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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死神的聖物Ⅱ--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哈利波特死神的圣物(港/台)/哈利波特与死圣(下)

8.1 / 949,395人    130分鐘

導演: 大衛葉慈
編劇: 史蒂夫克勒伍
演員: 丹尼爾雷德克里夫 艾瑪華森 魯伯葛林特 雷夫范恩斯 艾倫瑞克曼 蓋瑞歐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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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小nee

2011-07-16 23:18:48

致王子--Severus Snape


-----------------------------------------轉一篇看過最好的寫斯內普的文字。


看書時,最愛那章《The story of the prince》。

今晚的電影,最愛那幕,一朵花從小莉莉手心徐徐綻放,小斯內普變出的竹蜻蜓在空中飛舞。


【轉】致王子--Severus Snape

       一個處於矛盾邊緣的人。一個被愛遺棄卻堅守諾言的人。一個,用冷漠把自己的內心包圍起來的英雄。
  沒錯,他從一開始就是個不招人喜歡的傢伙。苛刻、高傲、猜忌、孤獨。他百般刁難那個被人崇拜的哈利波特,他甚至親手殺死了那位受萬人敬仰的校長。  
 
    他給世界留下的,只是 一個華麗的轉身;一個美麗的過往。
  他總是被誤解,但他依然在唾棄和厭惡中執著地做著只有他自己才理解的事情。
  他精通大腦封閉術,他有著巫師界令人羨慕的魔法力量,他擅長熬製蠱惑人心的魔藥,可是他卻將他的愛封閉在了最深處,無人能窺,即便是伏地魔。
  他不屬於任何人,不是伏地魔的,也不是鄧布利多的,他是他自己的。
  他任性,他自以為是,在他眼裡,愛是件很沉重的奢侈品。
  他孤獨,他脆弱,他甚至無法接受哈利的眼睛。
  可是,他卻在保護著那些恨他的人,即便丟掉生命,卻義無反顧。
  其實,從他看到哈利那雙眼睛時,他就註定要將自己推向一個深淵。
  他每次都可以成功地救人,卻總是失敗地成為人們怨恨的對象。
  沒錯,他對抗奇洛的那個反咒,卻被格蘭傑小姐燒掉了袍子。他要做第二次比賽的裁判,以確保奇洛不可以傷害哈利,卻被所有人誤解他想阻止格蘭芬多隊獲勝。可是,就像奇洛說的那樣,他與哈利的父親互相仇恨,不共戴天,不過他可從來不希望哈利死掉。
  也許,人們習慣於溫暖的愛。但當Severus Snape在狼人面前用自己的身體護住三個孩子的時候,人們用慣有的冷漠埋葬了那份真實存在的保護。
  在斯內普心中,有一道傷痕,一道連魔法也無法修復的傷痕。那是他心底的痛,時時紮著他。他用自己的錯誤葬送了他唯一愛著的人的生命,從此,他便生活在他認為的自我救贖中。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忍受著只屬於自己的寂寞,他的心,永遠停留在了那最痛的一刻。
  伴隨他一生的,不是地位、榮譽和讚美,甚至連普通人所該享有的公正評價都沒有,他用黑色長袍緊緊地包著自己,卻也將那些本該屬於他的光環吸入了黑暗中。可是,只有他才能讀懂鄧布利多的決定,只有他才有把自己推向深淵的勇氣。他厭惡那個方法,是的,厭惡。鄧布利多不願意讓孩子們的靈魂墮落,可是,他的靈魂怎麼辦?
  當他的魔仗指向那個老人的時候,他是否知道他已為自己選擇了一條死亡的道路?他是否知道,自己已無路可選?他是否知道,他將自己逼到了一個不可轉身的死角?
  他曾滿懷希望地乞求過,嘶啞著聲音乞求過,他捨棄尊嚴和性命,只為換得他愛著的人的生命。但是他內心猶豫了一下,他終於將那個奪走他愛人的人,也放在了這個籌碼中。作為回報,他放棄了他的全部,只為了他愛著的人能夠活下來,能夠快樂,即便要救的是他的死對頭,他渴求用自己的自由和生命來換取莉莉與詹姆的存活。我相信,他在乞求的時候,心是在顫抖的。可是,他太單純了,太天真了。生命,又如何能夠用來交換?那麼簡單的,他便失去了一切。他愛著的人在綠光中消失,而他,從此生活在冰冷的陰霾中。
  不可否認,這種欺騙帶給西弗勒斯·斯內普是一生的悲哀,但他依然兌現著自己的諾言,那是一種責任和承諾,一諾千金。也是一種愛的延續,一種世人所無法理解的感情。

  最愛的人死了,一切都變得不那麼重要了。
        而沉在斯內普心底的,依舊是那雙眼睛,像湖水一樣碧綠的眼睛。也許,正是這雙眼睛,才讓他有了活下去的理由。
    
    " And what will you give me in return, Severus?"
  "In – in return? … Anything."
                              between Albus Dumbledore and Severus Snape


