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4 01:48:52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距離2300公裡的兩座城市裡,有一對分開的戀人。他走的時候,她分明是哭了的,但是太倔強。這就是現實生活,分分合合每天都在上演,不過是走了一個他,不過是沒有解釋,又有什麼所謂。
為什麼到那個城去?也許她自己也不明白,只知道,遇見,只在一個轉身之間。而他,早已換了生活的模樣。於是,我們糾纏,我們拉扯,我們相互吸引,我們相互懲罰,我們聯繫,我們失語,我們愛,我們恨,這才是愛情的模樣。
我說,我要找一個和你完全不一樣的人。而你,再也找不到一個人如我這般懂你的怪癖與詭異。我們曾經默契地宛若連體,如今,沒人懂你的小心思的時候,你會不會想起當時我驕縱的笑容。
當時,只道是尋常。
你為我做過什麼呢?我問你,我問自己。我看著身邊事無鉅細的他,我知道你選擇了自己的選擇,那麼,我也該換一個人來愛了。你喜歡我什麼?我問身邊的人,卻忽然淚如雨下。
他愛我的,都是你教我的。原來,愛一個人久了,深了,就會變成那個人。會喜歡上當時他央你一起看的偵探電影,會喜歡他不言不語寫下的毛筆書法,他呢,是不是也會喜歡我當年朗誦過的一首詩?寫下過的一篇文字?然後,時光交舞著變,他變成了另一個我,而我變成了另一個他,只是我們不再屬於彼此。
最後,春嬌還是志明的春嬌,志明還是春嬌的志明。只是,故事終究是故事,他早已不是我的他,我也再不是他的我。愛情,在無所謂幾公裡的距離之下,被遺忘在角落。也許,他正在為了生活而奔跑,而我正在因為一場電影而懷念,但還好,我們還有力氣,繼續尋找,繼續愛。
你從沒為我做過什麼,可我就是那麼喜歡你。
是時候,說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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