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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橋居士

2011-08-06 19:32:31

沒有法律就沒有自由


     「摩西律法(Laws of Moses)被公認為是神聖的正義之源」(愛德華•吉本:《羅馬帝國衰亡史》44章「法理學思想」)。十誡(Ten Commandments)可以說是摩西律法的原則與基石。我是在大學一年級時初次接觸十誡的,當時覺得它們很幼稚,與我們被告知或想像的3500年前古埃及時代非常配套。當年如此評價摩西律法,今日回想,頗為慚愧,究其原因,在於那時我幼稚地相信現代總比古代文明,今人總比古人開明智慧,冗長的條文總比簡明的戒律有學問。
    慶幸的是,我現在不會這樣想了。托爾斯泰曾藉著他筆下的人物說道:一切產生偉大結果的思想,都是非常簡單的。十誡便是這類簡單的東西。十誡樸實、平淡、簡潔、明確,充滿了來源於自然的常識,體現了人人都能理解的正義。尤為重要的是,十誡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因為它所概括的這些罪惡始終與我們相伴,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罪惡的實施者和受害者。正是這些罪惡,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們生活的不幸與災難,而最大的罪惡恐怕是惡行的實施者得不到懲罰與制止。十誡意在通過制止與懲罰罪惡,以改善世界,增進幸福。十誡以一種節制與平和的精神,幫助我們避免災難與不幸,過一種安全、自由、和平與尊嚴的生活。
    有學者把十誡中的某些條文稱為早期的人權宣言。剛聽到這一說法時,我覺得很不習慣,但逐漸地感到這一說法非常恰當。
   「不可殺人。」可以理解為人有生命權;
   「不可偷竊。」「不可貪圖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愛別人的妻子、奴婢、牛驢,或其他東西。」人有財產權;
   「不可作假證陷害人。」人有名譽權。……
    人類的思想是能夠以不同方式表達的。對於我們所珍視的人權,我們的理解有時也許太狹隘,往往覺得它只能用我們所習慣的那套術語來表達,認為它起源於古希臘的人文思想。我想人權宣言無非體現了人類對安全、自由、和平與尊嚴的渴望,這種渴望是人們與生俱來的,早於古希臘,更早於1215年的英格蘭《大憲章》。古希臘人的偉大在於它為這一渴望提供了一系列詞彙與表述,這些詞彙與表述準確而詳實地說明了這一渴望,並且已為今天的人所接受與熟悉。
    1948年公佈的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其新意在於,用我們所熟悉與習慣的一套術語,第一次全面而明確地表達了人類建立一個自由、正義與和平社會的理想以及維護每個人尊嚴的決心。然而這理想與決心並不是新事物,它們幾乎與人類社會一樣古老,並且以文字形式存在於眾多民族的古老典籍中,其中就包括了聖經,特別是摩西律法與十誡。這些典籍想必直接或潛移默化地啟發了《宣言》的起草者們。一位曾參與撰寫《世界人權宣言》的中國學者後來回憶,他在從事這項工作時就從儒家經典中獲取了不少靈感。(《南方週末》2008年12月)
    1956年製作的電影《十誡》,敘述了十誡的來龍去脈。也許是那個年代聖經題材電影的特色或通病,演員的表情與動作有些僵硬與不自然,今天的觀眾(包括本人)有些不習慣。好在影片場面壯觀,色彩鮮艷,令人賞心悅目,總體而言,還是值得一看。特別是「摩西分紅海率以色列民眾出埃及」一幕,其特技特效,不僅當年榮獲奧斯卡最佳特效獎,而且今日觀賞,也使人忍不住讚嘆不已。更為可貴的是,在精神與內容方面,影片也氣概非凡,開篇即是一句聖經經文:
   「上帝命令:『要有光,』光就出現。」
    影片特彆強調了十誡與自由的聯繫。我收藏的DVD中,有一節記錄了導演戴米爾(Cecil B. DeMille)就影片主題發表的一篇演說:「……統治人類的應該是上帝的律法,還是獨裁者的奇思異想?人是國家的財產,還是上帝看管下的自由生靈?……」當時正值冷戰,這段話不僅具有永恆的意義,也充滿了時代氣息。導演頗為自豪地稱這部影片講述了自由的誕生。影片中查爾頓•赫斯頓(Charlton Heston)版摩西和光頭尤爾•布萊那(Yul Brynner)版法老之間的鬥法,如同冷戰,不僅是兩個巨人兩個集團的較量,更是兩種對立價值觀念的對抗。而法老與埃及的遭遇也如同寓言一樣啟示世人:威權統治若不及時改良,懂得妥協,那麼災禍將至。
    影片結尾處,一句「There is no freedom without law.」(沒有法律就沒有自由)擲地有聲,總結了十誡乃至法律與自由的關係。幾年前,我曾讀到哈佛法學院對畢業生的一句訓誡:要把法律視為「明智的約束,這約束使人們自由。」兩者是同一個意思。
    此處的法律,當然不是那些被有權有勢者貼上法律標籤的「奇思異想」,「不公正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奧古斯丁)。而只能是符合正義與人道準則的自然法,比如十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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