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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米的猜想--The Equation of Love and Death

李米的猜想/爱失偿(港)/李米的遭遇

6.9 / 1,492人    China:96分鐘

導演: 曹保平
編劇: 曹保平
演員: 周迅 張涵予 鄧超 王寶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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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德

2008-10-01 00:23:32

我看《李米的猜想》幾處不合理的地方


起先跟新浪看了幾張周迅和鄧超的宣傳照,還以為是個浪漫的愛情片呢...我一直帶著這種情緒去尋找,才發現電影根本不是那樣的。

看這片的原因有90%是因為周迅,她是讓人找不到一個理由不去喜歡她的演員,後來也證明她和李米,都沒另我失望——演技沒得說,比那些花瓶強的不止一百倍!

李米4年的堅持換來了方文,不管是死是活。沒錯,和大夥一樣想起了某個時間某個地點的某個人。

從初中到現在10年了,我雖沒一直堅持,所以那個所謂的女版的「方文」必定不會突然橫在我面前,她似乎成了一種精神寄託,由最初的寫信,電話,變成了消失,後來又從朋友間得到了她的一些消息,又給她電話,不過那種感覺漸漸淡了,唏噓~ 相比大夥兒都會如此吧。

生活!=電影,電影是虛構的真實,4年內,他曾如此近距離的靠近過李米(有DV為證),但他還是忍住了,對,隱忍是優秀男人必備的一種心理素質,就像我一樣。

不過方文那段的DV讓我不解,李米之前是逢人便問:「有沒有見過這個男的?」注意!此時的李米手裡可是拿著照片的(在她遇到「傻根」之前),也就是說任何乘客(被詢問者)如果見到照片中的人的話,很容易就回憶起來:「哦,對,對,好像有過印象……」 可是沒有,之前的李米沒有收到被詢問者的任何線索(至少影片中是這樣的)!從DV中,我們看到的方文N多次的近距離接觸,譬如在公路上,在對面的樓上,在公廁旁……而且視訊都很清晰,再一次說明距離非常近,一個近在咫尺,一個苦苦追尋,本身是有點矛盾的。

難道方文每次都瞅著她問完別人後,殺到她附近?他不是間諜,就肯定是超人,而且擁有全球定位系統——很容易發現目標。就算是吧,難道李米每次問的人都有間歇性失憶?李米看不見照片中那個人,周圍人也看不見照片中那個人?也太巧了吧……
(還好李米沒有問我,如果問我,我一定說:「那人前兩天還拿DV對著你拍呢,大夥兒都看見了!」)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方文對菲菲(販毒女)是否有真愛?
源於那句——「如果沒有李米,我會愛上你」。

首先我們從動機出發,方文想給李米開超市,自然想去賺錢,然後就做起了服裝生意,也認識了假裝做服裝生意的販毒女,可這是販毒集團的一個套兒,他們想通過販毒女誘惑控制方文,做毒品生意,各取所需。

而方文此前做任何事情(包括販毒)的動機都是「想賺錢去和李米一起開店」,否則就不會有後面的銀行卡,密碼,DV……,在這種情況下,販毒女只是實現他理想的一種工具而已,自然和販毒女就不會來真的,頂多只是個互相利用的關係。

我們假定方文和販毒女之間是因為相互利用而產生了「奈」,但也不至於說:「如果沒有李米,我會愛上你」這麼重的話。

最有可能是因為販毒女的那句「他們想要做了你,要是我告訴你,和你一起跑了,能依靠嗎你?你還有那個女孩(潛台詞:李米你都騙,不用說我了)」

so方文說出那句話,可能更多是源於販毒女對自己迸發出那種「捨身取義」的愧疚(雖然販毒女只是短暫語言上的),源於她對李米國際人道主義援助的感激(80000塊錢),根本談不上真愛。

「如果沒有李米,我會愛上你」剛論述過這個是真愛的假設是不成立的。那麼為什麼方文在死前騙了販毒女?是因為販毒女對他還有利用價值——對李米保密方文的身份。

還有一個就是「欺騙」
無論任何形式的欺騙都是有代價的,販毒女通過欺騙讓方文上套,繼而付出了真感情的代價,方文通過欺騙李米,讓其苦苦等待4年,被認出後,不敢承認,備受良心譴責的代價。方文又通過欺騙販毒女,讓販毒女信守承諾,但卻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這似乎是一種宿命。

就連李米也不是誠實的,她騙了傻根,說找到了他女朋友,還像模像樣的將電話和手機號留給傻根,而警察是唆使李米這一行為的的關鍵人物,自己不騙,但教人騙,這種人最可惡,還找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為了幫傻根,所以說其卑劣毫不過份。

但不這樣劇情沒法進展,他不讓李米騙傻根,就別想讓傻根開口,傻根不開口,就沒有線索,沒線索李米就不可能再次遇到方文,所以警察明知道是騙,可為了導演的強勢和觀眾的眼淚,仍然得這麼幹。
反正警察對威逼利誘,爾虞我詐這套駕輕就熟,所以我們不能罵警察卑劣,而且從影片的劇情考慮,還得謝謝警察叔叔。

整個影片唯有傻根是誠實的,他對任何人都講真話,可等待他的是牢獄之苦。


為什麼是54封信?
54——吾死 。暗示了方文將用自殺的方式,詮釋對李米的愛。驚嘆此人擁有這麼強的預知能力。如果他不是做毒販或者服裝販,他一定是個不錯的預言家,起碼擺攤算命的能力還是有的。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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