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訊息
梅崗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

杀死一只知更鸟/怪屋疑云/梅岗城的故事

8.3 / 332,658人    129分鐘

導演: 羅伯穆利根
編劇: 哈柏李 Horton Foote
演員: 葛雷哥萊畢克 約翰麥格納 Frank Overton Rosemary Murphy
電影評論更多影評

石頭搖籃

2011-05-25 07:07:50

從經典小說到偉大電影到螢幕英雄


1、百年電影英雄第一

2003年,美國電影學會評選出電影史一百年來的50個英雄和50個惡人,1962年的影片《殺死一隻反舌鳥》中格利高里•派克(Gregory Peck)飾演的律師阿提克斯•芬奇,成為電影百年史上的第一大螢幕英雄,力壓詹姆斯•龐德和印地安納•瓊斯。派克曾聲稱他最喜歡的片子是《羅馬假日》,但他又說,只有《殺死一隻反舌鳥》才「最接近他的內心,是他演藝生涯中的高峰。」

影片故事背景是上世紀30年代中期的經濟大蕭條時期。芬奇是美國南部阿拉巴馬州梅崗鎮一名受過高等教育的律師,出身中產世家,妻子已經去世,他在黑人女傭卡布妮亞的幫助下,照料著一雙兒女:傑姆和斯科特。芬奇沉穩睿智,幽默風趣,為人正直,充滿道義感,經常不計報酬地為窮人主張權利伸張正義。堅定的平等信念,更使他成為小鎮上為數不多的反對種族歧視者,不計個人安危地堅持並致力於種族平等。

黑人湯姆•魯濱遜被指控強姦了一名白人女子,芬奇受地方法院委託,出任湯姆的辯護律師。這在種族歧視十分普遍和嚴重的年代,有著英雄般的光輝。當然,他本人及家人都成了種族主義居民發洩憤怒的對象。

派克2003年6月11日去世,《紐約時報》在他的訃告中稱:「派克和芬奇是一個完美的混合體」。派克本身就是一位同情黑人民權運動的積極參加者,得知《殺死一隻反舌鳥》的導演羅伯特•馬利根「芬奇」的人選是他時,他高興地說:「我樂於從命。我覺得自己不用費很大的勁就可以和角色認同,不用任何表演就可以置身於芬奇的地位。同時,我覺得自己好像完全認得那兩個孩子。」的確如此,影片中很難找到派克表演的痕跡,他就是律師芬奇,他就是傑姆和斯科特的父親。

2、小說《殺死一隻反舌鳥》 (《To Kill a Mockingbird》)

電影改編自美國作家妮爾•哈珀•李1960年發行的小說《殺死一隻反舌鳥》。小說甫一出版便獲得巨大成功,並成為美國現代文學的經典。次年,該作品榮獲普利茲小說獎。阿提克斯•芬奇,被認為是種族正義最不朽的小說形象。

《殺死一隻反舌鳥》對美國宗族主義,包括種族、階級和宗教有著洞若觀火的描述。事涉種族歧視與濫判無辜的嚴肅議題,文風卻風趣幽默、純樸和暖。極大原因得益於小說的兒童敘述角度——芬奇的女兒斯科特——其視角和語言的兒童化,使得這個故事的進入門檻不高。斯科特性格活潑,毫不多愁善感,是一個很棒的講述者,她伶牙俐齒,口若懸河,還帶著稚氣的幽默。隨著情節的深入,故事逐漸變得深沉和沉重,特別是通過對梅崗鎮種族不平等者們的對抗和野蠻渲泄的描寫,作品的社會批判性得以突顯。作者哈珀•李雖然隱在小姑娘斯科特身後,把理解和結論的空間交由讀者,但其對社會和政治問題,無疑是勇敢直面的。湯姆在被問到既然無罪為什麼還感到害怕時,他說:「如果你也是像我這樣的黑人,你也會感到害怕的。」——黑人就等於罪惡。現實是現實最強有力的批判者。「假設,最壞的假設:所有黑人都撒謊,所有黑人都不道德,都不可信任,連女人也是,那這個社會就徹底失去了平等。」芬奇在法庭上痛心地說。他懇請檢察官和陪審團尊重事實、維護人類和法律的尊嚴與平等,讓法庭——國家最重要的天平,不帶偏見地對每一個人平等,「以上帝之名,盡你們的責任;以上帝之名,相信湯姆!」但顯然,芬奇一己之力,撼動不了制度的固疾、偏見的大山。

在英語系國家,《殺死一隻反舌鳥》常被納入學校教材中,大概是二十世紀美國最廣為閱讀的有關種族主義問題的書籍。

3、「反舌鳥」、「鶼鳥」、「知更鳥」

《To Kill a Mockingbird》中的「Mockingbird」,拉丁學名為:「Mimus polyglottos」,中文名「小嘲鶇」,或稱「反舌鳥」、「模仿鳥」。主要活動於美國德州附近,以及加拿大、加勒比海區域,是一種善於模仿各種聲音的鳥,所以芬奇說反舌鳥只是用「它們的心唱歌給我們聽」。年輕時芬奇是個神射手,他忠告用氣槍打鳥的孩子們:「鶼鳥(bluejays)你們儘可以打,但是要記住,殺死反舌鳥則是一種罪過。」 鶼鳥是北美很常見的一種鳥,通常被認為是殘忍的害鳥。  

