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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辯風雲--The Great Debaters

激辩风云/伟大辩手/伟大的辩手

7.5 / 62,889人    126分鐘

導演: 丹佐華盛頓
編劇: Robert Eisele
演員: 丹佐華盛頓 Nate Parker Jurnee Smollett Denzel Whitaker Jermaine Willi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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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藝諾

2008-02-27 06:57:37

真理自己會說話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大學二年級的時候,我和另外一名外語系的女同學,代表學校參加全國大學生英語辯論賽西北地區的海選。來自西北地區各大名校的英語高手們齊聚太原的山西大學,在那裡進行總決賽。比賽前一天,我和搭檔在導師的帶領下抽籤,結果是,第一場的對手就是在上一屆比賽中擊敗我們的西北大學。所以,那一晚我們三人摩拳擦掌,將事先準備好的論題翻來覆去地過了好幾遍,準備第二天扳回一局,以彌補前一年留下的遺憾。神倒也真是眷顧我們,在整個比賽過程中,我和搭檔的表現異常地出色,甚至在其中幾個回合當中,我們拋出了一些準備之外的新觀點,反響很大,結果自然是旗開得勝。那種感覺真是太爽氣了,也是我參加過的所有比賽中,進行得最激烈的一次。

上大學之前,我是個相當內向的人。即使是現在,我在面對不熟悉的人,或者在人多熱鬧的場合,也是基本上只聽不說的。但大學四年里,老師發現了我學習外語的天賦,便藉著各種英語比賽,不斷地培育我,這樣,我才逐漸有了在眾人面前開口講話的勇氣,以致於到臨畢業的時候,站在比賽台上,面對下面黑壓壓的觀眾,再也沒有了怯場和緊張的情緒,收放自如。站在偌大的比賽台上,整個會場只聽得到我一人滔滔不絕地演講聲,那時候,無論誰的眼光都不會再令我羞怯。而每次聽到台下熱烈的掌聲和主持人宣佈比分時候台下傳來的驚呼聲,我都會情不自禁地喜上眉梢。其實,大學四年過後,我的履歷表上最令我滿意的,就是那一串串榮譽獎單。所以說,人都是有虛榮心念的,就連我這麼個平時不愛出風頭的人,居然也有陶醉在鎂光燈下的時候,更遑論現如今那些周旋於秀場上的超女超男們了。於是,在網上搜到這部《偉大的辯手》時,便不禁想起了曾經的輝煌時期。這部由丹澤爾·華盛頓指導的2007年熱門奧斯卡獲獎影片在放映之初便立即引起了強烈的反響,而它由種族問題引發的信念價值也再次直搗心靈最深處。

該片取材自真人真事。在上世紀30年代,有一個名叫馬文·托爾森的美國黑人在語言修辭上有著很深的造詣,尤其擅長寫詩和辯論。事實上,他後來也被認為是那個時代最偉大的詩人之一。當時,他在一所德州的黑人高校中擔任教授。

上世紀30年代的德州,政府依舊沿用著自19世紀70年代開始制定的對黑人實行種族隔離或種族歧視的法律——黑人被剝奪了選舉權,並在學校、住區、公共運輸、公共場所以及就業、司法、軍役、婚姻等各方面,都受到了殘酷的隔離和歧視。馬文·托爾森作為一名有知識、有頭腦的黑人,非常希望通過自己的力量為自己的同胞們做些事情。他有著堅定的信念,除此之外,他所擁有的還有那高人一等的語言天賦。於是在空餘時間裡,他便準備在學校中成立了一支辯論隊。在他精心的選拔下,四位學生脫穎而出,進入了辯論隊,他們是漢密爾頓·伯格斯、亨利·勞伊、莎曼薩和年僅14歲的小詹姆斯·法默爾。這些學生在此前對辯論毫無概念,而其實馬文·托爾森也並不諳其中門路,他所能做的只有通過自己的言傳身教,去提高隊員們的語言能力,讓他們掌握唇槍舌劍的武器。在這些隊員們成長的道路上,馬文·托爾森不斷地挑戰著社會當時的傳統觀念,反抗著現有的遊戲規則。他反叛的精神和他激烈的教學方式也不斷地遭到了人們的炮轟,但他始終堅持著自己信念,最終帶領辯論隊員們一起進入了至高學府——哈佛大學的辯論堂……

