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赱馬觀♣

2008-01-24 02:16:27

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改編。比利·懷德經典


克里斯蒂的小說很不容易改編成影視作品。因為女作家為了增加小說懸念,在書中通常會設計很多疑似涉案人物。而這些人當中,真正的兇手只有一兩位(也許東方快車是個例外),其他的大部份的作用僅僅是迷惑讀者的障眼法而已。但這樣的故事模式,一旦被電影具象化,就產生了希區柯克曾經在評價自己的《牙買加客棧》時提及的嚴重問題:導演不能讓一個不知名的演員來扮演真正的兇手。因為如果那樣,當真相大白時,觀眾會覺得很無聊。可如果只有他是由大牌明星來扮演,那又很容易被觀眾猜出結局。所以希區柯克很不喜歡改編Whodoneit式的偵探劇。
 
但這部《控方證人》卻不存在類似的困擾。它不僅沒有過多的涉案人物,甚至兇手幾乎已經被明確到一個人頭上。故事剩下的懸念完全集中在:他是否真的犯了罪!於是,在這種相對緊湊的故事結構之下,導演比利懷特便有了以充分的空間去利用他特有的喜劇風格去豐富故事內容和人物性格。
 
本來想簡述一下劇情,但由於此片的懸念成份,不便過份深入。所以還是以開始的一段故事情節為例,講講比利懷特作為偉大編劇的高明之處。首先將這部份情節的所有枝節抽離,讓我們看看剩下的故事主幹是什麼:電影開始,因心臟病住院的大律師剛出院回家靜養。正巧助理律師就給帶來一個兇殺案件,希望他給被告辯護。開始大律師因為康復考慮沒想接受,但是後來改變了主意。通過交談,他得知,被告與死者(一位獨處的夫人)最初相識在一家服飾店短暫相遇,之後,隔了一段時間,他們又在劇院再次偶遇,於是成了好友。進而發生戀情。
 
情節簡述至此,大家看看,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但被比利懷特加上了枝葉之後呢:律師從醫院搬回家中靜養,有一位多嘴好事但是盡忠職守的護士隨行。律師很討厭這個護士,但又無計可施。到家後,精明的護士沒收了律師藏在枴杖內的雪茄。讓視煙如命的他頗為懊惱。此時正巧,助理律師領被告上門。本來不準備不接受兇殺案件(因為容易激動)的大律師,偶然發現助理律師口袋裡有兩支雪茄,所以改變了主意。想以聽案件陳述為由,把他拉到書房抽上幾口。可不巧倆人都沒有火柴,所以不得以再把等在門外的被告也叫了進來。他也沒有火柴但有打火機。於是救了大律師一命。似乎是作為報答,他決定坐下更仔細的聽聽案情的緣由始末。於是被告開始講述:一日,他路過一家服飾店,正巧看見一位太太(死者)在挑帽子。她試帶一頂時碰巧眼光掃到佇立商店櫥窗外的被告。被告對她搖了搖頭,表示不喜歡這頂帽子。於是這位太太聽話地換了一頂高帽。這時,被告讚許的點了點頭。這位太太隨即興匆匆跑出問外和他寒暄幾句。然後兩人作別。數周后,一家電影院裡,被告正在看電影,這時太太進來坐在被告的正前方的前排空位上,此時她正帶著那頂被告為她選擇的高帽。可高帽遮住了被告的視線。他探頭到前排,剛要埋怨,突然認出了對方,於是倆人興奮地交談起來……
 
看出高明之處了嗎?情節發展具有強烈的關聯性。而將其關聯起來的是「關鍵事物」。首先是護士。護士的引入是為了與律師產生矛盾。而矛盾的結果,產生第一個「關鍵事物」:雪茄!她沒收了律師的雪茄。而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表現人物性格或者單純產生喜劇效果的過場戲。雪茄直接關聯了接下來的大律師的行為:本來已經謝絕來訪的大律師,突然發現助理律師口袋裡的雪茄!於是才不去午睡,而是進書房進行所謂「商談」。可因為兩人沒有火柴,被迫把被告拉進來借火。於是故事開始向大律師接下這個案子轉化。而被告的回憶段落則更精彩。它也有關鍵事物:帽子!第一次將兩人聯繫起來的是帽子。可如果編導將再次相遇,隨便設計為在街上走對臉認出對方或諸如此類。當然也無不可,但卻很無趣。因為缺乏戲劇性。那麼如何使第二次相遇具有戲劇性呢?比利懷特想到了帽子,想到了劇院。通過高帽擋住了後面人的視線!哈哈,多聰明! (圖:http://www.douban.com/photos/photo/2199166222/)
 
