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
2010-03-18 03:08:55
12歲的曾經
一路上的嬉笑怒罵,瘋言瘋語。好像很無聊,我卻很理解這種單純的快樂。
他們各自有各自的悲傷。
一個被父母忽略,內心一直對哥哥的死亡存有愧疚,好像那一句,「該死的是我」。他是善良的,也許他自己就是故事裡的那個胖小子,可是他不想報復。那故事有個可笑的結局,也許就像他一樣,只是想來個惡作劇,證明白己的存在罷了。
一個是個神經小子。被父親虐待著,卻一直認為父親是個英雄,不允許任何人侮辱。都以為他不在乎的,可他比誰都在乎。
一個是個人人眼中的壞小子。可是那時代,又比他好到哪裡去呢?當他放聲大哭地說:「我不知道,一個老師居然會這麼做……我不在乎!」傻孩子,真的不在乎,為什麼要哭?因為他本性的善被這個惡俗的社會給莫名抑制了。若不是戈登,他也許會是他哥哥的翻版。
一個是懦弱小子,膽小如鼠,他的戲份最少,可是他是眾多庸庸碌碌的男孩中的一個典型吧。
年少的友誼,忽然覺得異常美好。他們一起玩鬧,沒有任何理由,卻開心自得。只是一個小小的冒險,卻神氣昂揚,好像是一次青春的旅行一般。
當那個領頭人般的小孩怒罵戈登,說他不珍惜自己的才華,說他再與自己混在一起會墮落的時候;當戈登在火車追來時,不顧自己,硬是拽起胖小子一起跑的時候;當他們沿途開低俗的玩笑時,我知道,他們是最好的朋友。
他們回到小鎮後,彷彿小鎮變小了。因為這次旅行,他們得到了太多太多。最後他們並沒有以一具屍體來譁眾取寵,我真想為他們鼓掌。這樣一群小子們,卻給了這個同齡人最大的尊重。他們為什麼冒著巨大的危險不把屍體交給那些流氓?也許,這就是男孩,這就是他們的尊嚴。哪怕他們只有12歲。
只是,結局是我沒有想到的。這樣的朋友,以為會是一輩子的。
不過,也是,人生中你來我往的,有人走來走去。一不小心,就慢慢地不再聯繫,成為了兩個世界的人。
戈登最後寫的文字很讚:即使我們十幾年未見,我會永遠懷念你。我再也沒有交到過像我12歲時交到的那群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