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訊息
美國風情畫--American Graffiti

美国风情画/美国风情画

7.4 / 98,186人    110分鐘 | 112分鐘 (re-release) (1978)

導演: 喬治盧卡斯
編劇: 喬治盧卡斯 歌莉亞凱絲
演員: 李察德瑞佛斯 哈里遜福特 朗霍華 Paul Le Mat
電影評論更多影評

jagpumpkin

2009-06-29 03:37:40

Racing, Romance & Rock'n'Roll——喬治·盧卡斯的塗鴉青春


「1962年,你在哪兒?」

「抱歉,那時候我甚至連個胚胎都不是。」這是我的回答。

 
美國風情畫

 
  喬治·盧卡斯的答案是《美國風情畫》(「American Graffiti」),他用這部半自傳形式的影片告訴我們,1962年的他在加州享受著飆車、搖滾和羅曼史,揮霍著他的塗鴉青春。

  在《美國風情畫》之前,我所知道的盧卡斯手上有兩樣最輝煌的武器——明裡的絕地武士的光劍和暗下的印地安那·瓊斯的皮鞭,所以當我在昏暗的D碟店裡看到《美國風情畫》的封面上赫然寫著「清新可人的小品」喬治·盧卡斯「最有深度的作品」時,不免有些懷疑這個喬治·盧卡斯和那個慣常在外星球開戰或者神秘地探險的喬治·盧卡斯是否同一人?

  好在,純真是喬治·盧卡斯可貴而又討喜的註冊商標。

  如果說喬治·盧卡斯是《星球大戰》(1977)的精神之父的話,那麼我們可以開玩笑地說《美國風情畫》是《星球大戰》的財政之父。這部投資僅75萬美元的《美國風情畫》在1973年第一次發行便取得了5500萬美元票房的巨大收益,成為當年環球電影公司全年票房第二的影片,使得喬治·盧卡斯得以實現他的「星球大戰計劃」。有趣的是《美國風情畫》的背後還有一個關鍵人物——弗郎西斯·科波拉,由於他答應出任《美國風情畫》的製片,環球公司才同意開拍《美國風情畫》。除此之外,這兩位大俠在《現代啟示錄》(「Apocalypse Now」)上還有著千絲萬縷的恩怨糾纏。

  《美國風情畫》(「American Graffiti」)這個譯名聽上去別有風情,可我覺得還是直譯——「美國塗鴉」與電影的基調更貼切。1962年的美國,甘迺迪還向民眾展現著微笑,瑪麗蓮·夢露仍舊顛倒眾生;搖滾樂處於那些先鋒的拓荒時代,還沒有Bob Dylan的橫空出世和the Beatles的遠渡重洋;清澀的年輕人用飆車、喝酒、泡妞展現小小的叛逆,而不是吸大麻頭戴鮮花裸身躺在草地上尋求自由;畢業舞會的氣氛始終熱鬧、活潑、健康,那時還沒有激烈、暴力、顛覆的「新左派」運動。所以儘管Curt、史蒂夫、John、泰瑞在夜幕低垂的小鎮上看不見明天,他們也只不過是在青春的最後一天隨性塗鴉。

  Bill Haley的「晝夜搖滾」("Rock around the clock")宣告了搖滾時代的開始,《美國風情畫》以這首意義重大的歌曲開篇,拉開了Curt、史蒂夫、泰瑞和John的青春一夜。


時間:1962年,某一天黃昏至次日黎明

地點:Mels Drive-In Mels是本片開始中轉結束的重要場地,由於Mels的首創理念是「在車內吃飯Dining-in-Your-Car」,因此它的佈局是個開放式的大大的圓形停車場,由此,我們也可以盡情地欣賞本片的重要道具——眩目拉風的汽車。

