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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

2011-06-06 22:10:22

且殺之。 槍放下先。


且殺之。殺戮以愛的名義。

我端著碗牛肉粉邊吃邊看,有幾個鏡頭胃在反。不過也只是少數幾個...實在不忍。那裂著的脖頸,那黃水兒滿地。
我決不是cult迷。看過這一部短期內也不大會想再去看類似的電影了。
每個人心裡都住著一個嗜血的無情猛獸,鮮血迸濺的時候它越興奮。愛或恨,維護或復仇。說走就走,要殺就殺。你覺得快意正因為你永遠都不可能如螢幕中人一般。
剛看的時候就覺得頗像是動畫,色調,畫面。後來才知道是根據漫畫改編。難怪有一種奇妙特別的氣場。
總有人因為特別而喜歡。我想這也是一個理由吧。
管他為什麼主角總是挨了一萬槍也死不了,管他英雄愛美人美人是禍水,這部電影跟劇情沒個關。
槍戰不是不好看,刀和拳頭來得更勁。因為有痛感。

不會總是看喜劇,就像你不會只有笑的時候才覺得過癮。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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