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明
2008-10-09 04:56:39
有什麼分別,能夠呼吸的,就不能夠放在身旁。
零五年的春天,他和一個遠在重慶的人網戀的風生水起,那個人跟他說,我愛你,但我永遠不會見你。
活該當時的他,覺得真是浪漫無比,還是被感情衝昏了大腦,也就是如此奮不顧身轟轟烈烈,他的青春被他握緊在手,狠狠的一把火燃燒了起來。時機未對,對象未對,那又怎麼樣?終歸是贖了自己的心甘情願,愛意是自己的,回憶也是。
他後來經歷過一些在他生命中最壞的事情,從未和任何人提起,他也知道,原來一切都是捱的過的,所有的苦難。包括,離開這個人,忘記這個人。只要告訴自己,我要做到這件事。因為愛的這麼多,所以斷裂的,必然夠決然。
可是他還是給自己留了一個夢,留了那麼久,留到快要忘記了真假,他這樣過了很多個夏天,很多個冬天,有些人有些事,在季節反覆中消失痕跡,或者,他從未在意,有時候他會厭倦自己的執拗,他對自己說,算了吧。
所愛的,不過是鏡子裡,數年前不顧一切的自己。
你捨不得,不能放,直到它死掉。
而零八年的秋天,你在遙遠的北方的城市,與另一個人坐在一起,看到螢幕里周迅那張倔強而固執的臉。她不能停止的找尋他,做他做的事,我們是不是都在這樣的途中慢慢偏離了初衷。
她在堅持;
你選擇放手。
她找到了他,坐在他的對面;
你坐在他對面,找到了丟失的這些年。
她對他說,如果我真的認錯了,對不起;
你對他說,你好,再見。
她看到他在錄影帶里羞澀的笑容,她笑著低頭,抬頭已是淚滿面,她看到他住在她的對面,存在在她的身邊,一直在。
你握住旁邊的手,溫暖安實,你覺得被什麼擊中,濕了眼眶,你聽到他的呼吸聲在耳邊,你想說,我愛你。
而我們都是這個大大城市裡,平凡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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