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2 06: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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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天,我打算回去了,李米,
反正我也成為不了你們想要的那種人,
只能普普通通了,我真沒用。
你是不是也覺得我很沒用。
221天,我就要回去了,李米,
我現在算是一個有用的人。
我都能看到我們未來超市的樣子,
你能原諒我嗎?
430天,我以前不一樣了,李米,
也許我已經成為你父母想要的那種人,
誰知道,
我昨天在電視上看到昆明了,
我突然一下子哭了,
你還在等我嗎,李米?
708天,我告訴你一件事兒,李米,
幾乎就快成真的了,
我今天早上到了機場買了機票,
那時候思念像一條在草上爬行的蛇,
我突然想要回去了,
我買了機票,過了安檢,到了登機口,
最後我還是出來了,機票錢退了一半,
我多想回去,你知道嗎。
李米,我做到了,
去開家超市吧。
也許我很快會回到你的身邊,
也許我可能會不去了。
不知道,
萬一我要是回不去的話,
這些就算我留給你的吧。
其實不管發生什麼事情,
你真的不用為我擔心,
真的。
凡事都是要付出代價的嘛,
也沒有什麼後悔不後悔的。
萬一我真的回不去的話,
你要是哪天想我了,
就看我給你寫的信。
一共是五十四封,
就說這麼多吧。
好吧,我還是錯了。
林方文不是好男人,但方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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