  Mels服務小姐的制服非常有特色——短裙、溜冰鞋。你可以看到美麗的服務小姐穿著溜冰鞋穿花繞樹般地將顧客所點的食物裝在托盤裡,用一個掛鉤掛在顧客的車窗旁。

本片的時間和地點都屬於圓環形的封閉結構。

主要人物:Curt、史蒂夫、泰瑞、John
Curt、史蒂夫、泰瑞、John在Mels碰頭後就各自散去,四條線索平行展開,開始這個夜晚的時光。

Curt Henderson(62屆)——優等畢業生,剛剛獲得了2千美元的Moose獎學金。

扮演者:理察·德賴弗斯 Richard Dreyfuss(憑藉1977年的《再見女郎》"The Goodbye Girl"奪得Oscar影帝,1995年成為了《生命因你而動聽》"Mr. Holland's Opus"中的霍蘭先生)

裝束:樸素的短髮、格子襯衣

問題:去還是留?——是和史蒂夫一起離開小鎮去東部念大學還是留在小鎮上讀上兩年大專課程再做打算。

轉機:Wolfman Jack

名言:「為了找尋新家而離開舊家,為了找尋新的人生而放棄現有的生活,為了交新朋友而捨棄舊朋友,是不值得的。」("It doesn't make sense to leave home to look for home, to give up a life to find a new life, to say goodbye to friends you love just to find new friends.")

結局:移居加拿大,成為作家

亂彈:Curt無疑是這部影片中最完美的一個人物,他優秀、有理想、講道義,但他同時又是這些人當中被困擾矛盾糾纏,追尋不見影蹤的一個人物。他曾經的最大夢想就是成為總統的助理,和甘迺迪總統握手。和總統握手——這個夢想是不是很熟悉?不錯,《阿甘正傳》里曾經有過這樣的場景。這個美好純真的夢想也許是許許多多生活在那個黃金時代美國人的夢想,因為那時殘酷的越戰現實還沒有赤裸裸地擺在民眾面前,那時還是1962年。他的前女友Wendy正是用這件事情點出他的天真及優柔的性格弱點。

  Curt用自己長大了來掩飾幼時理想已經改變了的理由。可Curt對於前途去留的迷茫並非只是對故鄉小鎮和朋友的依戀之情,對自己的不自信,懷疑自己的競爭能力才是Curt最大的軟肋。Dewey高中的舞會監督老師Mr. Wolfe和Curt一席談話就是最好的明證,Mr. Wolfe說自己當初放棄了大學回到小鎮上就是因為覺得自己不是競爭型的人物,因為自己內心的害怕。Curt的徬徨也是如此,去東部上大學意味著接受挑戰和改變,更意味著要承擔起成人的責任來。Curt覺得自己還沒有準備好。

  那個晚上除了這個問題嚴重困擾著Curt,56年的白色雷鳥裡的金髮女郎更是當晚最大的導火索。在片頭Curt和泰瑞見面時,Curt就半開玩笑般地說:「為什麼這裡的姑娘不是名花有主就是其醜無比?」這個想法真是無分國界種族,成為了每個青少年面臨的共同難題了。具有諷刺意義的是,Curt從前女友Wendy的朋友Bobbie那裡得到的消息是金髮女郎是某個珠寶店老闆的太太,而「法老幫」的頭目卻對他說金髮女郎是個高級妓女。難道這果真是現實——小家碧玉們不是醜陋不堪便是名花有主,香車裡的美女不是青樓名妓就是有夫之婦?

  Curt對金髮女郎的窮追不捨除了她的美貌外,還源於她隔著車窗那一句神秘曖昧的:「I love you.」也許愛情的發生就是件莫名其妙的事情,愛情的過程就是場窮追不捨的耐力跑,其中佈滿了戲劇般的交錯(Curt曾三次和白色雷鳥擦身),愛情的結局就是一場需要足夠的運氣和緣份的沒有結局的結局。

  Curt把追尋金髮女郎的希望寄託在無所不在的超級DJ Wolfman Jack身上,正是Wolfman Jack假借待在工作室的經理之口告訴Curt:對於年輕人來說,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對於Curt來說,那真是奇特的一晚。為了追隨白色雷鳥裡的金髮女郎,Curt莫名捲入了「法老幫」(「Pharaohs」)的爭端,被「法老幫」邪氣可愛的頭目Joe逼著破壞警車、夥同「法老幫」偷商店的錢,當了一晚的「不良少年」。同樣有過不良青春體驗的喬治·盧卡斯(喬治·盧卡斯本人在青春時代成天飆車泡妞,中學時考試成績幾乎都是D+)告訴我們——不小小的瘋狂、叛逆一下枉為青春!

