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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最後探戈--Last Tango in Paris

巴黎最后的探戈/巴黎最后探戈/LastTangoinParis

7.1 / 42,697人    129分鐘 | USA:127分鐘 (R-rated version) | 250分鐘 (rough cut)

導演: 貝納多貝托魯奇
編劇: 貝納多貝托魯奇
演員: 馬龍白蘭度 Maria Schneider Maria Michi Giovanna Galletti Gitt Magr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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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5 06:36:32

愛情是淫穢的


「愛情是淫穢的」。羅蘭. 巴特毫不憐惜地斷然宣佈:「一切不合時宜的東西都是淫穢的」,多愁善感的愛情已經過時了。這或許還不是那個「解構主義文本」中最駭人聽聞的話語,卻是我在重看《巴黎最後的探戈》時,所能想起的唯一一句評論。

珍到底愛著哪一個呢?湯,還是那個不知名的美國鰥夫 (馬龍 · 白蘭度飾,以下權稱馬)?珍對馬說:是你讓我愛上了他(湯),這是你唯一的優點。當故事快要結束時,她終於決定嫁給湯,並為此想擺脫馬的糾纏,然而,可以據此判斷她就愛著湯嗎?

請注意珍同湯的一段對話。

珍說:婚姻是通俗的(POP),是兩個工人一道修一座房子,如果有通姦,也不過是三四個人共同修一座房子罷了;而愛情卻決不是通俗的(NO POP),愛情是一個人獨自走進一座空房子,愛情是個人的,是嚴肅的,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亦是難於遭遇的。可以想見,珍心中的愛情會是她同湯的那種嗎?

而珍獨自一人在空房中又愛著馬嗎?其實關於空房的譬喻不正是來自馬?故事的開頭,珍走進一所空蕩蕩的公寓邂逅了借酒澆愁的馬,結尾,他們相繼離開了那所房子。當她在路上再次遇到馬時,她對離開了空房的他避之唯恐不及;而當那一聲槍響,當他踉蹌著走出去,留她一個人在她的空房中時,她還愛著他嗎?她又為什麼會愛上他呢?也許,他就是她無意間走進的那間空房?

他與湯那類男子的不同,不在於他的暴戾、陰鷙、野性,而在於他的無名。沒有名字就沒有背景沒有歸屬沒有過去--不是沒有過去,是一個她無法進入的過去,他是一個沒有時空座標的點,是一個沒有總和的社會關係的人。他的本質會否更加純粹呢?這個站在她面前的男人,他只是他自己,甚至連他自己也不是,過去和將來對他都不復存在,這是一種怎樣的狀態!驚呆了的珍握著手槍喃喃練習著要說給警察的話:「我不認識他,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在街上遇到他,他想強姦我,我從不知道他是誰……」每句話都是真實的,而真實的背後呢?真實的背後永遠藏匿著那間第三者無法走進的空房。

難道真與假的區分果真那麼重要?愛與不愛果真界線分明?還有POP與NO POP,神聖與卑俗?珍領湯去看她的「森林」,那曾給予她童年、初戀無限懷想的「森林」其實只有幾顆不起眼的樹,在樹下的雜草中孩子們隨處大便,她衝過去攆他們:「你們竟敢在我的森林?」而所有神聖的感覺、所有多愁善感的回憶想必也一道被趕走了吧。

其實,這又何嘗不是「現代世界」的典型特徵呢:喪失一切價值準則、判斷標準、前因後果,一切都無法解釋,亦無須解釋,只有一個個相繼發生的行為本身,行為與行為的關係只是「在他之後」,而非「由它之故」。(想想休漠對因果關係的否定正是對古典理性主義基石的撼動呵!)或者我們可以據此推測:那個隱藏在地板下的洞若果在經典愛情片中,必然隱藏著一個關係到男女主人公身世命運的秘密,必然與故事的進展有某種關聯,並必然導向觀眾期待中的戲劇性衝突,導向「大結局」。它是無限因果鏈條上的一環,是串聯電路上的一支燈泡。而在此片中,地板下的洞。不管珍當時是否掀開了它,都不會使這個故事出現另一種結局,它只是偶然出現在那裡,毫無因由地存在著,它沒有一個等待抖開的包袱,它不具有「內容」,靠理性可以把握的「內容」,它與情節進展絕對無關。那麼它是什麼呢?它是一個隱喻。珍偶然發現了地板下的洞,她問馬下面會是什麼,當馬要打開時,她又神經質地阻止他,她感到害怕,充滿好奇又不敢真的去了解--對馬她又何嘗不是如此!她曾想方設法探知他的姓名,卻在他想告訴她並詢問她的名字時,扣響了手槍。

這是影片唯一的戲劇性場面。是的,如今只有死亡是戲劇性的,因為只有死亡改變了存在的狀態,因為「只有死亡,我們還不能完全將之庸俗化」。至於愛情,如果它只是一個人獨自走進一座空房子,又怎麼會是戲劇性的?沒有他人的注視,甚至沒有自我想像中他人的目光,只是純然個人的體驗,決不該包含任何表演的成份。

而讓我們來看湯對珍的愛情吧。總是在攝影機--多麼巨大的工業化的眼睛--包圍下的愛情。甚至在吵架時,湯也唸唸不忘把雙手的食指和拇指對接,比出一個取景框來看珍,他已經不會使用自己的眼睛了,他時刻感受到他人的目光,他是在用他人的目光打量自己愛情的視覺效果。珍在站台上推開他道:在攝影機下的愛情是「做戲」!( 做出來的戲劇性?)愛情無法具有戲劇性。可是,區分「做與不做」的標準難道不和「愛與不愛」的標準一樣模稜兩可嗎?丈夫和情人身著相同的浴衣談論那個死去的女人是愛還是不愛?珍說她可以為了馬留下來做一切,話音未落就為無法忍受一隻死老鼠倉惶離去,又是愛情還是做戲?如果說,愛情無法具有戲劇性,那唯一具有戲劇性的死亡又留下什麼呢?馬甚至未及留下一個姓名,他的死將被解釋為一起刑事案件,對暴徒的正當防衛,完全偏離了事物的本來面目又完全真實的解釋。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馬同世界最後的關聯不是珍,不是愛情,只是一塊嚼過的口香糖!中彈後他趔趄著來到陽台,一面俯瞰城市,一面從口中取出它並將它粘在陽台的欄杆上,(誰能知道那一刻他在想些什麼?)它將長久地留在那裡,在他的屍體被抬走被消滅後長久地留在那裡,這是多麼荒誕的世界,在她的陽台上永不被人注視的他的口香糖!

在去她公寓的途中,他們闖進了一個雙人舞表演的場地,一對對男女穿著誇張的禮服,佩帶著統一的編號,踩著優雅合宜的舞步。馬帶領珍加入他們,工作人員攆他們走開,馬一邊跳著狂野的探戈一邊抗議:我們是愛情!那個胖胖的老太太給他以羅蘭. 巴特似的斥責:「愛情?到電影中去找吧!」

愛情真地已經過時了嗎?也許這話並不確切,過時的並非愛情本身,而是附加於愛情之上的種種戲劇性;另人感到羞恥的亦並非愛情本身,只是那多愁善感化了的泰坦尼克式的愛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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