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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孕當頭--Juno

朱诺/少女孕记(港)/鸿孕当头(台)

7.4 / 555,831人    96分鐘

導演: 傑森瑞特曼
編劇: 蒂波洛寇蒂
演員: 艾倫佩姬 麥可塞拉 珍妮佛嘉納 傑森貝特曼 奧莉薇瑟爾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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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髮亂了

2008-04-13 14:10:33

心上的十字


1.

對於一張試紙來說,是一條線還是兩條線的問題;對於一個精子來說,是使命的成功還是失敗的問題;對於一個黨派來說,是自由還是保守的問題;對於16歲的JUNO來說,是生,還是墮的問題。
 
沒有一個女人能在這個問題上輕易地作出回答,無論她多麼開明、自由或者無畏。
 
作出選擇的理由往往有很多:心態是不是成熟,時機是不是合適,經濟是不是允許,身體是不是健康,孩子他爸是不是一個混蛋,等等等。但讓JUNO從墮胎診所走出來的理由竟然是:這個階段,胎兒已經長出了指甲。
 
「嚓嚓、嚓嚓、嚓嚓」,她滿腦子都是小胎兒的指甲在腹中撓動的聲音。
 
無疑這是一個動人的片子,很funny,很stylish,也很refresh,是今年一部陽光之作。
 
但不知道為什麼,我老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勁。
 
《Juno》的女編劇Diablo Cody,曾經是一個火辣的脫衣舞孃,此次居然殺入面色凝重的學院派奧斯卡,一舉獲得最佳原創劇本,成功轉型、風頭正勁。說實話,我很為她高興,但還是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勁。
 
《Juno》被定級為PG-13,也就是說年滿13歲的小男小女都可以觀看。在影院裡,打扮入時的美國小情侶們看到16歲的Juno最終生完孩子找到真愛,都扔掉爆米花手拉手站起來鼓掌,啪啦啪啦啪啦。我更覺得有什麼東西不對勁了。
 
2.

"pro-life"(親生命)還是「pro-choice」(親選擇)向來是美國民主黨和共和黨多年爭議不休的話題。但奇怪的是,美國近年的電影作品中,幾乎是清一色的pro-life。從 "Knocked Up" 到 "Waitress" 到 "Bella",懷孕母親的選擇,無一例外地決定生下來,而且無一例外地都最終冠以美好、動人、清新的結局。
 
「Knocked Up」中,酒後一夜情導致的懷孕最後把孩子他爸從一個懶鬼變成了一個成年人;在 "Waitress,"中,懷孕使孩子他媽得以從混帳老公身邊逃走,重新找到了意中人;而"Bella,"中,孩子的存在使母親能夠得以融入一個溫暖的拉丁家庭。
 
從編劇角度,我能理解,因為孩子打掉了,故事還說什麼。多個生命,起碼多個角色,雖然不會說話,但幾乎是萬能道具。所有人物的重大的性格轉型、心靈成長、人生選擇,都因為有了這個道具而變得順理成章、感天動地。
 
而在螢幕外的現實生活里,小甜甜布蘭妮年僅16歲的妹妹Jamie,去年12月,在一本叫《OK》的雜誌上,高調宣佈自己懷孕,經手人是從高中就交往迄今的男友Casey。注意,這個雜誌的名字叫《OK》,潛台詞就是,16歲懷孕是OK的,面對它是OK的,生下來也是OK的。
 
為了買下這個懷孕聲明,OK雜誌花了100萬美元。
 
與此同時,美國政府已經花了10億美元在宣傳青少年對慾望的節制上,但美國的少女懷孕率依然在增長。按估計,美國今年將有75萬少女面臨懷孕。
 
現在好了,除了Jamie,又多了個Juno。
 
其實這也沒什麼,如何度過青春期本來就有很多選擇。只是,Juno這個片子裡描述的美國,是真正的美國嗎?
 
有句諺語叫:「reel life is not real life」——「膠片生活,並不是真正的生活」,我嚴重同意。在這個片子溫情、愉悅、輕鬆、喜劇氛圍的裹挾背後,充斥著的,是:想當然、天真、理想主義,以及政治正確,是的,非常非常「正確」。
 
因為在美國,自由派和保守派在墮胎問題上各持一見,結怨已久。但他們對待相關現實的態度,卻存在著一個頗有意思的悖論:
 
一方面,自由主義者們希望孩子們學會避孕和選擇墮胎,但同時,他們又不願批評那些沒有墮胎,而把孩子生下來的單身母親們,並必須為她們的權利鼓呼;另一方面,保守主義者們一邊希望年輕人在婚前禁慾,一邊又衷心讚揚那些拒絕墮胎,把孩子生下來的少女媽媽們。

於是,《Juno》很聰明地迎合了兩邊。Juno既展現了讓自由主義者們喜歡的對性開放、生活自由的態度;又滿足了保守主義者希望她不要「墮胎」的願望。並且,用「領養」這個路徑,化解了青少年非婚生子的尷尬。似乎不僅是贏、雙贏,而且是三贏!!Diablo Cody作為一個曾經的聲色場中人,能寫出這樣讓政治雙方都無話可說的腳本,我只能佩服她把握個中微妙的聰明。

但是,在跟一個美國朋友們討論的時候,我遲疑地問了一句:如果……Juno是個黑人女孩,大家還會這麼一片感動和讚聲嗎?那個朋友愣了一會,說:不會。

是的,你隨便開車去一個口碑比較差的黑人社區,象Juno這樣的未婚少女媽媽,大街上一抓一個。但她們大多數會輟學,或直接被學校開除,輿論會普遍質疑和批評她們隨意的性態度,她們的孩子估計也沒什麼白人中產家庭會有興趣領養。沒有一個人會認為她們酷、有型、拉風、值得效仿。

即便不是黑人,作為家境一般的白人女孩,也做不到象Juno那麼幸運和瀟灑。「童話」是演出來的,「自由」是相對的,但我不知道影院裡那些本來就在腎上腺激素的過盛分泌下頭昏腦漲的小孩兒們會不會這麼想。

3.

