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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漢--12 Angry Men

十二怒汉/怒汉/十二怒汉

9 / 866,236人    96分鐘

導演: 薛尼‧盧梅
編劇: 雷金納德羅斯
演員: Martin Balsam 約翰弗德勒 Lee J. Cobb E.G. Marshall 傑克克盧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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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勒比

2012-01-09 07:00:33

十二怒漢中無法迴避的致命邏輯錯誤


該片從拍攝、情節、懸念等等所有電影需要的東西來說,完美無缺,然而對這個案件本身以及最終得到的結果,卻存在一個致命的邏輯錯誤,願意在這裡與大家探討。讓我們一層層往下論述:
第一層:就是陪審團在討論中提出的所有懷疑,當然可以看做是對被告人有罪的「合理懷疑」,但同時很關鍵的是,所有關於聽覺、眼鏡、距離、電影、回家時間和動機等,全都只是對事實性的「懷疑」,同樣也不是對事實的否定性證明,就是說這些懷疑,不能證明被告人無罪。這一層意思同意的話,再往下看。
第二層:在第一層的基礎上,我們至少可以說,被告人到底是殺了人,還是沒殺人,最終並沒有確認的,只是說因為「合理懷疑」,所以被告人被宣告無罪。這一層同意,再往下看。
第三層:所以,我們至少可以作出一種假設,就是被告人確實殺了人。在這種假設下,可以認為陪審團提出的疑問,儘管是「合理懷疑」,但在現實中,這些懷疑一定是有合理解釋的,是能夠通過進一步證明
說明來回應的。這一層同意,再往下看。(注意,是假設被告人殺了人)
第四層:那麼,如果被告人的律師很優秀,事先想到了陪審團在討論中所提出的種種懷疑(影片中多次提到律師很操蛋),而在法庭辯論過程中就提出了這些懷疑的話,那麼,基於被告人確實殺了人的假設,檢察官一定可以輕鬆地通過反證、測試、交叉詢問等,對這些懷疑提出清楚、明白的解釋和說明。
第五層:關鍵點來了,最後的結果是,假設被告人確實殺了人,他請了一個優秀的律師,事先把陪審團這些疑問在法庭辯論中全部提出,檢察官會基於事實,對這些疑點做出說明,陪審團最後必然無從爭議,會直接判其有罪。但是,他請了一個糟糕的律師,沒有事先想到和提出這些疑點,檢察官也就沒有機會去解釋和說明這些疑點,最後等到陪審團在一起爭論中,對提出的這些疑點檢察官已無機會通過實際調查、取證和試驗等手段去說明,因此陪審團基於「合理懷疑」,直接宣佈無罪。
第六層:好律師會判有罪;壞律師會判無罪。如果邏輯無問題,那就是美國司法制度有問題。
第七層:這個案子,其實最可行的還是最開始的建議,就是宣佈存疑,另組陪審團調查。
電影畢竟是電影,以戲劇衝突為最大賣點,不會是真實的美國審判制度。真實的陪審團制度,不會在後台這樣由陪審團成員一起來做刑警、做律師的,只要是被告人律師沒有提出的疑問,就不應當是陪審團的疑問;合理的懷疑,是在被告人律師提出了質疑,擺明了觀點的情況下,檢察官無法做出充分的反擊的基礎上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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