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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幻公園--Paranoid Park

迷幻公园/迷幻公园/妄想狂公园

6.7 / 26,919人    85分鐘

導演: 葛斯范桑
編劇: 葛斯范桑 Blake Nelson
演員: Gabe Nevins Daniel Liu 泰莉曼森 Jake M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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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註銷]

2008-06-27 01:37:45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個迷幻公園。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看了《迷幻公園》再看《象》,第一感覺是Gus Van Sant嚴重偏愛金髮少年。
第二感覺,如同當年那句經典的「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座斷臂山」一樣,我覺得「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座迷幻公園」。
關於這部電影,我想用我的方式講述一下。
Gus Van Sant的第二號金髮美少年Gabe Nevins是個平凡的大學生,興趣愛好是滑板,父母雙全,還有一個13歲的弟弟,目前和母親以及弟弟住在一起。他有個好友,有個仰慕者,還有個可愛的女朋友。和多數美國少年一樣,他面臨著父母離異,面臨著感情危機,面臨著人生的孤獨。
他很普通,有自己的小圈子,有自己的世界。他愛好滑板,又並非視之為生命,而且並非此項技藝的矯矯者。他有女朋友,他有足夠的時間陪伴她,而她的性格也很好,活力十足,兩個人在一起常有歡笑,卻很少有共同語言,他又因為對方是處女而對分手的事心有慼慼。對於父母離異的事他毫不關心,看起來那樣平靜,因為他已經適應了父母分居的生活,還能比這更糟嗎?他有個弟弟,性格開朗,他樂意陪著弟弟聽他講那些傻乎乎的趣事,但又一句話也聽不進去。他不關心外在的世界,例如伊拉克戰爭,因為他很清楚對於哪些事他是無能為力的。他需要的只是些小快樂,小滿足,直到最後在平靜中混混噩噩的死去,他也不覺得自己有多麼值得懷念的一生,又沒經歷過什麼痛苦。他的生命將永遠在這樣一個小小的圈子裡。如果一切正常,是這樣的。
直到對一切看似漠不關心的他開始進入又一個圈子,一個大圈子。
朋友對他說去那裡的時候,他告訴他自己還沒有準備好。朋友對他說,又有誰是準備好了才去哪裡的?
人生總是這樣,無論發生什麼都叫人措手不及。大圈子,大圈子沒那麼簡單,大圈子的規則很多,多到讓人記不清楚,如同沒有規則。大圈子才是人生串行的世界。
在迷幻公園,他看到了許多和他一樣的人。玩滑板的,玩音樂的,街頭流浪的,販賣大麻的。他們自己出錢為自己建築了一座城堡作為自己的棲身之所,為什麼是滑板公園呢?其實那裡不止可以玩滑板,直排或自行車(僅限矮個子的傢伙,因為公園在橋下)也可以,任何輪滑運動都能進行。輪滑運動的運動器械都是帶步工具,可以隨身攜帶,對於那些流浪的人來說再好不過。就算在自己的棲身之地,他們也是一樣的流浪。靈魂停駐在這裡,一次又一次。