不管怎樣,2008年16歲的Juno,比起1969年21歲的諾瑪·麥考維來說,實在是「酷」得太多了。

當那個德克薩斯州的流動劇團女售票員發現自己意外懷孕的時候,簡直是愁眉苦臉、驚慌失措。她已經離過一次婚,有過一個5歲的女兒,現在生活窘迫居無定所,她實在不想要這個孩子。但當時的德州,依然是一個嚴格禁止墮胎的州。

所幸的是,她的困境正好被幾個尋找由頭推進墮胎運動的女權主義者捕捉到,一番籌謀計議,雙方一拍即合,從而引出美國司法歷史上公認的最有影響力的案例之一:羅訴韋德案。

從1821年康乃狄克州率先的「反墮胎法」,到諾瑪·麥考維所在的1969年,這項被大部份州通過的法令已經實施了近一個半世紀。有趣的是,從歷史角度看,當時積極促成「反墮胎」法的,很多反而是女權主義者。因為美國早年禁止墮胎的立法動因,並非起於宗教和倫理,而是來源於醫學界,來源於墮胎手術本身給婦女帶來的危險和身體隱患。但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在民權運動、反戰、性解放、嬉皮士盛行的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接棒的女權主義運動的後起之秀們,選擇了跟前輩們截然相反的立場,她們渴望婦女的選擇自由,積極籌劃和期待著一場轟轟烈烈的運動以促成全國的「墮胎合法化」。

於是,在她們的幫助下,麥考維化名「簡·羅」(Jane Roe),狀告德克薩斯州反墮胎法違反了憲法第十四和第九修正案。因為德州達拉斯縣的檢察官叫韋德,所以史稱「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

整個案情非常有趣和複雜,雙方律師激烈辯論胎兒何時才具有「人權」,憲法是保護「胎兒」的人權,還是保護孕婦的「選擇權」;禁止墮胎的法令本身,是否侵犯婦女的隱私權等等,從地方法院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

1973年1月22日,最高法院以7比2的表決,確認:婦女決定是否繼續懷孕的權利,受到憲法上個人自主權和隱私權規定的保護。這項判決廣泛地波及了美國51個州,正式促成了美國早期墮胎的合法化,並對美國後來的婦女權利、憲法解釋、甚至黨派立場都有著極其深遠的影響。

「羅訴韋德案」在美國曆史上的地位和影響毋庸置疑,但我總覺得,之後三十年,此案當事人發生的極其戲劇性的轉變,從更深的角度,展現了這個命題的複雜和無解。

在當年的漫長的訴訟中,化名「羅」的麥考維已經無奈把孩子生了下來,這個赫赫有名案件的最核心人物,從一出生就被送了人。高院判絕後,麥考維成為眾人皆知的「墮胎」和「女權」符號,並加入一些診所,從事宣傳墮胎的工作。
 
然而,具體的鮮血、死亡的胚胎、每天大量的生命流失,象沖刷沙灘的海浪一樣,一天一天,侵襲並清洗著她的信仰。她逐漸認為,墮胎是非人道的。之後,在一個基督教牧師的影響下,她徹底背叛了自己的陣營。
 
1995年8月8日,麥考維在一個私人泳池受洗,從此正式反對墮胎。此後,她還成立了一個「不再是『羅』」(「roe no more」)的機構,促進反墮胎宣傳。1998年,她用一整本書描述她如何從一個墮胎標誌人物變成一個堅定的反墮胎激進份子的心靈巨變,書名叫做——《被愛征服》。
 
而今年美國初選期間,共和黨候選人Ron Paul公開發言說:「『羅訴韋德』案是完全錯誤的,它根本不是一個「憲法」問題。憲法,包括憲法修正案,沒有一個字,有支持墮胎的意思。那些無辜的、未出生胎兒的權利,是美國自由理想價值的核心。」
 
而曾經的當事人「羅」回應道:我支持他竟選總統,因為我們有共同的目標,那就是 —— 有一天能徹底顛覆「羅訴韋德」案。
 
4.

回到《Juno》,我只想說,這個如此糾纏和多義的命題,遠不是一個16歲的少女能夠彈著吉他、叼著菸嘴,酷酷地handle的。用一個輕鬆喜劇的形式把它簡單化和美好化,不是四兩撥千斤,是裝傻。
 
順便說一句,美國的懷孕試紙,跟國內不同。它顯示懷孕的效果,不是兩條平行線,而是一個「十」字。
 
這個重重的十字,不是來自於上帝,而是劃在每個人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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