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inda
2010-07-28 07:56:57
Away, We go
SAM MENDES他喜歡在路上。
如果不能拔腳離開,就是再LOVELY的小洋房大草地,也會被他殘酷的剝離出一場死亡。而如果能邁開一步,即使居無定所,衣著襤褸,一無所有也看不到踏實的未來,即使和同齡人比起來自己都要懷疑自己一把年紀還一事無成是不是倆FUCKED-UP,也能被桑德斯妙鏡生花的拍出信仰來。
這一路走來,原本以為的各種令人艷羨的生活都以轉過身去給了一個殘破又真實的背影。華燈之下,滿目瘡夷。不停的找尋到最後,終於還是自己給了自己一份交待。誰的生活對你都沒有意義不是嗎?只有沉澱到最後,面對最不能面對的那個自我,你才可以慢慢放下心來。更浪漫的是,這個時候你知道還有一個人在身旁。
這個人,
和你住在垃圾一樣的破屋裡心裡都沒有一絲怨意。
在你滿嘴砲火車的時候眼光里只有憐愛。
要學著吵架因為根本不會對你生氣。
在你被欺負的第一刻憤起反擊。
如果你現實中像個真正的LOSER那樣屢屢碰壁,也還要把你當成自己的寶貝。
在你脆弱的所有時刻,都比其他時候更堅定的和你在一起。
這種感情,是不是更像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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