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飛俠藍精靈
2011-05-29 08:39:00
TO EX。
EX。
就是那個分手多年後問你知不知道他小時候照片在哪的人。你說,可能做書籤了。他說,那找找,找到了告訴我。你說,好。
下線後你默默的想,他找照片大概是要做結婚MV了吧?心,疼了嗎?
EX。
也是那個分開多年後,每每喝醉後想拿著手機想打過去說點什麼的人。當然,卻是永遠也不會再撥通那個號碼。
刻進了心裡的數字,卻在別人的手機上顯示著叫老公。自己的手機里,沒有名字。如果有,那該叫什麼?EX?
因為深愛過,因為傷害過,因為走過路過錯過。
EX幾乎=世界上最熟悉的陌生人。
沒有月光寶盒,再也回不到那天。
哪怕再見,也只是說聲好久不見,不再去說從前
然後 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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