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訊息
重案對決--Law Abiding Citizen

守法公民/重案对决/知法玩法

7.4 / 320,167人    109分鐘 | 118分鐘 (director's cut)

導演: 蓋瑞葛雷
編劇: 寇特威默
演員: 傑瑞德巴特勒 蕾絲莉畢柏 傑米福克斯 布魯斯麥吉爾 薇拉戴維絲
電影評論更多影評

走入有風

2010-02-21 02:51:43

個體公正和群體公正的碰撞


個體公正和群體公正的碰撞

OK,我必須承認我的落伍,《守法公民》出了那麼久,現在才在朋友的推薦下看了一遍——春節裡的溫片,不管怎麼說總還是精神可嘉的吧……
對這個片子,我的評價應該說是中等吧——精彩,但是導演想表達的意圖被自己的情節給弄混了,收尾部份,不得不按好萊塢的慣有模式——主流的勝利——來迎合,結果,算是自己打了自己一個嘴巴。哦,要是主角不死,市政廳大爆炸,那表達該是多麼的完整。
要看懂這個電影,必須對美國的司法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否則,就會片面地站在「好人」和「壞人」的幼稚立場,把那個可憐的檢察官歸為「壞人」一列,那豈不冤枉?
電影開頭,是一個悲慘的故事。
主人公的家庭被兩個暴徒入室搶劫,老婆和女兒被A匪徒姦殺(靠,真他媽不是人,那麼小的女孩子都不放過,真該千刀萬剮),主人公有幸沒死,兩匪徒也被抓獲。黑人檢察官出馬。此人是個檢察官中的菁英,有超高的定罪率(就是由他起訴的罪犯被陪審團定罪的比例),由於他認為本案某些證據很難完全站得住腳(尤其是精液這個關鍵證據出了問題),再加上主人公可能會被被告律師以「精神錯亂」(就是在特定的激烈的事件衝擊下產生了幻覺)盤問得破綻百出,結果有可能導致因證據不足而使兩位匪徒無罪釋放等原因,就和A匪徒做了一個「交易」,由A匪徒「認罪」並「指證」B匪徒,這樣,使兩個匪徒都能獲罪,而該檢察官就能繼續為自己的「定罪率」加上幾個百分點。而這個交易的結果就是,A匪徒因「認罪和指證」獲得從輕發落,並沒有「殺」和「奸」的B匪徒被判處極刑(好像是賓夕法尼亞洲還是哪裡,反正是有死刑的)。
最大的衝突出現了——A匪徒罪大惡極(姦殺兩人,一個是幼女)被關了幾年就放出來了;而那個相對善良的B匪徒,卻被執行死刑。而主人公認為,兩個人都得死,尤其是A, 而導致上面這個讓人難以接受的結果的最大問題是檢察官沒有在現有證據的支持下,全力起訴兩人,爭取完全的「公正」,而和A做了交易。
於是,主人公,這個具有超級殺人技術的和美國國防部有合作的男人開始了自己追求「公正」的歷程,通過一系列的「技術」運用,幾乎所有與本案有關的檢察官、律師、法官以及兩個罪犯,都被他幹掉了,尤其是喪心病狂的A罪犯,被他割了眼皮,割了小雞雞,切了腿,分成了二十五塊(大快人心)。最後,主人公打算在會議中引爆市政廳,幹掉全市高官,造成一個超級大案,從而,引發所有人對檢方與犯人之間的「交易」的不合理性的關注,反思這個美國司法機關慣用的手段。
要看懂這些情節,我們必須了解兩方面的東西。就是「證據」和「交易」。
美國,對各類罪犯的定罪判決,有一個最重要的基礎,就是「無罪推定」,就是所有的被檢察官起訴的人,在未經證實和判決有罪之前,視其無罪。無罪推定所強調的是對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須有充分、確鑿、有效的證據,如果審判中不能證明其有罪,就應推定其無罪。這個基礎強調了「證據」的超級重要性——所有證據都必須是「毫無問題的」,任何能產生疑問的證據,都不作採納,甚至包括用不恰當的手段取得的(比如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入室搜查)明明可以百分之百確定被起訴人有罪的證據。這就導致了這樣一種辯護策略——證明證據的有疑性——哪怕是你親眼目睹,只要我能證明你精神錯亂,你的證言就不被採納。比如主人公雖然親眼看到了自己妻女的慘狀,但他,僅僅是證人。而且,證人的地位完全是被動的。並不是你想要上去控訴表態就可以上去的,並不是你說什麼都會得到陪審團的認可的,辯方律師只要證明了他當時精神受刺激,精神失常,他的證言就很難被陪審團採納。這個對證據的毫無疑問的明確的要求,就導致了這樣一個結果——有一些罪犯,因為沒有證據,或者證據的可質疑性而逃脫了法律的制裁,這對那些受害人是不公正的。
那麼,難道這個制度不對嗎?當然不是。
美國的這一整套制度,是建立在每一個個體的「人」的自由和幸福權力之上的。如果證據不充分都能被定罪,那麼,這個社會中的哪一個成員可以放心大膽地全力追求自己的幸福?說不定哪一天就被什麼人給陷害了。更重要的一點是,法官和陪審團對證據的絕對要求,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政府對平民的迫害。因為檢方是政府官員(檢查機關是美國政府的行政機構,法院是司法機構,這些內容涉及到三權分立,比較麻煩,就不細說了),如果政府官員們討厭哪一個惹麻煩的平民,想把他送進監獄甚至了結了他的性命的話,這不是太簡單了嗎?從搜羅證據提出證據,統統都有政府的人,如果關鍵的審判環節得不到公正對待(必須有證據準確無誤地證明有罪),那哪裡還有社會公義可言?因此,這套制度從根子上是保證了整個社會成員受到公正對待的可能性,但是,當然,對那些不能看到罪犯定罪的受害人來說,制度公正和群體公正的後面是一些個體公正的犧牲——但是,從某種角度來說,這個犧牲是必要的——沒有這些個體公正的犧牲,就沒有群體公正的可能性;而喪失了制度公正和群體公正,任何的個體公正都得不到保證。孰輕孰重,一望便知。
