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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牛班的春天--The Choir

放牛班的春天/歌声伴我心(港)/唱诗班男孩

7.8 / 68,021人    97分鐘

導演: 克里斯巴哈蒂
編劇: 克里斯巴哈蒂
演員: 法藍柯波蘭德 尚巴堤莫里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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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綿俠

2010-09-17 03:32:58

我和我的老師


    這樣一個身材微胖的老師,帶著禿頂的腦袋,不溫不火的性格,你很難和其他的職業聯繫起來,或許他天生就應該是個老師。
    
    他沒有像其他老師那樣惡狠狠地發過火,畢竟那是在用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也不帶著什麼微笑,可他確實做到了其他老師,甚至是校長都不能的事。這或許就是他的人格魅力所在。
    
    面對一班瘋狂的孩子,從一開始,馬修就沒有像其他老師告誡他那樣對他們報以戒心,或者是行動就反應。他只是一如既往地做著他自己應該做的事,而這已經足夠。
    
    每天能夠和這樣的老師唱那麼悠揚的歌,我想在那麼無聊的環境中總算是一種享受和一種奢侈的消遣了。
    
    很可惜,在我目前十三年的讀書生涯里從沒有遇到過這樣一個老師,他們是像馬修老師那樣一如既往地做著自己該做的事,但那是屬於自己的私事。不可否認假如一個老師不能走進一個學生的生活的話,那麼他所作的一切都顯得都是應該的,似乎老師和學生之間總是有那麼一層膜,只有老師穿透了那層膜,他才能夠說得上是偉大。要是哪個不是老師的人做了像老師那樣的事的話,我們一定會感激不盡的,但對於老師我們卻沒有那麼多的感情。其實這道理也很簡單的,老師把學生教好,是天經地義的事,就好像修路工人要把路修好一樣。
    
    在我的讀書生涯里,兩個老師給我的印像是最深的。一個是六年級的班主任吳宇飛老師,另一個是高一的語文老師蔣永清。這中間沒有我的啟蒙老師,我自己也覺得奇怪,他教我的aoe伴隨我走過了這十三年的風風雨雨,還將伴隨我走過我的一生,可我卻對他沒有任何的感激之情,哎!我這人啊。不過這也不能怪我,想想那時的我肯定和佩皮諾差不多,就是跟著老師的路子走,自己從不會思考,所以他給我的印象就不那麼深了。
    
    先說一下五年級前那年的班主任吧!這廝當時是我們小學的政教主任,威風得很。那次我病了,感冒高燒不退。早上上自習的時候就趴在桌子上睡覺,他來了之後看到我睡覺,你想他會怎麼樣做?他二話不說就給了我兩巴掌,那是不可能的。他就問了一兩句就走了,那也是不可能的。反正他問了我幾句後,我就哭了,那時什麼都不懂,也就十二歲的年紀,離家十二公里寄宿上學,病了也不知道吃藥。後來他帶我去買了藥,三塊錢,就只有三塊錢,我還清楚地記得。後來那個星期一我去還錢,他居然要了,一個政教主任!!!當然不是因為這事所以對他記恨於心,我沒有那麼小肚雞腸。只是他給我的印象就不怎麼好,他有一個矮胖的相好,頭髮彎卷彎卷的醜死了。而且據說他和我們班上的一個女生有一腿,從四年級就開始的啦。
    
    他對那個女生好在班上從來就不是什麼秘密,那個女生在那個年紀就穿上了高跟鞋,沒事喜歡在他課上大笑,下課了買好多的涼拌吃,吃過以後大打飽嗝,想想那樣子,現在都覺得噁心。據說她墮過胎,反正六年級沒上完就輟學是眼睜睜的事實。對那個老師反感就帶著厭學情緒,還好六年級換了班主任,他拯救了我。
     
    他總是那麼地有活力,上課不怒自威,又活力四射。他教我們語文,我最喜歡他上作文課了。
    
    每次作文課上,他先寫下作文題目。然後讓我們背手坐正,就開始滔滔不覺地講起來,他的話題可能涉及到作文的各個方向,我們時而跟著他微笑,時而跟著他悲傷,一堂作文課很容易就這樣結束了。而當你把課堂上所聽的寫下來時就是一片好作文。我經常拿80多分,算是不錯的分數了,所以每次作文時我都特興奮。
    
