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0 23:35:18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我在夜校學到的就是:法學院跟法律一點都不沾邊。
你知道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提供什麼樣的證據。
我們都無法反抗命運。
每一天你都把瘋子和殺人犯從這裡放走,你對待法律就知道照本宣科,你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正義,根本不管是與非!
「你犯了什麼事進來的?」
「我做了不得不做的。」
正義就該是嚴酷的,尤其是對於否認正義的人。
他之所以進監獄,是因為他想進監獄。
什麼理由都可以,隨便弄出點法律條款,讓其合法化就可以,法官大人。
這就是做法官的好處,我基本上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以我的經驗,不流血的話,教訓很快就會被忘記。
你只是按照對你最有利的方式工作。
我想知道我放棄了這些東西,不只是為了高定罪率。
這個人不是上帝,他不是全能的,他只是準備充分。
我先搞清楚,我們不僅僅知道是誰幹的,也把他關起來了,他還能殺人?你們實在無能之至。
我年輕的時候,很想改變司法系統,我想去抗爭,不惜代價,做到最好。但是這裡讓一步,那裡讓一步,最好就陷入其中了。然後就意識到我想改變的司法系統已經改變了我。
做出決定並不困難,困難的是接受決定。
現在我們關押了一個能夠讓整個城市臣服的變態。
小心總比難過好。
我們不能撤銷我們做過的決定,只能影響我們即將作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