從比喻意義上理解,「殺死一隻反舌鳥」,便指殺死無辜的人。作品中的「反舌鳥」,既指亞瑟•布•拉德力,也指湯姆。前者在小說和電影中都很少露面。傳說中他被殘暴父親毀容,形貌恐怖,晝伏夜出。在孩子們的心目中,布就是「惡魔」的代名詞。但布除了不斷地在一個樹洞裡給孩子們放置各種神秘、陳舊的小禮物,還為傑姆縫補褲子,在鮑伯•尤厄爾報復傷害斯科特和傑姆時,奮不顧身出手相救。湯姆原本是一個在種植園工作的誠實黑人,樂於助人,卻被誣陷犯有強姦罪。庭審中,芬奇證明湯姆左手自小傷殘,根本沒有能力對梅亞拉施暴。通過庭審,實情其實已經昭然若揭:梅亞拉勾引湯姆未遂,被父親鮑伯發現,挨了父親一頓痛打,然後反誣湯姆。尤厄爾一家是鎮上最貧窮的白人家庭之一,鮑伯又是個酒鬼,幾乎是小鎮的人渣代表,但他們是白人,就可以在沒有醫學證明的情況下,輕易誣告一個黑人。湯姆被判有罪,對上訴絕望,逃跑時被射殺。這隻「反舌鳥」的命運,將種族歧視政策的黑暗暴露無遺。因膚色獲罪和丟命,無疑是罪惡吞噬良善無辜。

不少中文版本中,把「mockingbird」,譯為「知更鳥」,是誤譯。 

4、黑人民權運動

劉瑜在《民主的細節—美國的「四項項基本原則」》中寫到:「每個國家都有他自己的傷疤,美國政治最大的傷疤之一,是它的種族主義問題。」種族主義可以說是美國最嚴重的罪惡,直到上世紀50年代初,美國黑人在公車上還必須把前面的座位讓給白人。1955年在蒙哥馬利市,黑人就以全面罷乘來反對公車上的黑白隔離措施。

黑人民權運動的高峰出現在1963年8月,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博士在華盛頓林肯紀念館前廣場,向25萬人發表他著名的演說《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 ——金博士不斷重複他對於黑人、白人有一天能和平、平等共存的願景。集會所產生的輿論壓力,終於迫使美國國會在翌年通過《1964年民權法案》,宣佈種族隔離和歧視政策為非法政策,從而結束了美國自立國以來長期的黑白種族隔離政策。

由此可見,在《1964年民權法案》出台之前,出現《殺死一隻反舌鳥》這樣的文學和電影作品,其意義何等偉大。一部偉大的作品和一個偉大的時代同生。《紐約時報》的芬奇訃告語中,也提及這部作品和那個時代的膠著關係:「(《殺死一隻反舌鳥》)真誠地反對種族歧視和社會不公正,那時,公民權利運動正開始引起全民族的關注。」美國國會圖書館認為《殺死一隻反舌鳥》是「文花上非常重要」的一部電影。

「反舌鳥」之於美國民權運動,就像一隻報時鳥。在派克憑芬奇一角奪得奧斯卡「最佳男主角」的第二年,即1964年,西德尼•波蒂埃(Sidney Poitier)以《田野裡的百合花》成為奧斯卡歷史上的第一位黑人影帝。一黑一白,也將當時好萊塢激進的自由主義政治意圖彰顯無遺。

劉瑜在前述那篇文章中還寫到:「如果大家留心看好萊塢的電影,會發現導演一般不敢輕易把黑人塑造成反面形象……黑人總是代表著一個勇敢,正義、智慧的形象。」哈哈!被「政治正確」約束得謹小慎微的好萊塢導演啊,回看1964年,其實好近。

5、非題外話

作品中的還有一位黑人,芬奇家的女傭卡布妮亞。她受過教育,完全不像一般傭人那樣溺愛孩子,她對斯科特和傑姆很多時候比他們的父親還要嚴格。而顯然卡布妮亞很受芬奇和兩個孩子的敬重。

斯科特和傑姆除了直接觀摩了庭審的全過程,見證了父親的縝密、睿智和勇氣,更是陪伴父親經歷了這個艱難的過程,一同承受了小鎮居民的仇恨和偏見。萬聖節之夜,甚至直接成為報復對象。但這都沒有扼殺他們發現和欣賞善的眼光、護守正義的良知、直面人之惡和社會之罪的勇氣、修正自己偏見的意識。斯科特和傑姆成長的腳步會一步步合上父親善良、平等、正直、勇敢的步伐。

(請勿轉載)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