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訊息
史蒂芬金之迷霧驚魂--The Mist

迷雾/史蒂芬金之迷雾惊魂/雾地异煞

7.1 / 340,625人    126分鐘

導演: 法蘭克戴瑞邦
編劇: 法蘭克戴瑞邦 史蒂芬金
演員: 湯瑪斯潔恩 瑪西亞蓋哈登 蘿莉荷登 安德魯布瑞格
電影評論更多影評

[已註銷]

2008-04-22 07:03:50

妖與魔都說自己好


   半夜迷迷糊糊看的這部電影,看的一半的時候,被嚇醒了。
    
   任何領域的高手,都有個共同點,化腐朽為神奇,變尋常為不尋常。一草一木,信手拈來,便是神器。寫恐怖小說的史蒂芬金便是這樣的高手。
    
  據說斯是個極其膽小而敏感的人,總是覺得週遭事物藏有恐怖因素,例如冰箱,打字機(詳見《危情十日》)。寫到小說里恐怖的橋段時,會加快速度,趕緊寫過去。也正是因為這樣,斯所營造的的恐怖氛圍,總是和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迷霧》,就是一個把超市與大霧結合起來的恐怖故事。
    
  蟲子恐怖嗎?如果選擇肯定的話,多半是因其外形而產生的心理恐懼。在這部電影裡,蟲子並不是恐怖的因素,它們和大霧一樣,只是故事環境的一部份。順帶著,還起了一個催化作用。
    
  中文裡的「蠱惑」一詞,來自於蠱這樣東西,把蟲放進器皿里提煉,就是蠱。蠱可以迷惑人的意志,甚至致命。不懂中文的史蒂芬金,湊巧也用了這個概念:蟲子,迷惑了人。或者說,那些外星昆蟲,催化了人們心中的怪物。
    
 恐懼、膽怯、自私、仇恨、憤怒,這些就是我們心中的怪物。
    
  超市裡的那群倖存者,並沒有能團結起來。而是由恐懼、膽怯,轉變為猜忌,不信任,直到仇恨,殺戮。
    
 在人群中,那名膽小怕事的女信徒,經歷了一個由純粹的宗教信徒,轉變為煽動人群的女巫的過程,直到她要獻出那個小男孩,以便「祭祀上帝」。
    
 那名女信徒,本來只是一個膽小而且貪圖小利的小人物。道德上的低下,並不能給予她影響眾人的能力。
    
 那麼,是什麼使得她走到了這一步?
    
 想到這裡的時候,我一時思緒混亂。直到翻到勒龐的書。
    
 勒龐在1895年寫了這樣一段話:群體是不受推理影響的,它們只能理解那些拼湊起來的觀念。要讓群體相信什麼,首先得搞清楚讓它們興奮的感情,並且裝出自己也有這種感情的樣子。
    
 不知來歷的蟲子,上帝的懲罰,神的降罪,人們急切希望擺脫恐懼的心情。一切條件都成熟了,
    
 影響群體的頭腦時,無外乎三種方法:斷言、重複、傳染。她也一一去做了。
    
 於是女信徒成功轉型為女巫。
    
 我在想,但片尾的軍隊開到小鎮解救出超市裡的居民時,女巫會不會再因此被推到崇拜的頂點:「不信仰上帝懲罰的人(男主角)離開,成為祭品,因此剩下的人才得救。」
    
 甚至,最後男主角等人,其實在心底也已被女巫潛移默化,怪物早已在他們心中紮根,所以他們的絕望才會提前到來。
    
 這到底算不算一部反宗教的電影?與《我是傳奇》相比,《迷霧》看似人類勝利的結局其實更為絕望,蟲子在烈火中灰飛煙滅,可是人性中那醜陋的怪物時刻準備吞嗜我們的心靈。希望又在哪裡?
    
 那些打著正義之名,行罪惡之實的事情,從來就沒有在我們身邊停止。披著上帝外衣的妖魔,從來沒有放棄誘導我們釋放心中的怪物。
  
 看似群情激憤,看似舉國震動,其實我們不過一群被迷霧鎖在超市裡的人。
    
 當極端情緒淹沒了我們的四週時,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先問自己:信大多數,還是信自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