  可是在喬治·盧卡斯眼裡不良畢竟只能是青春的一個腳印,而不能成為青春的全部,雖然Curt被Joe視作有幫派大哥的領袖潛質,但最終Curt還是選擇乘上去往東部的飛機。到這裡喬治·盧卡斯還不忘展現一下他可愛的童心,這架飛機的機身上赫然印著「魔毯航空公司」(Magic Carpet Airlines)——可惜現實不是「一千零一夜」的傳奇,在飛機上,Curt驚然發現白色雷鳥奔馳在高速公路上,漸漸地越來越小,越來越遙遠。

  Curt最後的結局是這四個人當中最好的——作家本身就是一個在現實中繼續追尋著夢想的職業,而成為了電影人的喬治·盧卡斯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史蒂夫 Bolander(62屆)——Curt的好友,Laurie的男友,學生會主席,聰明、自私

扮演者:朗·霍華德 Ron Howard(他後來成為了《美麗心靈》"A Beautiful
Mind"、《格林奇偷走了聖誕》"How the Grinch Stole Christmas"、《贖金風暴》"Ransom"、《阿波羅13 號》"Apollo 13"、《天繭》"Cocoon"的導演)

裝束:保守的短髮、短袖格子襯衣

坐騎:'58 Chevy Impala

問題:說服Laurie在他上大學期間為了保持「長久的關係」,他們可以各自交友互不干涉。

轉機:Laurie賭氣跟隨Falfa賽車出車禍

名言: 「我已經畢業了!不記得了嗎?」"I graduated last semester, remember?"

結局:居住於加州、Modesto鎮(這是盧卡斯自己的出生地),成為保險經紀人

亂彈:史蒂夫是個聰明的男孩子,也是個有能力的男孩子。他一心想離開這個閉塞的小鎮,企圖心比Curt明顯得多,他把他們的故鄉小鎮稱為「turkey town」,覺得小鎮是封閉磨滅他們理想的監獄。所以當Curt流露出不想離開的時候,從不輕易流露感情的史蒂夫表現出了莫大的憤怒。他認為在小鎮上只能像John般無所事事終老一生,而外面的世界充滿了機遇,這其中也包括新的愛情的機遇。所以他才想千方百計地說服Laurie接受「維持長久關係的法則」——各自有各自交友的權力和空間。

  史蒂夫是個很現實的人,在我們的身邊充斥著這樣的典型。他們的主動首先從自己出發,他們的第一準則就是自己不要受到束縛乃至傷害。

  史蒂夫從沒有Curt那樣與總統握手的天真夢想,他腦中的頭等大事便是離開小鎮開始真正的新生活;史蒂夫對於愛情也不像Curt那般不切實際,他甚至不願意成為「主動態」,儘管他喜歡Laurie,無論是約會還是親吻,始終都是Laurie主動。有趣的是在史蒂夫身上我們可以看到那些實際的男孩對於性的要求——不想維持戀愛的關係,但想要求最後一夜。可他不想享受不情不願沒有情趣的女友,也不願接受送上門的一夜情。所以他也許不夠可愛,但他只不過是想把握住機遇;他也許不夠溫情,但他只不過想計劃經營好自己的人生。