關於檢方和罪犯的交易問題。在美國,判案程序一般是先向被告宣佈所指控的罪名。然後,被告可以決定,是否自己覺得「罪名成立」。如果被告否認,就按照法律程序繼續審下去。在審問過程中,各種證據將呈堂,各個證人也將被傳來作證。律師會當庭向證人提出不同問題。然後由陪審團投票決定是否有罪。如果確定有罪,再由法官宣佈刑期等。法官是沒有權力判定被告是否罪名成立的。這一權力始終在陪審團手中。但是,在判定「罪名成立」之後,同一罪名的刑期長短,是有一個有限的可調幅度的,也就是同一罪名可判的最高刑期與最低刑期之間,有一個差距。在法律規定的限度之內量刑,法官是有一定的權力的。檢方作為行政機構可以向法官要求一個較輕的刑罰(如果法官認為可以的話。大多數時候法官會同意檢方的提議),來換取被告的「認罪」和「指正」。為什麼要這樣呢?主要是兩個原因。一個是由於一個案子的審理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因此,一般檢方都鼓勵被告「認罪」或者「指證」,一般還會以減刑作為「認罪」和「指證」的交換條件。因此,一般凡是證據確鑿無法抵賴的案子,被告一般會選擇「認罪」「指證」以換取減刑。這種情況下,這是對雙方都有利的一種選擇。事實上,美國大部份的刑事案,都由於檢方掌握確鑿證據而以被告認罪結案。另一個原因是,作為檢察官,對於這一名特定被告的起訴,是在罪犯「認罪」的一刻就宣告成功了。至於判多少怎麼判,是法官的事。與檢察官並無直接厲害關係,所以電影中的黑人檢察官認為,只要把這兩個人定罪,自己就算成功了——「定罪率」的上升就是他的業績,至於對受害人是否公正,這需要檢察官自己問自己的良心了。
那麼,這個制度對不對,合適不合適呢?這就又涉及到對行政機關的認識了。行政機關,作為管理國家社會事務的機構,有一個很重要的命題,就是「追求效率」,不管是救災還是判案,都應該用最少的行政成本來獲得最大的行政效能。這是顯而益見的——美國卡特里納颶風時,小布時政府就因為救災效率低下被受指責;而中國汶川地震時,中國高效的救災措施,受到全世界的好評。判案當然也是效率高些好。要知道,在一個案子上花費大量地時間財力人力物力,就會影響其他案件的審判,對其他受害人也是不公正的,對整個社會也是不公正的(對制度,我們只能從一個群體的角度來思考得失,而不是個體的角度)。因此,司法制度中用「認罪、指證」來換得較輕的刑事處罰是全球通行的原則,是值得肯定的。
弄明白了上面說的「證據」和「交易」這兩回事,我們就明白了這個片子的導演想說什麼——他其實想表達的是,這目前司法制度下,維護制度的公正、群體的公正、行政的效率,結果犧牲了一小部份的「個體公正」,是不是正確的?這是一個反思。
那麼,電影是不是有一個結論呢?我覺得並沒有。
主人公,這個受害者,他殺了很多人。他的立場應該就是「個體公正」是所有公正的基礎,我們不能因為追求制度公正和群體公正而犧牲個體公正。
檢察官、市長等等,他們的立場是什麼?當然是要維護現在的制度,他們覺得自己當然是正確的。
本來,這兩條線都表達得不錯。如果最後主人公炸市政廳成功,所有高官身亡,這個事件成為一個世紀大案,那麼我覺得不錯,可以促使人們思考。反思的目的就達到了。至於誰是誰非,何去何從,根本不必管。因為答案是顯而易見的,而且,也不是反思了就能出現一個完美製度的。
可是,影片出現了混亂——作為制度和群體代表者的市長,在開會的時候說了一句話「不管用什麼辦法,都必須讓這個人明天就消失(大意)」,這句話就徹底否定了制度的合理性——既然不管用什麼辦法都行,那麼在這個案件審判的時候,你們怎麼不這麼做?不給兩個顯而易見是罪犯的垃圾定個極刑?難道現在為了什麼社會安全,行政機構就可以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殺人的時候,主人公還被關在地牢里,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殺人)把一個公民搞死?這不是暴政是什麼?——導演和編劇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是什麼?
影片的結果是,黑人檢察官發現主人公的地道和放在市政廳的炸彈,然後把它放到了主人公的地牢里,然後勸主人公不要引發炸彈,主人公不知實情,不聽勸,還是引爆,結果把自己炸死了。可惜。
影片最終只取得了一個結果——黑人檢察官反思了,然後決定以後全力以赴了,不搞交易不追求定罪率了(這似乎是用一個個體的決定又否定了制度)——一個大命題下,取得了一個小結果。
所以,我的結論是,影片從故事角度來說,尚屬成功,但是從表達意圖上來說,亂了點——支持個體,主人公就不應該死;支持制度,市長就不應該說那個話,黑人檢察官最後的表態也沒必要。
可以打7分……最後說一句,娘的,中國編劇和導演除了個別基本是豬,誰能拍出既有好故事又有力量的片子?故事都講不好,還扯什麼藝術,白痴!也就是擺擺佈景,發發神經的料……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