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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0089

2008-03-23 01:32:13

疲於奔命——評《88minutes 88分鐘》


一句話點評:後宮系的電影,肯定還會被女權主義者嗤之以鼻。

  儘管影片中並不只有阿爾·帕西諾一位明星,但怎麼看都像是一場獨角戲。所有的時間都因為他,男人女人都圍著他,好在不是他自己拍攝的影片,不然這樣的安排多少有些自戀的傾向。

  其實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預告片其實是影片殺手,相信大多數人在看完正片之後,都會大呼上當,因為預告片往往比正片更具煽動性,更具觀賞性,更吸引人。多年前有人在電影空間限制上做文章,拍攝一個《狙擊電話亭》的懸疑電影,主人公基本上是被禁錮在一個小小的電話亭中,在有限的空間內展開劇情。而本片則是在時間上玩遊戲,88分鐘,與幾乎電影同步的時間裡,將幾條線索盤根錯節的紐在一起,設置了一些列劇情。FBI的心理專家不但被威脅命不久矣,還和連環謀殺案糾纏不清,身邊所有的人都是嫌疑犯,弄得人人自危。當然,身處險境的他還是最終洗脫了冤情,並能夠將壞人繩之以法。

  和福爾摩斯、波羅等人確立的抽絲剝繭的辦案方法有所不同,如今大多數美國的懸疑片都在情節設置上下功夫,似乎有一種壓迫胸腔的窒息感——當然並不是所有的片子都很成功。個人感覺,無論是當今的美國電影和美國電視劇都是直接把「誰」作為所表現的焦點。一件案子發生了,只要知道是誰,其他的就都省略了。從中國觀眾熟悉的《The Fugitive 亡命天涯》中的理察·金波,到《The Silence of the Lambs沉默的羔羊》中的克拉雷斯,都是在找一個兇手是誰的問題。大多數原本探案片中離奇的死亡,被死亡的離奇所替代。像日本熱衷於的那種密室殺人,然後分析密室的可能性,幾乎不是很主流。更多是人死了,誰幹的?而不問「怎麼幹的?」。所謂對於案情的分析,也是基於建立案子與不明兇手的聯繫。我們曾無數次的看過這樣的場景:原以為一切大白於天下的時候,總有那後知後覺者,在細節上發現了蛛絲馬跡,能夠將一個視線之外的身邊人和案子建立聯繫,此時真兇就按耐不住地動手準備滅口了。結局要嘛是衝動過頭自掘墳墓,要嘛是不善言辭自露馬腳。幾乎沒有人向柯南一樣問,「不在場證明」,然後畢其功於一役的努力破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本片就是「兇手是誰?」的典型。

  我們在片中看到很多關於時間的精確把握:時間倒數,恰到好處的電話,幕後黑手對「獵物」的及時掌握。這一切被導演用來吊我們胃口的種種手段,無不證明著「黑手」的精明和智慧,也恰到好處的烘託了整個影片的神秘氣氛和緊迫感。被一個上帝以外的人,以明顯的手段操縱著自己的一舉一動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尤其是當自己的生死掌握在別人手裡的時候,這種緊迫感就愈加強烈。然而導演卻並不能解釋這種「操控」的形成和可能。所以筆者看本片就明顯感覺到有虎頭蛇尾的遺憾。影片自始至終也沒有對罪犯如何在沒有打電話的情況下和主人公在電話進行直接交流作出解釋,沒有對大家都在慌忙離開教室的時候,是如何留下威脅性文字作出解釋。而真兇早在一開始就漏出了馬腳,第一被害人被暴料之後,只是說爆出了名字,卻沒有對作案的細節作描寫,但是兇手卻在對話中問道:「是氟烷嗎?是殺黛爾的兇手是嗎?」之類的話,對作案細節很了解。可是並沒有直接的構成主人公的懷疑。

  似乎在老美看來,不管怎樣做的,都是可以被證明的,唯獨是「誰做的」這個問題,卻很不好回答。一個人的DNA留在現場可以有好多種解釋,即使血就留在兇器上,也可能與案子完全沒關係。因此現場的證據只是建立嫌疑人和案子的關係,最終判定有罪是因為這種關係確切的表明了犯罪的事實。所以取證、檢控、判罪和量刑都是分期分批分人來完成的。宣佈有罪之前,所有的東西都幾乎是客觀的,只有判罪和量刑是主觀的。當陪審團被說服,無論真相如何,都已經無濟於事。所以有時候看上去很諷刺,所謂「證據」首先是能成為「證據」本身,其次需要有說服力的解釋。辛普森案就停在了第一個門檻上,一個能確定他有罪的「物證」被不合法的方式「取證」,因此不具備「證據」的要求,因此不能作為「證據」指正。而電影中大多數直接跳過了第一個門檻,因為似乎所有的罪犯都不滿足於自己的替罪羔羊被抓,一旦發現自己和案子有聯繫,馬上就坐不住了,再次行兇。或許也正是這個原因,罪案題材的邏輯性和推理性,反而不如一些法庭戲來的巧妙。

  畢竟經典探案情節和巧妙殺人設計已經不多了,能用的都用過了,沒用過的害怕用了被人學,探案片難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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