  可是我對於最後史蒂夫和Curt戲劇性地互換了上大學的態度還是有些微詞。史蒂夫那樣實際的男孩子會為了感情而留下嗎?他的嫉妒心理可比溫情心理要佔上風啊。可他在影片中還是留下了。影片結束時的字幕告訴我們,史蒂夫成了保險經紀人,居住在加州的一個小鎮。也許我不該以我們這個時代的實際來看待史蒂夫的實際,畢竟史蒂夫是生活在1962年。

  還是不喜歡史蒂夫,不僅是因為朗·霍華德那普通的白膚金髮淡得全無顏色味道,還因為普通人的生活太實際便沒了溫情和熱血。可我們大多數人如此。


泰瑞
 
泰瑞 Fields(63屆)——Curt和史蒂夫的好友,綽號「癩蛤蟆」,泡妞的時候自封為「老虎」,笨拙、膽小、善良
扮演者:查爾斯·馬丁·史密斯 Charles 馬丁 史密斯(這個傢伙我不太熟悉,不過他好像導演過1997年的《神犬巴迪》"Air Bud")

裝束:粉紅色襯衣、四眼田雞、鴨屁股頭

坐騎:一輛破舊的機車

問題:想擁有屬於自己的拉風的汽車、泡到一個漂亮的小妞

轉機:保管史蒂夫的車和丟了史蒂夫的車

名言:「我將用生命來捍衛這輛車,人在車在。」("I'll love and protect this car until death do us part.")「我的身份證被洪水沖走了。」("I lost my I.D. in a flood.")

結局:1965年12月,在越戰中失蹤

亂彈:泰瑞,叫我怎麼說他呢?他純真、善良,然而又膽小、怯弱。如果他秀氣一點的話,他會惹人憐愛一些,可他偏偏生得比較醜;如果他扮酷一點的話,天,就是因為他總是想耍帥扮酷,所以才顯得那麼可憐。

  和Curt、史蒂夫保守的好男孩髮型不同,泰瑞的髮型是當時最流行的「鴨屁股頭」;和Curt的理想色彩和史蒂夫的實際不同,泰瑞的夢想很直接——汽車和小妞。這裡還有一條真理,無論自己長得如何抱歉,可心裡追求的總希望是最好的,所以泰瑞的夢想就塗上了玫瑰色的夢幻色彩——拉風的汽車和漂亮的小妞。

  汽車真的是件很奇妙的東西,它不僅承擔著交通工具這個作用,它更承擔起了交際工具這個作用。一輛好車代表的是身份、地位。

  所以泰瑞開著58年雪佛萊Impala闖下車禍時可以理直氣壯地呵斥開廉價車的車主,所以當開著58年雪佛萊Impala的泰瑞遇到漂亮小妞時,他認為自己就不再是「癩蛤蟆」(泰瑞 "the toad"),而是「老虎」(泰瑞 "the tiger"),無端端地長了好幾級男人氣概。

  借來的終要歸還,謊言終要拆穿,當泰瑞說出了真相,Debbie離他而去。

  Debbie走的時候對泰瑞說:「無論如何,我度過了愉快的一晚。」

  對於象泰瑞這樣普通到甚至有些拿不出手的普通人來說,被忽略的人生中得到承認和肯定的無非也只是一晚。他們當然有權力用一生去夢想做國王,但終其一生他們只有一晚能充當一下國王,而且還是冒牌的。

  泰瑞的結局令人無言——在越戰中失蹤,這是整整一代美國人的隱痛。對於不能主宰自己命運的普通民眾來說,永遠只能任由權力的手掐住自己的咽喉。


John
 
John Milner(60屆)——Curt、史蒂夫和泰瑞的朋友,小鎮上最快的街頭賽車手,非常Cool

扮演者:保羅·拉馬特 Paul Le Mat (你聽說過他的名字嗎?我沒有。憑藉這部影片,他獲得了1974年金球獎的最有前途新人獎(男);現實生活中的他倒是真的參加了越戰,並且獲得了無數獎章,此外他還是1972年南太平洋AAU次中量級拳擊賽的冠軍)

裝束:緊身白背心、「馬龍·白蘭度」似的帥氣而叛逆的藍領

坐騎:'32 Ford deuce coupe

問題:如何甩掉Carol以及接受Falfa的挑戰

名言:「記得五年前,繞一圈得花上好幾個鐘頭,真懷念那段時光。」("I remember about five years ago, take you a couple of hours and a tank full of gas just to make one circuit.It was really somethin. ")「駕駛是件正經事。」( "Drivin' is a serious business.")