  「我不是懦夫,別叫我懦夫!」沒錯,在很多人眼中,他是個懦夫。鳳凰社的成員們猜疑著他,他,不過是個叛徒,一個會通風報信的內奸,一個殺死了他們最敬愛校長的伏地魔的走狗。在食死徒眼中,他在伏地魔失勢的十幾年中從沒做過什麼,他不過是個奴顏婢膝的小丑。在所有人眼中,他是一個背叛了整個魔法界的人。於是,他被排斥在所有的群體之外。可是,他才是最值得尊敬的人。他捨棄了關愛,捨棄了榮譽,捨棄了幸福,捨棄了信任,他背負著所有的罪惡,獨自一人承擔著受傷的痛楚,只為讓那份心底的愛繼續延續。
  他是公正的,即便刁難哈利,卻依舊在巫師職業等級考試中給了他應有的成績。他不在乎是否被人稱讚,七個波特,複方湯劑?你以為這是那個蠢材蒙頓格斯能夠想出來的辦法嗎?他是智慧的,是他指引著波特從湖裡拿到了格萊芬多的寶劍。可是,他也是脆弱的,莉莉熟悉的字跡終於讓我們窺視到了他柔弱的內心。淚,就那樣流下來了,流進了斯內普的心裡。他把有莉莉簽名的那頁折起來揣進袍子裡,藏在了他認為最安全的地方。他把照片撕成兩半,留下了照片上有莉莉笑容的那部份。這就是斯內普全部擁有的。
  
    他付出的太多,太沉重了,可是得到的,卻少的可憐,但他珍惜這一切。
  世界對他來說,是陰冷的。在沉默中,他履行著自己的諾言。
  他的死法似乎是卑微的,不那麼體面。可是,我們卻無法忘記那雙黑眼睛,黑曜石般的眸子。我們不忍心他的離去。黑色,覆蓋著他。
  

     還記得那隻銀色的雌鹿嗎?
     "You never saw Snape cast a Patronus, did you, Riddle?
   ... Snape's Patronus was a doe [a beautiful silver one],
         tthe same as my mother's,
                                  because he loved her for nearly all of his life, from the time when they were children."
   - Harry Potter to Voldemort
  
    如同月光一樣的銀白,令人眼花繚亂。優美地高昂著頭,大大的眼睛,長長的睫毛。
    擁有如此溫柔而美麗的守護神的他,又怎麼會是個邪惡而黑暗的人呢?
  Severus Snape,宛如那雙讓人琢磨不透的黑眼睛,包容著一切,比任何光亮都美麗,他所自以為的陰狠,其實絲絲縷縷都是溫柔。
  他用鮮血結束了他的承諾,代價太沉重了。
  他不是個勇敢的人,他在自己的殼子裡躲了太久太久。
  他不是個大度的人,他一生都沒有原諒自己所犯下的錯。
  他是冰冷的,即便是給予,他都允許別人感受到他一絲一毫的溫暖。
  他是自私的,直到死,他才肯把那段記憶拿出來。
  他是吝嗇的,他不肯與人分享他的悲傷,不肯讓人們看到他的淚水,他甚至吝嗇著他的話語,即便是最後留下來的,也不肯多說,連呼吸的空隙都不要給我們留下。
  「LOOK…AT…ME」。
  另人心悸的三個字。
  他看到了什麼?
  這是他唯一一次真正得到了他想要的東西,可只是那麼一瞬,那雙黯淡的眼睛深處的某些東西便消失了。他,飄然而去,不再回來了。
  像湖水一樣碧綠的眼睛,終於屬於他了。
  不知道教授的墓誌銘上會寫些什麼?人們是時候把屬於他的東西還給他了。
  這個美麗的靈魂終於不用在背負著沉重的包袱,可是人們對這個閃著光彩的生命的思考,是不是來得太晚了?
  或者只有在這個時候,人們才會覺得蝙蝠其實並不適合用來形容他。銀色,是的,銀色,他守護神的顏色,聖潔而美麗的顏色,這才是西弗勒斯·斯內普應有的顏色。
  
十九年後,哈里唯一一個眼睛是綠色的孩子,取名為Albus Severus Potter.
  
  真的感動的流下了眼淚。
  
  阿不思 西弗勒斯 波特
  
  哈利告訴阿不思,你擁有我見過的最勇敢的男人的名字。
  

     "Albus Severus, you were named for two headmasters of Hogwarts. One of them was a Slytherin and he was probably the bravest man I ever knew." ...   

  

Severus Snape。
  
  永遠是王子。



-----------------------------祭奠那段與哈利波特有關的青春-----------------------------------------

還記得看完最後一本哈七,那種不忍再看的感覺,因為最後一本看完就沒有了。

    初一暑假的火車上看的密室,初三熬夜看的火焰杯,高一看鳳凰社小天狼星倒下去的難過..看過無數遍的第2部電影,看第四部時高三的聖誕節,攢錢買的第五部英文原版,第七部全球首發英文版兩週啃完,還有收集的書和海報,還有為了演員而爭論,還有那個臨班長的像哈利波特的男生...2001到現在,初一到大學畢業。

十年, the end of an era.

喜歡。真的就是喜歡。

       可以有一本書伴著成長,延續著10年的漫長,這可不可以算喜歡它的理由

      此刻,多麼想念,那些熱烈討論的曾經,那些和我一樣喜歡陪我一起成長的你們。

高中時,記得同桌說,沒有讀過哈利波特的人的童年是不完整的。我以為,哈利波特是屬於我們這個時代的。後來才發現同齡人裡也有很多只是蜻蜓點水的關注一下或是根本沒有讀過..和我一起去看哈七電影(上)的人即使在我一刻不停的講解下看到一半終於還是睡著了。去奧蘭多環universal studio的哈利波特城堡,和我同樣興奮地尖叫的竟是一個外國女孩。看著螢幕上曾經的小正太已經變成了英國大叔。


四年前,看完最後一本哈七。我覺得,童年結束了。

今天,看完最後一步電影。我覺得,我老了。



不想評論電影的好與壞。因為。在青春的過往裡,哈利波特早已成為了一個印記。

和我一樣喜歡,或者曾經喜歡過的你們, 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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