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魚
2009-05-10 20:20:26
電影中的殺妻案
電影中的殺妻案可謂不少,我印象較深的便有《肖申克的救贖》、安東尼霍普金斯的《破綻》等,有罪還是無罪,儘管各不相同,各自的情節主題也不一樣,但至少在這個對法律的審判上均有體現。Fugitive和肖申克的救贖中的安迪比較相似,妻子被他人所殺,警察掌握的證據都指向自己,被判有罪;只不過兩部電影中的主角的命運不同,安迪入獄20年而沒有機會逃脫,二十年,所有的事情早已塵埃落定,時間和人性抹去了醜陋的真相,而最後真相也早已經無關緊要了;The Fugitive中的金保,則幸運的得以逃脫,去及時的尋找真相。而《破綻》則有些相反,殺妻者是丈夫本人,但制度和法律的漏洞讓犯罪者險些逃脫法律的制裁。
值得一提的是這幾部電影的上映時間,The Fugitive 1993年8月,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1994年7月,Fracture則較晚 2007年。在前兩部電影上映後不久,1995年1月辛普森殺妻案開始審理,真相和事實誰也不知道,最終的結果是警察在掌握了大量的證據的時候辛普森逃過了刑事制裁,只是在民事上被判三千多萬美元的賠償,至今仍有很多人仍認為辛普森有罪。無罪的人被判有罪以及有罪的人被判無罪,法律的判罰在這裡很容易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當然辛普森殺妻案遠比電影複雜許多,種族、陪審團、偽證均牽涉其中,電影則簡單許多,如Fracture一樣,犯罪者最終未能逃過正義的審判。但問題在於,我們所看到的所聽到的是真相嗎? 由誰來決定這個審判? 什麼樣的判罰才是正義? 或許,只有當我們身處這樣的境遇下時,才能知道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