結局:1964年12月,在一個醉鬼司機釀成的車禍中喪生。

亂彈:我向來對英俊帥氣的混混沒有抵抗能力,特別是這個混混還非常可愛善良。任何戲劇電影文學作品中出現這種角色,我都會無可救藥地五迷三道。所以以下的文字肯定會像失控的賽車,還請大家多多原諒。

  John,他是這個小鎮上最快的賽車手,他能精準地駕馭跑車,穩健地把握方向盤,但他沒有自己的目的地,所以他唯一的消遣便是開著他那輛超級可愛的32年Ford deuce coupe,繞著小鎮一圈又一圈。然而,隨著時間的流逝,這個圈子越來越小。

  John被史蒂夫視作這個閉塞小鎮的失敗典範,所以史蒂夫拿John為例子對Curt表示自己的不滿。可這個小鎮上的其他人把John視作偶像——因為沒有人能快過他。

  所以John便在小鎮上繞著圈,等待別人的挑戰。John的生活便成了被動的等待,然後在被動的等待中全力超越。但John對駕駛和賽車的熱愛無疑是熱情的。他的名言便是:"Drivin' is a serious business."所以對於駕駛著黑色55年雪佛萊的Falfa(哈里斯on Ford,他後來成為了飆飛船的韓·索羅船長和手拿皮鞭的印地安那·瓊斯)挑釁般的挑戰,John並不想應戰,因為賣弄和熱情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挑戰John的人越來越多,他也越來越厭倦和寂寞。

  別以為在混混身上看不到責任感,John是個本性純真的混混。他帶Carol去看「賽車手的墳地」,載著Carol的時候硬是沒有闖紅燈和Falfa一爭高下。他首先能看重生命所以他才能保持著傳奇般的最快而遠離「賽車手的墳地」。

  早就料到所有的混混都不會有好結果,可當看到最後字幕打出John死於車禍時還是小小的難過了一下。由於別人的過失葬送了這個最快的賽車手的生命,喬治·盧卡斯不僅訴說了生命無常的殘酷真相,更是藉助John的死對自己的年少輕狂進行否定(喬治·盧卡斯年輕時酷愛賽車,可考大學前的一次嚴重車禍讓他放棄了做賽車手的夢想)。

  混混的人生沒有結果,所以John死了;混混也沒有愛情,Curt有白色雷鳥裡的金髮女郎,史蒂夫有Laurie,泰瑞有Debbie,John只有他的32年Ford deuce coupe。不,還沒有那麼絕望,John在把Carol送到家門口時,不是把他幸運的排擋栓送給了Carol,並且還輕吻了一下Carol的臉龐嗎?是的,也許這並不是愛情,但對於Carol來說這是豆蔻年華最初也是最美好的回憶,她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所以大多數人儘管很羨慕甚至崇拜混混,但不想做混混,一開始就結束的生命或者一陷進去就結束不了的生命一般人都不能接受——我也一樣。所以我說我喜歡混混,但我不會跟著混混走,因為青春已經不再。


——這真是喬治·盧卡斯的影片嗎?

——怎麼不是?難道:「飆車情結」不可以從公路上架空到太空中去嗎?難道你從來沒有注意到過「星球大戰」中曾經出現過「1138」這個神秘數字嗎?難道喬治·盧卡斯本人不也是在現實和理想中搖擺嗎?

只是1962年不再,青春不再,轉眼便是蒼白冷硬的現實,跨過了一個世紀後的今天也一樣。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