壺碟會上探花郎
2008-07-04 22:27:19
樂在其中,其樂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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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在其中,其樂無窮
大約是真的,京劇看多了,影響了我的審美觀。集結號我只看了幾分鐘就看不下去了。我承認我應該多看一會,拿一個客觀的評價出來,但是……但是,我已經刪了
改一句現在很流行的詞:很血腥很暴力
記得有個FQ說,一本書,隨便翻看,看幾頁,不好看,就扔。就是這句話,使我不得不承認,FQ有些時候也是會說人話的。對電影其實也是,隨便看幾個鏡頭,聽幾句對白,沒意思,就不看
集結號至少開頭是很寫實的,它延續了大寫實的一貫風格,殺人就要看到血,砍頭就要讓刀刃進入脖子,視覺上的刺激直接作用在心理上
有個說法,說是人的審美大約分了四個層次,最低級的叫艷俗,高點的是含蓄,再高的是矯情,最頂級的就是病態了
所謂艷俗,其實未必艷,也未必俗,大約說的就是直接的感官刺激,只要不是生理有缺憾的,基本上就都能感受得到,大紅大綠的顏色,聲嘶力竭的嚎叫,所謂的五色迷人眼,五音亂人耳,其實還不只這些,又比方高大而形狀奇怪的建築,味道明顯的食品等,這麼說吧,不需要動太多腦子就能感受到愉悅的刺激,都是艷俗,這其中當然也包括流行歌曲和集結號的前10分鐘。對應到中國的文學裡,我想漢大賦應該算是了吧,文辭華美,以寫景狀物和直接的抒情見長
含蓄則稍微高級了一點,所謂含,就是包著的,所謂蓄,就是藏著的。說白了,就是不直接的刺激,隔靴搔癢,有點意思,卻又好像沒那意思。有人說這其中的典型代表就是唐詩宋詞,有什麼話不直接說,而是要繞個彎子。其實這個吧,是中國古代詩歌一直以來的習慣,從詩經開始運用的大量比興手法當算一證
矯情,呵呵,現在是個貶義詞,其實還有個詞可以表示這個意思,大約就是做作吧。其實就是說,故意弄的讓人無法理解。這個,似乎所謂的現代和後現代藝術很貼切的符合這個意義。還有人說畢卡索的畫就是矯情,連英國女王都說實在看不出那畫像上的女人哪邊的臉朝外。畢卡索的粉絲說畢卡索其實是把一個物體的幾個面同時畫到一張紙上,可我還是看不出是那樣,大約我是沒有藝術思維的能力吧。中國古代有一幫人,出於種種目的吧,寫東西也是故意要人看不懂,像什麼藏頭露尾詩、謎語讖語暗語啞謎一類的等等,大約離此不遠,含蓄的過頭了
最高級的呢,病態,當然也可以叫做變態,說白了就是喜歡一些有毛病的東西。老帖和回文里提過,就比方燙頭文身耳洞乾枝梅小腳哈巴狗金魚等等這些。倘真要比出個樣兒來,非八股文莫數
那麼京劇呢,我看倒是主要以含蓄為主,但是呢,又跨了點艷俗,還沾了點矯情,有些也是病態的,比如程硯秋因嗓子「出毛病」而練就的鬼音。說它含蓄,因為它的大寫意,殺人不見血,砍頭不見刀,意思到了就行,舞旗翻波浪,搖漿走舟船,這很好理解。但它也有很艷俗的東西,比方武功,從幾張摞起來的桌子椅子上一個跟頭翻下來,那是懂不懂戲的人都要叫好的,這基本上和雜技是一回事了;又比方噶調,一個高音刷拉拉的冒出來,誰聽了都覺得刺激,那也是不要走腦子的。它也有矯情的東西,比方馬趟子,比方開門,如果沒有前後的交代,沒有看過戲的人一般都不知道這些動作是幹什麼的
但是,我只是說,它跨了點艷俗,沾了點矯情,只是一點而已,所以那種亂翻跟頭起噶調的做法是京劇排斥的,所有的身段也是在實際動作的基礎上適當加工出來的,可千萬別隨便亂搞
