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oat That Rocked》用精神與搖滾交換自由
在R』N』R輝煌的60年代,風靡的不只是音樂,自由精神也同樣成為那個破繭而出時代的一面旗幟,引導著追求精神解放的人們。在兩次世界大戰中,地球上一半多的人承受了戰火的禁錮,搖滾樂使他們精神與肉體的捆綁得到釋放。就像被一隻菸蒂引爆的加油站,火花四濺,但是有音樂在,管他呢,我們需要的是奮發的火光。性,愛,希望與失望,毀滅與重生在搖滾中被混為一談,誰也不會懷念未曾擁有的東西,快樂與悲傷盡在眼前,找不到為他而活的理由,就為他死吧。
世界上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有人享受其中,有人掙紮一生。音樂是孤獨人唯一的歸屬,在音樂中孤獨的人們會在一個美妙的層面上將自己的精神與他人結合,我們稱之為瘋狂。如果說世界上每一孤獨的人都可以變得瘋狂,那麼也就不會再有種族、地域、語言、性別、年齡和膚色的隔閡。音樂是魔鬼,他所能給予的不只是美好或醜惡的幻覺,他另我們卑躬屈膝放棄一切,讓我們衝破教條反抗禁錮,讓我們踢翻拘束重拾自由。如果你覺得音樂只是娛樂,只像讓你放鬆的一本小說一樣可有可無,那是多麼可悲。一個人的生命是否有意義,在搖滾範疇里來講就在於他對興奮與瘋狂的定義。你認為什麼才夠瘋狂?你把吉他砸碎,摔壞酒瓶,照你的情敵鼻樑上重揍一拳,這些都只是發洩,是膽小鬼苟且偷生的手段。真正的戰士是要用生命詮釋瘋狂,用自己的頭顱敲打自由之門。戰爭讓我們失血過多,音樂則是手持血袋的性感護士,在你奄奄一息掙紮著伸出手的同時,你的心臟是否因為音樂裸露的胸膛而狂跳?因為她是魔鬼,而我們也甘願為她而死,被自由的潮水淹沒。
半個多世紀以來搖滾都是和癮君子與破壞分子勾肩搭背,似乎是狼狽為奸。精神的解放早就成為了犯罪的縱容者。但是真正愛搖滾的人是善良的,即使音樂使他們淪陷,但卻是另一種自由。每個人有自己不同的對自由的定義,有的偏激,有的保守,也許一個吝嗇鬼可以扔掉一隻破洞的襪子,對他來說就是一種超越的自由;或者一個官員在樹林中裸體狂奔也可以說是他一種釋懷的自由。世界上到處是禁錮,生活中到處是枷鎖,我們無能為力的時候便會感到寂寞。然而音樂這個魔鬼卻成為了我們點燃希望的火柴,他不斷蔓延在荒野,點燃了全世界。從人類敲響第一個音符的時候,就表達了渴望,對美好的渴望,自由的渴望,乃至於對痛苦和墮落的渴望。從那個時候起,上帝給每個人造了一個面具,在我們不能實現願望的時候,就戴上音樂的面具,享受其中,也許是逃避,也許這才是自由。因為真正的自由不是為所欲為,而是想所欲想,因為在魔鬼面前只有精神才是與之交換自由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