他就像朝拜一樣地來了,帶著他的滑板。他並沒有急著下場,而是坐下來看著。看那些待在這裡的人,那些模糊不清的面孔都有一個表情。待在這裡讓他感到愜意。在這個游離於他人的世界之外,他們的世界裡。相對於他的小圈子,這裡是真正的大圈子。他一出現,便被大圈子套住了。他喜歡這裡,出於靈魂的喜歡。
他告訴自己,我愛上這裡,是因為喜歡看到那些人。和自己一樣,在他人的世界與自我的邊緣游離著的流浪者。
金髮美少年認識的流浪漢,在他的朋友在池子裡遊樂的時候。他只滑了兩圈便上來了,坐著,直到那些人打攪他,將他圍住。
流浪漢子次問他為什麼不滑了,他說,我在等人。我在等人。我在等人。等什麼人?等待戈多,等待一個根本不存在的人將他從這世界里拉出來。他還沒準備好。
流浪漢說,如果你讓我玩你的滑板,我就讓你玩我的馬子。
他答應了。他把滑板借給他,卻沒有對那個女性產生什麼興趣。這並不是那種「換妻」,他並沒把滑板當作自己的愛侶情人小老婆。如一開始所說,他淡漠地對待著自己,並沒有那樣的熱情。
流浪漢失敗了,回來以後對他說,他是否希望和他們一起喝啤酒,或者扒火車。
他對啤酒不感興趣,但扒火車到很像試一試。
週六他們一起去扒火車。他去了好友的家,小朋友的老把戲,趁著父母不在獨自在家為所欲為。朋友並不在家,去找他的馬子ML;而他卻為了迷幻公園而拒絕了和自己女朋友去她的朋友家。
他從母親那裡借來車子,謊稱為了看體育展覽而去朋友家過夜。他在城裡晃了很久,似乎在耗時間。吃了快餐,聽音樂,開著車在雨里兜風,看那些霓虹燈,一次又一次經過視線。他樂於消耗自己的時間,用最舒適的方法。此外,他無事可做,也別無選擇。
滑板少年和和流浪漢一起,去了迷幻公園旁邊的鐵路線。在鐵路換線的時候列車會減速,他們利用這個空檔上了車,貼在車皮上跟著列車一同飛奔。流浪漢抽著煙,顯然是個老手。我知道那種體驗速度的樂趣,能讓你興奮得手心出冷汗。
他們的行為被鐵路警衛員發現了,那個老頭子追著他們用警棍捅他們,希望他們下來。結果,少年推了老頭一下,讓那個老頭跌到在另一條鐵路上,被飛馳而來的列車軋斷了腿,趴在地上掙扎。
流浪漢跑了,只留下少年。他跳車,走過去檢查那個老人是否還活著。警衛對他伸出手,他卻在驚恐之下打碎了他的頭。用他的滑板。這第二次證明了他並不視滑板為生命,他讓滑板沾染了鮮血成為兇器,並且將兇器扔下了橋。
一路上他不定做著思想鬥爭,一再說服自己自首。他的理由是人人都有權自衛,而人人都在自衛。可他卻怯懦了,這個理由無法抹殺他的罪惡感。和撒謊圓謊一個道理,他選擇用罪惡來掩蓋罪惡。他脫下了帶血跡的衣服,惶惶不安地走了。儘管發生在深夜,這一切都被別人看在眼裡。
開著母親的車回到朋友家,他依然認為應當找個人談談。最好是個大人,例如父親。但他上哪裡找父親呢?
他用最快的速度脫光自己,將衣服連同罪證裹進黑色塑膠垃圾帶里。洗澡,他垂著頭,金髮遮住了他的臉。溫暖的水淹沒他,他慢慢倒在花灑下,也許坐著,也許跪著。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我想他是哭了,為了在溫暖中感受到的恐懼與孤獨。有時我也這樣,在溫暖如淚的水中,向不存在的壓迫感低頭。
洗了澡,換上了朋友的衣服(插花:我娘親在美少年幾乎脫得全裸的時候進來了,她看到螢幕後瞪了我好久好久,直到畫面切換,於是我被嚴重警告了,囧),給叔叔打了個電話。又馬上後悔了,甩下電話抱頭沉默著坐在沙發上崩潰了許久。最後他倒在沙發上睡了,一覺到天亮。
早晨他回到家,路上將衣服丟進垃圾箱。和母親解釋了這麼早回來的理由,繼續撒謊圓謊。匆忙換回了自己的衣服,母親詢問了電話的事,他依然說謊。後來他決定去買個新滑板,因為原本的那個已經被丟棄在河裡,不久之後將被當作證物裝在密封塑膠帶里貼好標籤收進警察局的檔案館裡。
接著,殺人案上了新聞;警察三番五次來他的學校調查,調查他,還有所有玩滑板的。他發現每個玩滑板的都去過迷幻公園,同樣的,他們也沒準備好,去了一次又一次,依然沒準備好。如果他再去一次,他想,他也不會準備好的。
