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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不流淚--Desperado

杀人三步曲/英雄不流泪(台)/三步杀人曲

7.1 / 197,748人    104分鐘

導演: 羅勃羅里葛茲
編劇: 羅勃羅里葛茲
演員: 安東尼奧班德拉斯 莎瑪海雅克 喬昆迪艾曼達 區奇‧馬林 史蒂夫布希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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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冰塊兒

2008-06-15 03:30:49

給我一個英雄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就當成是一個DHC的HC之作吧……)

生活中是不能亂說話的,常常是說說就把自己弄得很矛盾。比如說,幾周前我還在高喊「討厭好萊塢的動作片」,可是最近卻一直找班德拉斯的片子在看。再比如說剛看《夜訪吸血鬼》的時候,深深地覺得班德拉斯就是把原作的阿曼德給毀了,結果不到一週後就立刻翻齣電影,一遍又一遍看班大叔的表演,然後就完全被折服了。
累積到現在,看他的片子該有十部左右了,而且是密集在一個月裡。雖然他是演了四十多部,但實在找不到那麼多。照理說長得那麼性感,該算作「名演員」了(其實他本來就是),結果在「寶麗金」的電影「名演員」那類里翻,就只能找到尼古拉斯凱奇、布拉德皮特、湯姆克魯斯、強尼德普、湯姆漢克斯、基努里維斯、妮可基德曼、安吉麗娜茱莉這些人的電影,想找大叔的片子必須從頭翻到尾,還不一定找不找得到。
於是沒辦法,去看看合集之類的,結果買回來一個兩碟的,其中一碟又划得厲害,再加上拿筆記本看,真是讓人有一種別彆扭扭的感覺。
買到《殺人三部曲》的時候,其實就是衝著封面去的,好帥……其實他的年紀比我爸都大……可惜我就是比較喜歡「老帥哥」(其實我不覺得他老)這類的。
很喜歡這部電影的另一個譯名《英雄不流淚》,聽這名字就煽,而且還肯定和「美人」有關。原名是《Desperado》,其實就是「亡命之徒」的意思,所以說,中文是博大精深的~~開始是死也沒看出來這和「三部曲」有什麼聯繫,其實看完了也不知道,可能是因為全程太過HC了。不過後來仔細研究了一下封面,上面寫了這樣一段話:He came back to settle the score with someone, Anyone, Everyone 。於是呢,似乎初步明白了一點這個「三部曲」到底是怎麼回事了。然而實際上究竟怎麼回事還是很難說……

其實平時不怎麼看片,看了片又很少(幾乎不)看動作片,但看到這部片子的時候就覺得這個故事很簡單,不過就是一個英雄為自己的女人復仇,搭上了數條朋友的性命,最後不但報了仇,又抱得另一美人歸麼!事實大家自己看,不過就是如此。可惜我沒定力,剛看個開頭就被吸住了,這不光是衝著班德拉斯去的,還有裡面的那個大英雄形象,其實就是合而為一了。
故事裡的英雄開場就玩了個神秘,倒是很帥,不過緊接著的吉他彈奏實在是太精彩了,既然聽不懂他唱什麼,那估計就是西班牙語。並且這首歌是大叔自己唱的,真的好有才啊~~其實會音樂的男人很有吸引力,但不要拿出來得瑟就好,就像這個獨行俠。雖然不彈琴有一部份是因為手,但是也沒有到處炫耀說嗯,我曾經彈吉他彈得超級棒。他也就是平靜地追憶往事的時候說了句,我曾經是個musician。這一點,長得這麼帥是可以原諒的。

生活閱歷告訴我(其實不過十八年,還得刨除不懂得欣賞的日子,所剩不過幾千天),看動作片的男士居多,也許是看那殺氣騰騰的架勢,倒是可以一填平時無處發洩的憤懣。
和平年代,哪裡來的英雄。現世的英雄早已氾濫成一個煽情的詞語「眼淚」。而大家忽略了一點,英雄只要感人就夠了,讓眼淚見鬼去吧,英雄是不能夠流淚的。
英雄,唉,英雄……其實英雄不該是殘殺了那麼多人性命的傢伙,除非這些人都是暴徒;英雄不該是拿槍指著自己兄弟的傢伙,除非那是個惡人頭目;英雄不該是那個連累自己所有朋友的傢伙,除非朋友們都甘願送死。可是你看吧,班德拉斯這個英雄算是佔全了。所有的「不該」,所有的「除非」,到了槍下,誰又管得了那麼多。
其實英雄就該是那個看到小孩子就溫情湧動的人,就該是那個放下槍枝還可以拿起吉他的人,就該是那個拼死也要保護自己深愛的女人的人,當然前提條件是身邊的那一個。
這一回,大叔又佔全了。

自古以來,女孩子都是愛英雄的吧。有的時候我也會,雖然一直喜歡的都是文質彬彬的文藝青年,但是我堅信,不喜歡英雄的女孩子絕對是沒有發現真正的英雄。
張曉風有句話說得好:「愛一個人就是在他的頭銜、地位、學歷、經歷、善行、劣跡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過是個孩子——好孩子或壞孩子——所以寵了他。」片中的女主角,或許不過也是愛上了他孩子氣的一面,投懷送抱,心甘情願。
相信看了這部片子的人不會譴責這個英雄另覓新歡,反而會希望二人走到一起。英雄身邊怎麼可以沒有美人,就算對以往的事有懷念,眼前這份盛情的愛又怎可拒絕。
偏偏是愛上了女主人公的決斷,愛都愛了,算就算了。兩隻鞋子不是一雙又能怎樣,只要鞋跟高度相同,仍可以走得美,走得自我。
紅色與黑色,情感與理智,激情與平靜,隨著裸露的腰肢扭入漫天的風裡。
喜歡女主角長長彎彎的睫毛,濃密黑色的捲髮,喜歡她在床上安靜地唱起歌曲,彈著吉他。
開始想起母親。
她的美,猶如沙漠玫瑰,頑強狂放,正適合英雄。

英雄俯臥床前,在孩子面前說,我殺的人都是別人的兒子,別人的父親,別人的兄弟……
英雄轉身,他問女子,我有沒有謝過你。
他說,我終會好好謝你。
這段話,他已說過兩遍。
其實愛,才是最好的報答。

為了心愛的女人,把裝滿武器的琴箱摔出,卻又撿回,一句 just in case.
車子消失在遠方。

英雄走遠了,還有他美麗的姑娘。
他還會回來嗎?
也許。

看完班德拉斯,想要一個英雄。
有報導說他滴酒不沾,忽然就變得很沒有立場抵制不住誘惑了,多麼好一男人啊,拍這麼多動作片都不染戾氣。其實原來以為不抽菸的男人就夠好的了,凡是男的多少都得喝點兒酒,可是他竟然不沾酒,多美好的一件事啊!
好在他十四歲的腳傷沒讓他去踢足球,否則就又失去了一個欣賞帥哥的好機會——因為不喜歡看足球(廣大球迷不要鄙視我,我是女生……雖然女生看足球的也挺多)。
開始羨慕韓劇的女主角(當然我不喜歡韓劇),一口一個「大叔」,叫得那麼甜……
此時此刻,真的希望老天扔一個英雄下來,亂世里需要英雄。

班德拉斯,塑造了無數英雄形象,在一個時代里留下印記。

昨日與朋友發簡訊,慨嘆一句:經典的帥哥都老了……(這一句實指大叔)
片刻回來一句:年輕的帥哥不夠經典……
疲於在螢幕前尋找帥哥的同仁們,以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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