷阿倫的聯袂出演。華盛頓的表演很出彩,因為他是最重要的人物,他很好的表現了一個父親的懺悔和掙扎,他總是試圖用各種方式接近自己似寒冰一樣的兒子,每當他被兒子拋棄在街頭時,總讓人產生一種憐惜。雷阿倫並不是唯一的觸電的NBA球員,他在NBA賽場被冠以紳士的稱號,在影片裡他的表演雖然還很青澀,但並不壞。影片沒有太多的籃球比賽鏡頭,所以可能很多非球迷都看不出來雷阿倫是個球員,他更像是一個有點蹩腳剛從學校畢業的影視新人,這樣的表演雖然不夠強大,但是卻讓人覺出他的可愛,那種很單純的可愛。

 

但是,說實話這電影比我預期的要弱一些,首先劇情的架構多少很荒誕,一個州長會為了一個高中球員的選擇而釋放一個死刑犯並且給予他承諾嗎?有必要加入某些有點偏離主旨的橋段嗎?比如去學校參觀時候的3P,華盛頓和妓女的似乎很有感情的感情戲,加入了這些反而使得原本通順的敘事節奏被打亂了。結尾的安排讓我眼睛都碎了,當我看見華盛頓把球扔出去的時候感動的都快哭了,心說這導演真是個天才前後銜接的簡直是天上的衣服完全沒有縫隙啊,結果。。。唉,看過電影的都知道了,有同感的嗎?舉下手吧。。。我就納悶了,為什麼電影要突然這麼奇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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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電影想起我爸爸了。說這句話,不是說因為我爸是犯人,絕對不,事實上,我爸是警察。吼吼。我們家我和我媽的關係要更近一些,我爸不太管我,考試不好也不太說我,其實往往希望被臭罵一頓的時候他都不說什麼,那種覺得自己讓人失望了的感覺更加不好。

小時候我撒過一次謊,我爸特生氣把我好一頓毒打,後來就不太管我了,不知道是我那時候太讓他失望了還是怎麼著。但我後來還是挺爭氣的,自己覺得。

我會的第一個成語是我爸教我的,幼稚園的時候,他對我說要我以後自己要好自為之,我現在無數次的回想,都覺得特別可怕,怎麼能對一個幼稚園纖細純良的孩子說這個呢,但是我之後真的挺好自為之的,就是對自己一直都挺好的。

我爸教我認字,教我寫字,他字寫的特別好,我相當佩服。我爸的經歷NBHH,下鄉之後考上軍校,學英語,畢業之後去西藏8年,回來之後也沒什麼待遇從民警開始干,總是在拚搏著,絕對的很強大。當然,每個兒子都會把爸爸當偶像的吧。

話說我的籃球也是我爸啟蒙的,我們那兒的幼稚園曾經很強大的有過一個籃框,雖然只存在了幾個月,因為離家近,我爸那時就帶我去那兒玩耍,教我運球,好像還抱著我扣過籃,現在想來很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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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籃球,只能是個痛了。想我這麼早的啟蒙早就應該成為高手了,可其實不然,因為就那麼一兩次啟蒙完了就完了,直到初中之前都跟一群和我一樣纖細純良的孩子在土場上追著一個球跑來跑去有機會踢兩腳。

但是對籃球之愛不泯的我仍然在小學的時候去我家大院後山的籃球場打球,忘了戰況了就記得我反正肯定是打了的。我那時候看灌籃高手著迷,喜歡藤真,從此立志成為組織後衛,因為我那時候特別矮。我找隔壁鄰居大哥哥教我打球,於是我去他們家,看見了第一張海報,還能是誰?幫主啊!然後有本雜誌,上面說幫主選23號是因為他想接二連三的獲勝,至今我都在質疑這個說法的準確性。之後我老是死乞白賴的往大哥哥家裡跑,於是我知道了什麼是NBA,想來我開始看球的時間真是早。知道了NBA之後我就自己騎我的小車去市中心看籃球雜誌,我那時用我僅有的零花錢買了我第一本籃球雜誌,事實上也是第一本雜誌,名字是什麼我忘了,但我記得兩件事情。第一、那雜誌的封面是Tim Hardaway。第二、雜誌裡面有篇文章介紹Hill,說他球打的好的同時人品很好,他在大學裡和別人不一樣學習特別好,纖細純良的我就喜歡了那個和我一樣纖細純良的Hill,直到現在。

初中的班很NB,我們那個學校沒有足球場,全民皆籃球了。我們班牛人很多,有猩猩啊擎天柱之類的,還有基德馬布里小AI云云,我的球技不佳,每次都湊數著在體育課上打打。牛人們週末都出去外場,我一般都不參加,導致球技總是停滯不前,很痛苦。

後來初中那些人處成好哥們兒了,他們還是那麼牛,而我還是那麼菜。高中之後牛人更加多,之後的聚會都直接用籃球來解決了,每次哥們兒都喊我,然後我每次樂屁屁的去做很NBHH的——龍套。

其實挺好。NBA某隊(忘了哪個隊了)的更衣室黑板上這麼寫著:「Some play to play,Some play to win,WHO ARE YOU」的字樣。我很自豪的說:I play to play!I』m enjoying!

就是這麼簡單,這麼強大。籃球對我是遊戲,我反正就是打的不好了就是愛打了,沒轍了,我就做那強大的無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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