他的生活為此而改變了。他開始有莫名的壓力,一直困擾著他,讓他難受,讓他失常,讓他不知所措。他依然喜歡滑板,在某些人的眼裡依然怪怪的。因為這件事他有了和女朋友分手的勇氣,儘管他們做了,她把處女給了他,所以他讓她異常憤怒失望透頂。他的仰慕者趁機接近他,試圖摸索他的生活,給他建議。事實上她也做到了,但距離進入他的圈子還很遠。
她給他的建議是寫一封信,給受過他傷害的那個人,換句話說,給那個死者。她希望他能夠把她當作收信人,希望他在信中說真話,表達清楚他的真實感受,他的歉意他的悔恨他的罪惡感他的恐懼。他照做了。
他的父親終於遠遠地走了,依然保持著和母親的溝通,但他再不會回來了,把一切事物委託給他的律師。臨走前父親希望和兒子好好談一談,但沒有真的實現。他依然對此漠不關心,過著他不明確的人生。他早已被那個圈子套牢,一層又一層。
父親走後他去了叔叔家,開始寫信,放學後,寫完報告後,睡覺前,在書房裡,在田野里。最終他寫完了信,對於這起案件的調查和美國其他案件一樣,長期以來毫無進展。他一點也不擔心,我想,他會做的不過是等被捕以後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等待著法律制裁。如果運氣好,他能一輩子免受責罰,他也不會為此而禱告懺悔。因為他連夜寫完了那封信,並燒了信。煙火在黑夜中跳躍著,將那封信送上了天堂。他又回到了從前的生活,模糊,瑣碎,不確定,似是而非,無法定義。像我們一樣生活在毫無意義又無可奈何且別無選擇的空虛里,被自己的圈子一天天套牢,一絲絲纏緊,直到死去,像頭動物一樣溫順且悄無聲息。
除了死,我們什麼也沒準備好。
再說說除情節以外的事情吧。
電影不算太美,我指的是那樣文藝的美。但很別緻,從演員上就可以看出來(……花痴是無罪的)。比較怪異的應該是那些BGM吧,笑,有些和畫面很合適,有些和情節很合適,但音樂的風格還真是讓我無語了。我喜歡整個影片拍攝的鏡頭,那幾個玩滑板時的鏡頭,他在公園中漫步的鏡頭,洗澡的鏡頭……慢鏡帶來非常好的感覺,沒有語言,讓我有時間去體味角色的內心。這就增強了電影的張力,和單純反應劇情的那種緊湊的節奏相比,這樣的電影給人思考的空間更多。很好,導演很成功地達到他的目的了,笑。
也許是個人感觸太多,導致我評價過高了。這部電影的情節不能比《象》,換句話說,導演追求的只是故事本身所能表現的張力。主人公很平凡,甚至平庸,這故事也很平庸,就如同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的事。很多人都有傷害別人的經歷,都犯過錯,都冷漠過,都對人生毫無準備。特別是現在的人,離群索居,輕易就被孤獨吃掉靈魂。對於現實社會我們這些人很難做評判,當局者迷,也沒有必要評判。導演也只選擇了表現,而非揭露,讓看電影的人也感同身受,開始對自己如此這般的人生有一點思考,這就夠了。他不追求能夠指導我們得出一個怎樣的結果,只是覺得我們需要認識到圈子的存在,做不做什麼是我們的自由。這樣細膩的人文關懷,依然是Gus Van Sant的風格。這傢伙有個很文藝的名字,也很稱這名字,他沒有干太商業的事,沒有太傷人的感情。能夠有這樣有智慧會關懷的導演為社會工作,我覺得,我們還是很幸運了。

PS,推薦內心還比較沉靜的人看這電影,浮躁的人就算了,否則是種折磨,也浪費了電影本身。

原載於偶地BLOG。
http://forgottenpark.blogcn.com/diary,171792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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