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鳶鳶
2009-08-19 17:01:36
我們的十二歲。
這是一部很深刻的電影。四個性格迥異的孩子,出於孩子的好奇心和逞英雄之勇,決定步行去找尋一個死去的孩子的屍體。
兩天的路途,堅強和軟弱,幾個孩子的性格被展現的淋漓盡致。大人總是很容易忽視孩子的心靈世界。而在孩子自己的心中,早已不把自己再當做孩子。不得不佩服導演的表達功力,我也忍不住為每個孩子的痛苦、無奈、落寞而傷心難過。那些無法說出口的心事,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夢想。
最初的一次震驚是在過鐵軌橋時,面臨巨大的危險,戈登卻始終沒有丟下膽小的維恩跑到前面去,最終從鐵軌橋跳下逃生。森林中過夜時幾個人輪班站崗,被水蛭咬傷的戈登昏厥過去,發現屍體後於一夥大許多的痞子抗爭,他們都沒有放棄,可以互相奚落,互相打鬧,卻在危險的時刻互相照顧,互相照顧。可能在他們的心中,自己已經是一個大人了,理應能抗過這一切。於是我在想,如果這是四個成年人的冒險旅程,該是怎樣的結果?
維恩膽小卻充滿衝動,也是這次冒險的發起人。在森林中過夜時,克里斯在戈登面前痛哭,背負一個「小偷」「壞孩子」的名聲卻無處可逃。而戈登自始至終都流露著憂鬱的情緒,早逝的哥哥和冷漠的父親。泰迪為了維護自己神經病父親的尊嚴和垃圾場老闆暴跳如雷的爭執幾乎要拼命。他們要的不是榮譽,所以最後選擇了匿名報警。他們要的只是一個認可,尤其是家人對他們的認可。
十二歲那年的朋友,你還記得多少?
Although I have not seen him in more than 10 years. I know I』ll miss him. I haven』t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