現在生活的主流審美基本上都還在艷俗的層次,聽流行歌曲,看進口大片,吃西餐,要的都是感官刺激;而有些附庸風雅的人則漸漸開始追求古玩字畫交響樂,要點品味,雖然目的不一,但終歸風氣還是好的,起碼那些有了錢的發了財的人還知道什麼是香哪個叫臭,還知道那有文化的含蓄的東西受人尊敬;同時還有些所謂的先鋒人物,走到了這一切的前面,開始玩起了看不懂的東西,比如抽象派什麼什麼的,基本上屬於矯情,而這其中走的最遠最過者,早已進入了病態,就類似798那些把自己穿了琵琶骨掛起來還說這叫行為藝術的那些小P孩。這話可說回來啊,啥都不能走的過了頭,太超前了不好,那哥白尼布魯諾都是這麼死的
曾幾何時,我們的審美幾乎是沒有體現的,買東西都只要結實耐用便宜就好,就比如組合櫃,一面牆全佔掉,不考慮美觀,不管裝飾陳設,只要實用,這是把實用主義發揮到了極至,那是因為貧窮。現在稍微擺脫了一點貧窮,所以開始追求美,所以現在還只是初級審美,艷俗的審美
這就又快要扯到京劇不景氣了,老早就提過,常有人說,一代吃飯,二代穿衣,三代看畫,那說的就是富起來以後的人需求的變化,吃飯是徹底的物質追求,穿衣是物質精神可以兼備的追求,看畫則是徹底的精神追求。三代以後呢?呵呵,不知道,因為,富不過三代,所以有人說玩物喪志,其實說的就是都去搞精神文明,不追求物質文明了,沒有兩手抓兩手硬
我曾說京劇就是100年前的流行歌曲,其實我這話是大錯而特錯了,現在的流行歌曲哪比得了100年前的京劇。有個說法是,如果不知道某件事情就和所有人少了一個共同話題,那麼這個事情就是生活方式的一部份。這麼看來,京劇是100年前人的生活方式的一部份,而現在的流行歌曲則不是現在人的生活方式的一部份。據說梅蘭芳1949年從上海回北京,有幾萬人自發去火車站迎接,按照人口比例算算,那相當於現在有個什麼什麼的演員到北京,有近百萬人去迎接——我似乎沒聽說過這麼大譜的演員,而且好像就連動員迎接的場面都沒這麼大。在京劇的時代,那些演員吸引的不只是無知的青少年,還有飽學的大才子,朝廷的官員,至高無上的皇帝和太后老佛爺,這其中,就連玩票者也有傑出代表,學出了名堂的,大抵就和現在超女快男似的,由業餘走上職業,既而一發而不可收拾的走向了輝煌。那時候票友的水平和數量都遠非當今票友可比,7大鬚生有三個都是票友下海或者和票房關係異常密切,甚至有專業演員去找票友學戲的
其實吧,京劇既然跨了三個層次的審美,那麼就很好解釋為什麼可以雅俗共賞了,上到王侯學者,下到販夫走卒,曾經都是京劇迷。京劇有很莊嚴的東西,比方重要角色出場的造型,那一臉的苦大仇深,高高在上,法度森嚴的功夫,一絲不苟;同時它還有很粗淺的東西,比如那簡單易懂的戲詞,插科打諢的小丑,賣弄風流的花旦。但是這種莊嚴和粗淺卻很有機的結合在一起,就連智慧的化身諸葛亮,一張嘴也是大水詞,我正在城樓觀山景,耳聽得城外亂紛紛,這哪是寫出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大丞相武鄉侯啊。其實問題就在這,這種雅和俗的結合,很直接,但是卻不滑稽,讓人接受,而且很樂意接受。我們有比京劇雅的藝術,比如崑曲,我們也有比京劇俗的藝術,比如梆子。我曾想過,大約是京劇能跨上下兩個審美層次,所以它的受眾分佈很廣,也許100個雅人裡40個迷京劇60個迷崑曲,100個俗人裡40個迷京劇60個迷梆子,所以200人裡有80個迷京劇60個迷崑曲60個迷梆子,京劇雖然兩頭都少,但是總數多,但是等我實際看的時候卻發現,似乎是100個雅人裡60個迷京劇40個迷崑曲,100個俗人裡60個迷京劇40個迷梆子,於是200人裡120個迷京劇40個迷崑曲40個迷梆子,京劇不但總數勝出,單獨比也不吃虧,這就讓我費解了
確實費解,不但看戲是樂趣,這想事也是一樂趣,觸類旁通更是樂趣
樂在其中,其樂無窮(小學生作文的風格,篇末點題)23:26:43 | 添加評論 | 發送消息 | 固定連結 | 查看引用通告 (0) | 寫入日誌 | 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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