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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米的猜想--The Equation of Love and Death

李米的猜想/爱失偿(港)/李米的遭遇

6.9 / 852人    China:96分鐘

導演: 曹保平
編劇: 曹保平
演員: 周迅 張涵予 鄧超 王寶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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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註銷]

2011-02-24 19:43:27

但我愛這一部裡的周迅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曹寶平,周迅,鄧超。

我就說過,一定要看那種編劇和導演是同一個人的作品。這種written and directed byXXX的作品。這樣才是真正的來自於內心的最感人最真實的東西。

詩人念的詩歌——用一粒沙觀看

  湖底對自己是無底的,

 

      岸對自己也無岸。

  它的水對自己也是不濕不乾的,

  它的波浪也不感單一或個別。

  這些波浪在既不小也不大的石頭周圍,

  對自己那聽若無聞的輕聲細語輕聲細語

  

本片的精彩是從四分之一處開始。影片剛開頭的數字、滿臉的雀斑,一直讓我覺得彆扭,這是我們的周迅嗎?可是越到後來,越覺得我們的周迅回來了,終於開始佩服周迅的演技,從計程車被綁架開始,周迅演活了李米。不管怎樣堅強,她還是一個女孩子,她也會害怕的聲音發抖,臉色煞白,眼中滿是驚恐。她也會偶爾不知所措,但驚恐過後,我們的李米又成了我們熟悉的李米,聰明而勇敢。我還記得她第一次被王寶強逼問要錢時,因為過度驚嚇而話不成聲結結巴巴,想哭又不敢哭的樣子。但當她意識到她那本帖滿照片的雜誌不見了時,對愛情的在意使她一下子把生命拋到了九霄雲外,她發了瘋似的捶打裘火貴,要他把她的照片找回來。

 

覺得周迅是幸福的。一個演員一輩子能拍一部這樣的電影就是幸福。哪怕我不會像章子怡那樣大紅大紫,出名多金,但至少我的觀眾會因為我流淚。

  

我又想起了我們的李米:為了等待自己的愛人,小姑娘一個人在昆明呆了四年。這四年次過多少的苦,體會過多少的孤獨,但小姑娘撐過來了,而且鍥而不捨的尋找著方文。她也會鬱悶時抽抽菸,發現情況不對時馬上向警察道道歉,貪點一塊錢的小便宜,但她也會為一個陌生人買止疼藥,買水讓他喝下。她不怕強勢,膽大到敢抽欺負她的地痞流氓的嘴巴,但她也也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樣,不會裝輪胎,上廁所忘帶紙,因為看到屍體的創口而嘔吐。她也是為了愛情,敢絕食,敢撲向開過的計程車的李米。

  

李米和裘水天都是把愛情放第一位的人。她們第一次在警察局見面,裘水天唸唸不忘的不是人也死了,錢也賺不著了,而是小香;李米也不問他販毒啊什麼的,而是雜誌,那本貼滿方文照片的雜誌。

  

「我男朋友失蹤了,我把他的照片放在車裡給所有的人看,我找了他四年到現在還沒找到,他所有的照片都在裡面,現在被他們弄丟了……你還想知道什麼?想不想知道我這四年都和誰上過床?……一個沒有」

  

李米終於四年後在警察局第一次見到了方文,她最關心的是坐在方文旁邊的那個女人。她開始瞎猜:「她是誰?你和她在一起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啊?你和她在一起還給我寫那麼多信?你什麼意思啊?」

  

其實,從第一次和李米在警察局見面後,方文就逃不掉了。李米不會認不出自己愛了那麼久的方文,馬冰也不該收起那本屬於方文的雜誌。

有時候李米說話特爺們兒,比如葉傾城問她,你怎麼就能肯定他就是你要找的人呢,李米回了一句:「你老婆你不認識啊!」「我找了他四年了,四年有多久,你找過沒有?!」因為找不到方文而沖葉發火,一個小姑娘居然把一個警察撂倒了。

  

「方文,你可以不要我,我不會死追著你的,你告訴我好不好,告訴我好不好?!」很多人和李米一樣,分手可以,請你給我一個理由,給我一個你不喜歡我的理由。可是,他卻從不給你答案。

於是李米追著方文背起了他寫的信:

——83天。我打算回去了,李米,我成不了他們看上的那種人,看來只能這麼普普通通了。我真的沒用。是不是你也覺得我很沒用啊?

  ——221天。我快回去了,李米,多多少少,我可以算是一個有用的人了,我已經能夠看到我們未來超市的樣子。你會原諒我嗎?

  ——430天。我和以前不一樣了,李米,也許我已經成了你父母能看得上的人,誰知道呢。昨天我從電視上看到了昆明,我突然一下哭了。你還在等我嗎,李米?

  ——708天。告訴你一件事兒,李米,幾乎就變成了事實,今天早上我去了機場,我站在大廳裡,那一刻思念像一條在草上爬行的蛇。我突然決定回去。我買了機票,過了安檢,一直走到登機口!——最後我還是出來了,機票錢退了一半。我多想回去啊,你知道嗎?

  

好,我告訴你,我是方文。這句話說出口時李米的破涕為笑。我現在和別人好了,根本就不想要你了,我說了,能不跟著我了嗎?

說出這句話時方文比李米痛。他愛她。可是已經不能愛她了。以前在李米的父母眼裡,他是沒有資本愛她,現在在他自己心裡,他是不能愛她。自從他接觸毒品的第一天起,他就知道。

  

李米道過歉,轉身跑遠。回家的路上撞了車,哭得一塌糊塗。生了病。發燒。一個人在家裡。窩在床上。左手還纏著紗布。燒了所有的信。和所有的所謂的朋友們過生日,歡鬧,喝醉,直到天亮,但沒有一個人下車後等她。

  

方文死了。也許沒死。也許等待他的是坐牢或者什麼。但他們永遠不能在一起了。

他給李米留下了乾淨的錢,留下了可以逗李米開心的DV,可是,這不是李米想要的。

她想要的,只是一份好好的愛情。不要超市,不要錢,不要父母同意。她想要的,只是一份好好的愛情。

方文愛她嗎?李米愛他嗎?

愛。他們彼此相愛。但就是不能在一起。

我想不通了。猜不透了。

於是只能把這份愛撂在那裡。沒有一點辦法。

  

可是這份愛,它就是賴在你心裡,就是在某一個時刻讓你想起,忘之不掉。揮之不去。

於是時光飛逝。

  

  

PS:

小細節:葉傾城所說的「我正鬧離婚呢」在前面的劇情中也早有暗示:在李米第一次去警察局時,在前面帶路的葉傾城一邊走路一邊打電話:「她現在搬回她媽那去住了,那小白臉我見過,有一回還握過手呢,她剛開始不承認,跟我這兒嘴硬,後來我好好跟她談了談,這才承認了」我猜是他老婆搞外遇。

  

個人認為最後周迅那一段獨白本片是最大的敗筆,落入俗套,狗尾續貂,畫蛇添足。

  

個人對王寶強有些厭倦了。其實裘火貴比裘水天演得好多了。

  

葉傾城這個名字真搞笑。曹保平看來是古龍的fan.

  

還有,要是那天我去看演唱會就好了……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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