再回到情節中。接下來,被告的夫人也造訪了接下此案的大律師。從她提供出來的證詞來看,被告似乎確實有罪。而大律師馬上指出:她是被告的妻子,不能作與被告不利的證詞。可對方的回應更加令人震驚:其實二人並不是夫妻關係!面對這一突如其來的變故,大律師將如何應對,故事後續發展又將會是如何呢?……
 
大律師的扮演者是英國老牌明星查爾斯勞頓。雖然勞頓在演職員表中位置被列在迪隆鮑威(被告)和瑪蓮·德烈奇(被告妻子)之後,但他所塑造的大律師才是本片的核心人物。影片後半程的庭審重頭戲幾乎完全被其主導。此角色,自大,張狂,不通情理。但同時卻具有出色律師所必備素質:觀察敏銳、思維縝密……比利懷特在表現其辦案風格時還加入了一個視覺噱頭:與涉案當事人交談,他總愛掏出單邊眼鏡端詳審視對手。鏡片於此的功能,不是看清事物,而是借屋外陽光反射,直閃對方面部。照大律師話說:通過觀察被晃者的瞬時反應,他可以判斷出對方是否在講真話。可這一古怪招數真的好使嗎?你只有看完影片才會知道。
 
在刻畫大律師的戲中,還有一處細節很有意思。庭審期間,每當他人發言,勞頓就似乎窮極無聊地在桌上擺弄著護士給他的二十幾個藥片,擺成橫豎齊整的方陣。然後,鏡頭溶出,大街上的報攤上正出售有關案件發展的報紙。再溶入回法庭。此時,勞頓桌上的藥片只剩不到原來的一半。由於前情已表:護士要求他每隔半個小時必須吃一次藥。所以此組鏡頭剪接其實是在暗示觀眾庭審持續了多長時間……一種似乎是比利懷特從早年間與劉別謙的合作中所汲取來的「以物會意」的純電影的表現手法。似乎複雜晦澀了點兒,不過倒也有趣。
 
瑪蓮·德烈奇也許是好萊塢歷史上真正的常青樹。這裡所說的常青,不是指她的演藝生涯,而是那張似乎永遠不老的面容!觀看影片時,真的很難想像這位被告夫人扮演者已經是個56歲的人。而迪隆鮑威則是外形上是就透著奸詐。特別那兩道黑黑的眉毛,讓觀眾無法不從先入為主地認定此人就是真兇。可如此的「顯而易見」,是否是導演故意利用演員形象特徵所做的某種誤導呢?還是那句話,你只有看過才知道。
 
原著中沒有護士一角。比利懷特為強化影片的戲劇衝突和喜劇效果,才特意安插了這個角色。勞頓真實生活的妻子,英國女演員艾爾莎蘭卡斯特,一如既往的展示了她與喜劇領域的出色才華。而她與勞頓之間的對手戲,由於兩人真實的夫妻身份而使得表演更加精彩,喜劇效果也更為強烈。
 
與勞頓庭審過招的對手中,最有趣的就是死者的女傭。這位老太太,從外形到發音都透著喜感。同時,戰鬥力還十分驚人!第一回合便重創了不可一世的大律師。當然,最後還是因被對方狡詐抓住了一個生理弱點而敗下陣來。黃金時代的美國電影,特別是喜劇影片,即使是很小的配角,也都能給人留下深刻印象。這或許與當時電影工作者中的歐洲移民較多有關。他們的表演方式,實際體現了歐洲人對於喜劇的認識:強調演員形象、表情、肢體動作甚聲音環節的喜劇表現力,而不是僅僅背誦台詞。但現在隨著新一代純種本土美國人逐漸佔據主導,好萊塢這一優秀的喜劇傳統已逐漸消亡。雖然還有科恩兄弟等極少的導演在努力堅持,但人們看到了太多的:根本不懂得什麼叫真正的喜劇的靚女帥哥胡天胡地一把就成了青春性喜劇;再不就是與六人行一樣,也不管本人表演是否具有喜感說服力,反正張口閉口都是包袱笑料。其實最終不過是淪為了脫口秀作家的代聲工具而已。
 
影片的結局處理似乎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似乎不再重要。因為比利懷特將這部法庭劇打造的,已經使觀眾完全可以拋開驚悚和懸疑,而單純地將其當作一部出色的喜劇或者劇情劇來看。當然,幾位表演藝術家的精彩演繹也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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