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虎
2009-04-14 07:05:58
向父權致敬!
Daniel Day Lewis 、 Leonardo DiCaprio 和馬丁 Scorsese這三者構成了我看這部電影的原因。當然,我只是為了掩蓋我的私心罷了。
實際上真實的順序是馬丁 Scorsese、 Leonardo DiCaprio和Daniel Day Lewis。
史詩式的暴力和野蠻的權力,一直是我的文化品味之一。它偏安一隅,獨具威嚴,卻從容微笑。極端主義一直是我審美當中最重要的傾向指標之一。
一直知道:「馬田史高西斯」是西方暴力美學的大師。但只看過他的《無間行者》,不盡人意。也許是東方情意結作祟。港版《無間道》中無間地獄的無奈和痛苦,東方人心目中的隱忍和悲情,情與義的決鬥,表現得大氣澎勃。但將同樣的情節搬到波士頓,就顯得不倫不類,讓人相當不舒服.西佬的思維里只有:性,暴力和利益.
據說為了Gangs of 紐約,馬丁 Scorsese收集了三十年的史料.為了單一的目標奮鬥三十年,是現在美國的Y世代和中國的80後所無法理解的.我們更多地直面金錢和慾望的誘惑,我們的師長教導我們莫斯科不相信眼淚,我們的長輩厚顏無恥地為了蠅頭小利而互相踐踏、尊嚴盡喪,我們的成長環境描繪出一個「只有弱者才要求公平」的世相。這就是我們的人生。為什麼會這樣,我們有靜心思考過嗎?
Gangs of 紐約說,其實,我們就是我們的父輩。
屠夫BILL殘暴冷血,卻深受父親思維影響:忠誠、愛國、不出賣兄弟、尊重偉大的敵人。BILL的父親由始至終沒有在故事中出現過,卻也從來沒離開過。他深刻地影響了一代梟雄的思維。同樣,阿丹繼承父親遺志,為愛爾蘭同胞而戰,光復死兔黨,無一不是傲慢的父權思維所做的一次華麗的舞台表演。
有那麼一瞬間,我感到阿丹是把BILL當做父親的。至少BILL差點把阿丹當作兒子。他在阿丹和自己的舊情人偷情的床前,披著美國國旗,眼中的鷹憂鬱莫名:我沒有親生兒子。
殺BILL的阿丹,除了淺層次的為父報仇之外,還有一種更深刻的俄狄浦斯情結:要超越父親,將父親也沒能殺掉的敵人殺掉;BILL明顯尊敬著父親;BILL比父親更像父親,他教阿丹殺人見血封喉;和BILL的舊情人上床的時候,更像偷嘗父親的女人....
我喜歡看Leonardo DiCaprio暴怒的樣子,尤其是他的稜角漸豐的時候.他的苦惱和暴力,他的慾望和絕望,他的狡猾和陰鬱.都讓他尤其美麗.
Daniel Day Lewis不俊美,好演技.油膩的髮絲,生豬肉,暴戾的脾氣,快速的身手.由於他,整部電影層次頓升.Leonardo還是太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