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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綻--Fracture

破绽/瞒天杀局/破绽

7.2 / 222,332人    113分鐘

導演: 奎葛利霍里
編劇: Daniel Pyne Glenn Gers
演員: 安東尼霍普金斯 雷恩葛斯林 大衛史崔森 羅莎蒙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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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夢咖啡

2011-11-17 13:23:56

到底幾個人看懂了這部電影?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真的是高智商電影,要看懂不光要有點智商,還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識,絕對是上乘之作。說是爛片的朋友們,拜託你們看完此文再看一次電影

安東尼第一次被起訴時,罪名是謀殺未遂(他老婆還沒)。因為沒有證據,他被無罪釋放

第二次起訴時,老婆已經死了,他的起訴的罪名是一級謀殺罪,一個新的case,新的罪名,並不違法一罪不二審的原則,當然不能起訴他以拔掉呼吸機來謀殺,這樣又要重新收集證據,起訴他槍殺老婆致死,槍和子彈的證據都找到了

記得第一次安東尼已經認罪(confession),為什麼法官認定他的認罪書無效嗎?這就是毒果原則(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 因為逮捕他並讓他簽署認罪書的警官和他有私人恩怨(給他綠帽子),法官有理由懷疑他用逼供等非法方式取得了認罪書, 這就像毒樹上長出的果子一樣也是有毒的,如果基於這份非法取得的認罪書進行合法的審判,那審判的結果也是非法的,所以認罪書不能成為審判時的證據,小高只好從新去找證據。

美國的法律就是這麼搞笑,案發現場就有兩人,其中一人中了槍,那開槍的必然是例外一個人,這是常識,全世界人都知道。但是常識不能說服陪審團,只有證據才能定一個人的罪。

犯人自己的口供當然是重要的證據。但美國法律對於口供的使用是十分謹慎的,著名的米蘭達條例(有權保持沉默。。。)就是為了防止嫌疑人被非法逼供,自證其罪。美國法律嚴謹到感覺是在保護兇手,很多情況下就是大家都知道兇手就是他,但如果沒有證據,能再法律程序上證明他的確是兇手,說服陪審團,那他還是不能被判罪

此片中的安東尼就這是這樣鑽了法律的空子,在犯罪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差點逍遙法外,其實這種事情在美國屢見不鮮,最著名的美國」辛普森案「,大家興趣可以去查查,嫌疑犯在判無罪後,竟然出書描寫自己的作案過程,簡直是對美國司法制度赤裸裸的挑釁和嘲笑

但是這美國的司法制度真的如此不堪嗎?嫌疑犯作為一個個人或組織,與整個國家機器比起來還是太渺小了,為了保證嫌犯的權利和審判的公平,制度上必須嚴格限制國家對於司法權利的使用,從而達到某種意義上的公平

想想要是片子中的案件要是發生在中國,檢方哪會辛辛苦苦去找什麼槍,直接讓安東尼3天不能睡覺,估計他自己就全招了,直接槍斃,皆大歡喜。然而這種制度雖然槍斃了一個安東尼,卻會製造出無數個竇娥冤

為了公平,我們只好放棄一部份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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