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0 05:05:06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愛情是一場無可救藥的癲狂,生活是一場細微漫長的碾磨。
我哭泣,只為那個叫李米的女孩子。
我哭泣,只為這操蛋的,無理可講的生活。
沒有什麼好人壞人,我們都是螻蟻微塵。
李米開著計程車被人劫了,她在車身上費力地用血劃110求救;她在局子裡見到自己找了四年的男朋友方文,她追過去,在那個失蹤了四年的男人旁邊,淚流滿面地背他寫給她的54封信;她衝著警察吼,我找了他四年了,四年有多久,你找過沒有!?
生活快要把我們碾沒,總要掙扎和爆發。
然後,釋出一點善意的微笑,告訴自己其實還好,可以忘掉了。
愛情,是個什麼東西。
你看,男孩子對女孩子說:「遇上你,是我這麼大最開心的一件事兒... 」
你看,男孩子寫信給女孩:「221天:我就要回去了,李米。我現在算是一個有用的人,我都能看到我們未來超市的樣子。你能原諒我嗎...」「430天:我和以前不一樣了,李米。也許我已經成為你父母想要的那種人,誰知道。」
方文沒有失蹤,甚至沒有離開,他只是選了販毒這條路來賺錢;最後逃避警察抓捕時他從天橋上跳下,恰好死在李米面前。他給李米留下了錢,還有幾盤記錄了李米這四年影像的DV帶。他用那樣的方式,在李米的身邊,看著她。
我哭,才不是為愛情哭;我只是為那無可救藥的近乎神經的執著的付出和等待哭。因為它是這樣沒有回報,沒有結果,沒有得到,沒有怨悔,到了最後,甚至沒有暴躁。
有的,只有那已經生死相隔的相視一笑。他們是這樣默契,一如世上所有的情侶。
愛情沒有那麼懸,它發生在你我身上,它在生活的碾磨之間,只是,它未必有電影裡,那般執著,硬生生要伸出藤蔓開出一朵花來。
我們最後大多繳械投降。沒有什麼,那只是一場無可救藥,便是死去,還有另一場。
為這部觸到我內心的電影,嚮導演曹保平及周迅的精彩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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