按照好萊塢式的編排,最精彩的部份無疑就是最後那一場與哈佛代表隊的辯論賽了。當時,兩方辯論的題目是「暴力與非暴力,孰對孰錯?」。供辯論賽選擇的題目,在人們的觀念中,通常都不存在真正的是與非,由此才產生了辯論的樂趣,也更能激發創新的思維。但有趣的是,如果你細心留意過幾場辯論賽,你就會發現,真理是不受華麗的辭藻、歷史的證據以及事實的數字所左右的。那認識真理的,總會在最終取得勝利,無論反對的那一方提出的事實有多麼得準確。就像馬文·托爾森所教導隊員們的那樣:誰是裁判?上帝是裁判;誰是對手?對手根本不存在;為什麼對手不存在?因為真理自己會說話。

在那場牽動著全國人心的比賽中,哈佛代表隊陳述了歷史上種種君王壓迫民眾的史實,甚至搬出希特勒的獨裁統治,並列舉了一連串令人震驚的真實數據,以此證明,若是不採取暴力反擊行動,大多數人會永遠生活在水深火熱當中。但年僅14歲的小詹姆斯說:「行為不是因為人數較多產生的,而是由個人的意識主導的。」他最後的結辯陳詞很精彩,我一遍遍回放,看了很多遍,直到完全記在腦海中。他站在台前,停頓良久,看似對方強大的觀點對他產生了很大的衝擊,此時,除了整個會堂超過一千人的觀眾,全國人們都在收音機旁側耳傾聽。他看了看臺下,又看了看對手,瞬間,臉上的表情由適才的緊張和佯裝的成熟變為少年的單純和樸實。繼而,便用平靜的語氣,講出了一個比過往的歷史更為深刻的現實。

我實在太喜歡這最後的陳詞,所以把它翻譯出來。他說:「在德州,白人可以任意凌遲黑人。我和我的隊友親眼見到一個黑人被吊死在樹上,並在樹下的烈火中焚燒殆盡。我們車行途中,遇到一群白人朝我們奔來,手裡拿著各樣的利器。我們躲在車裡,我看到我的隊友眼中充滿了恐懼,此外,還有羞辱。這個黑人到底犯了怎樣的罪?以致於在這黑夜,不經審問就被吊死,又被火燒?他是小偷嗎?是殺人犯嗎?還是因為,他不幸為一個黑人?他何罪之有?卻成為等待死亡的孩子。我們只能站在那裡,什麼都沒有做。無論這個人做過什麼,他都不應承受這樣的待遇。但是,法律卻不能起到任何作用。我只是想問問你們,為什麼。我的對手說,法律是治理國家最好的手段,但即使有了法律,我們黑人的居住權、受教育的權利和看病的權利也一樣沒有保障,甚至還被任意凌遲。聖·奧古斯丁說過,不公平的法律等於是沒有法律。那意味著,我們有權利去反抗,這是我們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們要使用暴力嗎?還是選擇非暴力?你們應該向上帝禱告,祈求他讓我選擇後者。」

小詹姆斯最後的那一句「你們應該向上帝禱告,祈求他讓我選擇後者」(You should pray that I choose the latter)立即引起了全場的掌聲雷動。他遠在德州的校友和親朋們也都熱淚盈眶,相擁而泣。他真正將這最終的審判交還給了上帝,讓真理自己吶喊。這榮譽的桂冠不僅為他們贏得了掌聲,還贏得了尊重,人性的尊重。就像一本書上說的: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民族國籍和文化歸屬。所有輕視和侮蔑至真人性的,都會受到上帝的審判。我不禁想到了今早在《聖經》里讀到的那段經文:「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如果一切都能用律法解決,那為什麼這罪惡卻越來越多?為什麼伴隨著新的罪行,律法也修訂得越來越頻繁?所以,那些以律法為至尊的人們,也應該反省一下怎樣才能讓罪的問題真正解決,是通過更多的新法案出台嗎?還是反其道而行地進行壓制?然而,人們自己都無法找到一個正確的方法,因為真正的答案,只在上帝那裡,在他的恩典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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