    其實我第一次拿80多分是因為一篇作文。當時我從同學那兒看到一篇作文《要看電視,先刮鼻子》,講的就是八九十年代作者的童年往事,到鄰居家看黑白電視,就得先被刮鼻子,算是門票。當時電視機少嘛,即使是黑白的,全村也沒幾台,所以還是有很多人追著看。每次都調皮地想躲避主人鑽進他家裡,卻被抓個正著,被罰票,刮個鼻頭紅紅。刮鼻子的時候就成為孩童的黑暗卻又快樂的時刻深深地刻進回憶裡。後來全村都有了彩色的電視機,就沒有人到他家裡看電視了,他每次看到作者他們就追著他們,要刮他們的鼻子,而他們就咯咯笑著逃跑。
     
    我看了後很有感觸,我們村原來也只有幾台黑白的電視機,接受台是自己鼓弄的一個小鍋,用竹竿頂在門前,要看電視就得從村東頭走到村西頭,而且去遲了就人滿為患。
    
    還有一個人很像文章裡的電視主人,他在我們小的時候總喜歡刮我們的痧。所謂刮痧就是用個銅錢或者硬幣在肩膀上面那一塊脖子上來回掛動,或者也可以用手揪住放開,如果有痧,那麼那一塊就會變紅,身體裡有病的會變成暗紫色,那就是可怕的大麻痧。我們就給他起了個綽號叫作「大麻痧」,這更多地強調的是他很好玩而不是可怕。每次在路上碰到他我們就趕快躲得遠遠地,然後回過頭對著他叫喚「大麻痧」,樂此不疲。還好我從沒被抓到過,不然有我受的。
    
    我就結合了我的生活和作者的,對那篇文章進行翻抄,最後得了81分。看得我那個同學是直流口水啊!其實他沒有我那種生活經歷,諒他也翻抄不出我的水平。
    
    從那以後我就對作文課特感興趣,特上心。當然那以後我也很少抄過作文了。還有我現在寫的字不錯,跟他也有一定的聯繫。
    
    那時抄詞語,每個星期定期地抄。本來我寫字就很認真,我姐姐寫的也不錯,著可能是家族遺傳的吧!哈哈。二三年級時就有老師說寫的好。但那時寫的字一點力度也沒有,現在拿出來看,肯定覺得彆扭。我幾乎每次都得80多分,同桌就可憐了,大部份時間停留在60階段,偶爾也就70多分,所以我每次都很認真地寫,也就越來越好了。
    
    六年級時作文大賽,我得了全年級第二、當時全年級6個班,我們班4個人參加,3個人得了獎,可見我們老師的功力。
    
    另一個老師蔣永清,也是語文老師,高一高二都是他教的。和我是同一個縣的。我高中在市重點上的,學校在全市聲譽不錯,所以人才濟濟,臥虎藏龍。語文老師是最和其他人不同的一個,才高八鬥,學富五車而又憤世嫉俗,桃李滿天下,是一個十足的紅學迷。當星期六例行補課,其他班的學生都在有氣無力地聽著枯燥乏味的課時,我們在慶幸的同時,津津有味地聽著老師在給我們講名著。
    
    他給我們講過《安娜卡列尼娜》《復活》《包法利夫人》《浮士德》《邊城》《約翰·克利斯朵夫》,當然重頭戲是《紅樓夢》。我記住了在《約翰·克利斯朵夫》中出現的一句名言「優秀人物孤獨自處,以免受制於俗人」,到現在每次想起這句話我就想起他來。
    
    他可謂在班上人氣極旺,一呼百應的架勢讓其他老師自嘆弗如。因為研究《紅樓夢》,所以世事洞明,我那時就想,我以後可能也會成為像他那樣的人,有學識有思想,所以容易和現實撞車,然後從名著中去尋求救贖。
    
    我第一次語文考斯以117高第二一分的優勢,引起他的注意,後來在演講中多次提及詩歌而自認為深得其喜歡,並有望成為校單科元,只可惜高考失利,112的分數讓我無地自容。想想那時的我,也夠幼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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