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訊息
站在我這邊--Stand by Me

伴我同行/与我常在/伴我同行

8.1 / 452,229人    89分鐘

導演: 羅伯萊納
編劇: 史蒂芬金 Raynold Gideon
演員: Wil Wheaton 瑞凡費尼克斯 Corey Feldman 傑瑞·奧康奈爾
電影評論更多影評

[已註銷]

2008-07-01 05:57:06

讓我心有慼慼的《屍體》


 實在受不了《vb程序語言》的折磨,抽身到圖書館老館一逛,卻邂逅了一本史蒂芬 金的《四季繽紛》後將它順手借出。

   很意外的是其中收入的四篇中篇小說居然包括了《肖申克的救贖》和《屍體》。前者改編的同名電影名氣頗大,無需累述。但後者改編成的電影《Stand by me》由於上映於1886年,堪稱非主流了。然而這部電影確是難得的精品,至少老金自己對這部電影也是稱讚有加「讓我找回了寫它時的感覺!」

   講述的無非是:四個12歲男孩為了去看一具被火車撞死後的屍體一路上經歷的坎坷也有趣的經歷。步行兩天一夜只為去看一具自己都不認識的同齡人的屍體?聽上去挺荒誕的是吧?不過對於12歲的孩子,我打擔保這個合情合理。那個年齡的好奇心和驅動力本來就挺荒誕的,不是嗎?尤其是屍體還橫在一片茂林中穿過的鐵軌邊,大河岸。這個還是挺有現實童話色彩的。

   我先看的是電影。故事的展開和拍攝的手法都中規中矩,但是四個性格各異男孩的選角和美國60年代的音樂風格本來就透露一種當代電影少有的清新樸質的美感。也許是吃慣了如今好萊塢視覺上的華美盛宴,又或者是那個年代的美國小鎮的風土人情可以讓我這個中國後80的童年記憶中的某些板塊顫動,反正我欣賞這部電影,裡面的人物,對話,場景無一不讓我心有慼慼。

   於是我堅信現在能邂逅原著實屬緣份架橋。

   之前我曾經翻過老金的《玫瑰瘋狂著》的第一章。說實話當時挺失望,我真不知道老金為何花整整一大章節去描述一個被家庭暴力毒害20年的女人決定離家出走的心理活動,閱讀過程乏味敗興。現在反有些後悔沒有看完全書,因為老金的書彷彿總是好戲在後面。

   讀《屍體》的過程也類似,再加上本來就知道情節,小說前半部份我認為不必要的囉嗦描寫幾次讓我停下來休息眼睛。我這樣挑剔的批評不是為了享受俯視一位地位如同在國人心目中金庸的名作家,而是出於在看完電影后過於高的期待,盼著文字比電影還要精彩完美。我的心態算是愛之深,責之切。

   然而後半部份小說情節進入找到死屍和捍衛死屍的高潮以及收尾部份卻讀的一氣呵成,酣暢痛快。老金在昇華故事精髓方面也做的精準自然,一點沒有破壞故事的完整感和美感。其中的經典句子我枚舉幾例:

   「你爸雖然沒打過你,不過這樣也許更糟,他根本不把你當回事。」

   「我並不想否認,想想看,有人——即使是你的朋友——這麼清楚地了解你的一切,實在有點嚇人哩。」

   「最重要的事往往最難啟齒,因為語言會縮小其重要性;要讓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原本就不容易。」(這句話可以用來反駁我的批評,也許在我看來的累述對老金而言是重要且必不可少的,畢竟我不是他肚裡的蛔蟲)

   「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兒,都在我們四週,我們很清楚自己是誰名啥,更知道要往哪裡去。真是太美妙了!」

    「漸漸的,泰迪與維恩變得只是偶爾會在學校碰到的兩張臉,我們見面僅點點頭,說聲嘿而已。這種事隨處可見,有沒有注意到,朋友在你生命中進進出出,好像餐廳中的侍者來來去去一樣。」

    「你的朋友會拖你下水,他們就像快要淹死的人,緊緊抓住你的腿,你救不了他們,只能跟他們一起沉淪下去。」

    當然,以上的可不是老金要告訴我們的處世良言,這些只是在故事的框架為依託下才熠熠生輝的小橋段,它們服務故事,昇華故事,它們不能脫離了故事而孤伶伶存在,要不就太單薄了。但是確實能啟發人。

    我喜歡讀有故事的小說,至少也是能把故事寫得意趣橫生的小說;並且是討厭沒有故事的小說。故事服務於主題,而詞藻服務於故事。因此詞藻需要非常小心的使用,不要讓它成為掩飾了人體本源美的繁瑣花邊服飾。老金顯然是喜歡講故事的,當然他也在自己的非小說《on writing》中強調了自己對於語言運用的技巧之一是簡潔,比如他的二稿必須比初稿少10%。可是我還是太貪心或者是太沒素養了,希望老金再惜墨一些,這樣或許能襯托的故事更精彩一些。

    末了,真希望自己也能成為一個會講故事的人,像《Big Fish》中的大魚老爸。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