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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妳離開的時候--When We Leave

当我们离开/当你离开的时候(台)/陌生人

7.5 / 4,854人    119分鐘

導演: 菲歐艾拉達
編劇: 菲歐艾拉達
演員: 西碧爾克綺麗 佛羅里昂‧盧卡斯 德莉雅阿拉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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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mpire.KK

2010-10-10 23:02:36

別活得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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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的Umay,有一個無愛的婚姻和可愛的堪比天使的兒子,因為不忍丈夫的虐待,帶著兒子Cem從土耳其逃回德國娘家,可娘家人並不打算接納她,最大程度的妥協是,她可以留下,但是兒子要送回去丈夫身邊,Umay無法接受這樣的安排,想要半夜帶兒子從父母家逃離,可是卻出不去反鎖的門,無奈之下只得報警,讓警察來把自己接走,這一舉動,讓自己成為了全家人的敵人。事情很快傳遍了整個社區,父母家人皆成為大家不齒的對象,甚至妹妹都遭到退婚,家人對Umay的厭惡和仇恨一點點加深。她領著兒子東躲西藏,可總也逃不過家人和丈夫的追捕,她有一個很好的姐妹,也遇到了真心喜歡自己的人,可是她為了不讓兒子暴露在丈夫的視野範圍內,只得離開。片子結尾,Umay的父親心臟病發,她領著兒子去醫院探視,她對父親說,她的自學就要畢業了,馬上可以上大學了,父親老淚縱橫,抱著兒子走出醫院的Umay也許怎麼也想不到,自己親手帶大的弟弟會用槍口等著她,更想不到的,是自己的兒子會死在親舅舅的刀下。

Umay是天真的,她自始至終都不曾離棄自己的家庭,偷著和母親見面、出席妹妹的婚禮、探視病危的父親...也許你會說,她幹嘛不趁早跑遠呢,幹嘛一直自取其辱呢?只因為她太天真,太需要一點點來自家庭的溫暖和支持,打工的餐館老闆質問她說「你覺得你的父母會在社區和你之間如何選擇呢?毫無疑問是社區!」可是天真的Umay說「他們會選擇我的,早晚會的。」

而Umay的家庭,又是如何對待這份天真的呢?年長的弟弟聽到Umay離開丈夫的消息後,是暴跳如雷,緊接著是父親打電話給Umay的丈夫,掛掉電話一個耳光扇過去說「他說你是個德國婊子!」無望的Umay把一絲希望寄託在母親和自己親手帶大的年幼的弟弟身上,只是,那是兩個毫無話語權的人,Umay歇斯底裡的問母親「難道你要我和你一樣嗎?」母親沉默不語,就像看見Umay背上被虐待的痕跡一樣,什麼也說不出來,是的,她已經習慣了。跟著警察離開的那個晚上,Umay面對父親,一臉愧疚,又夾雜著一絲期望,等來的是父親嫌棄和厭惡的唾沫,齋月時她去送糖給家人,父親更是連門都沒讓她進...家人對Umay的態度,是一步步惡化的,這其中最重要的轉折,就是妹妹因為Umay而遭到退婚,妹妹哭著對母親說,她恨Umay,她必須結婚,因為她已經懷孕了。至此,Umay失去了所有的支持和憐憫,被趕出婚禮的Umay又一次歇斯底裡的問年幼的弟弟「難道你忘了是我把你帶大,是我給你換尿布的嗎?」弟弟還以一個耳光,說如果真的希望妹妹幸福,就滾得遠遠的。天真的Umay,有著執拗的性格,她窮其所能的尋找來自親人的溫暖,她凌亂的衝回妹妹的婚禮質問父親,「血濃於水啊,不是你說的嗎?」

呵呵,傻孩子啊,你只聽過血濃於水,沒聽過至親至疏吧?!

Umay是天真的,更是叛逆的,她穿著時尚的晚禮服出席婚禮,與其他幪著頭巾的女人們形成鮮明對比,她帶著兒子離家出走,不顧那是不是被宗教和文化所允許,她對父親說「你不是跟我說過很認同叔叔敢於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嗎?」父親告訴她「他可以,你不行。」

到這裡,如果你認為,這只是在講那個文化體制是不允許女人做出這些事的,那只能說明你也太天真了,男人一樣不行。Umay年幼的弟弟,其實他一直是個善良的孩子,從對姐姐的依戀,到對姐姐惡語相向,是哥哥和父親一步步逼迫他至此,父親說「像個男人一樣!」,其實只是說,你要做我們希望你做的事!而那個被Umay提到的叔叔,他終於在片子結尾出現了,落魄的村莊、低矮的房屋、昏暗的光線、蜷縮在沙發上的一個身體,僅此而已。

所以,你能把這種局面簡單的歸結為男權?父權?即使連Umay的父親算在內,也不過都是野蠻而又愚昧的價值觀的傀儡,可悲的螻蟻。那麼,神權?哈,誰見過神長神馬樣子,他有憂鬱的眼神麼,手指上有淡淡的菸草味道麼,還是開著悍馬?用伍迪·艾倫的話說,如果真的有上帝,那怎麼還會有那麼多殘疾人呢?片中Umay的母親帶她去被一群老巫婆唸經,然後掛了一個護身符在她脖子上,說上帝會保佑云云,後來Umay把這來自上帝的庇護送給兒子,再後來,天使一樣的Cem在上帝的庇護下死在母親懷裡,覺得冷酷嗎?諷刺嗎?憤恨嗎?這不過是現實罷了。

現實中的我們,都被一種無形的統治壓抑著,即是幫兇,又是受害者,這無形的統治即可能強勢如封建禮教,也可能綿軟如市井流言,如果你覺得Umay太可憐了,自己太幸運了,我只能認為,您也太天真了。誰不是與生俱來的背負著某種使命,而這種使命最常見的形式則是,你要幸福,無論如何你都要幸福,即使不幸福你也要佯裝幸福,內傷自己養,不可以影響旁人,你表現出來的不幸福,會讓旁人都跟著感同身受,都受影響,所以你要捨生取義,否則?否則就滅你了!即使不能一槍斃了你,也可以用口水淹死你,遺棄你於荒野,就像Umay的叔叔一樣。

指責吧,質疑吧,申訴吧,可憐的Umay,警察有用嗎?寄居所有用嗎?路見不平的老闆有用嗎?愛人有用嗎?現代文明在野蠻蒙昧面前徹頭徹尾的無力,真叫人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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