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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的香飄飄

2012-05-27 23:28:36

三十年(腐評慎入)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三十年前,他踏進房間,衣衫妥帖,風度翩翩。
    他問他,你還好嗎,喝點什麼。你是不是害怕了。
    三十年後,他躺在沙發上閉目養神,聽到他的腳步聲,幻想他當年的摸樣。
    睜開眼,他也說好久不見,喝杯茶嗎。你過得怎樣。

    三十年前,所有的光都投射在他身上,他是梅費爾區的屠夫,他是一切。
    他為他打天下,做他身後的影子,做他所有不敢做的一切,手段狠辣。
    三十年前,那天下著雨,他們剛見完Lennie 泰勒,他開著車,餘光瞧見對方凝聚在身上的目光,隨手取下領帶別針,說你喜歡這個,送給你。
    他坐在副駕駛座上,小心翼翼地接過來,興高采烈地扣上,羞澀地笑起來,像一個孩子。

    三十年前,他跟在他身邊,他總是穿一件白襯衫,紅寶石鏈扣,黃金手錶,義大利手工皮鞋。
    三十年後,他坐在他對面,淺藍色襯衫,金色鏈扣,黃金手錶,義大利手工皮鞋。
    他問他你想要什麼,這間公寓嗎,這雙鞋嗎,這個領帶別針嗎,都給你。
    他一把甩開他丟過來的東西,說你瘋了,我不要這間公寓,不要這雙鞋,不要這破領帶別針。

    他口中的破領帶別針,他戴了三十年。
    金色的,上面還有他名字的縮寫。
    Freddie Mays.
        FM.
        就像一個烙印,狠狠地,烙上了他的一生,不留情面。
    他在虛幻的光影中行走了三十年。付出自己的一生,追逐,奔跑,等待。
    一場空。

    三十年前,他在夜總會結識了歌女Karen,他讓她喊自己Freddie,他聽她唱歌。
    三十年前,她說他要娶我為妻。而他從來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前,他和她在街頭幾乎被Lennie 泰勒殺死。他在不遠處冷冷觀望,卻濕潤了雙眼。
    三十年前,他替他復仇,帶著彎刀、斧頭、槍械、鑿子,走出車庫,進門,穿過走廊,進電梯,五樓,走出電梯,穿過走廊,拉開槍栓,打開門,射擊他的雙腿。一件件脫下外套、長褲、襯衣,拿起他的冷兵器,一刀刀把對方剁成碎屑。
    三十年前,他殺死Lennie 泰勒,聽著音樂。歌聲唱著I love you, and you love me.

       三十年後,他出獄,Karen已經老去,卻尚在人間。
    三十年後,他還是要娶她為妻。他依舊不曾跟他提起。
    三十年後,他約他在那間相熟的公寓,他把它打理得一塵不染,物件、擺設、就連她送他的訂婚驚喜,一切都還是原來的樣子。
    三十年後,他說我一點也不喜歡殺人,我極其厭惡那種感覺,但是我必須這麼做,總要有人去做。
    三十年後,他一字不落地描述Karen被刺殺當天的話語,他用她的語氣,一遍遍重複著i love you。他拔出槍賽到他手裡,把後背留給他,對著窗外的天空濕了眼眶。

    而他放下槍,原來的Freddie已經死了,他說我只是一個穿著破衣服的老傢伙。
    他邁著遲緩又熟悉的步伐離開。
    走出這個房間,走出他的生命。

    他是Prince,是superman,是king fuck'in kong,是No.1。
    而從最早他便註定孤身一身,他的感受,他的付出,他的一切都無人在意。

    起初以為不過是打打鬧鬧的黑幫劇,帶點黑色幽默,加些玉顏倩影,槍口中男人的浪漫而已。我真是錯得徹底。
    即使旁白不是PB,也不得不承認它的功力深厚,深厚到片尾的時候,響起The Good Life的時候,眼淚竟然化成一片,螢幕裡翩飛的紙鈔一片模糊。
    他脫下西裝,脫下襯衣,脫下領帶,不穿皮鞋。
    他把領帶別針還給了他。
    他把欠他的紙鈔焚燒殆盡。
    他點燃一根煙,把他所有給他的,習慣、記憶、情感……全還給了他。
    然後跳下樓去。

    我永遠會記得這段對白。
    他坐在他曾經的位置上,端著一杯酒,正色說道:
    「聽說你要結婚了。
    要舉辦一場舞會,給自己套上婚姻的枷鎖。
    不,我還沒有收到邀請,別擔心。
    我可能去不了了,太忙,不過我還是希望一切順利。
    弗雷迪,我只想真誠的說,恭喜你。
    你被放出來了,一切都不錯。
    然後,這是敬你的。」
  
    而他的對面空無一人。

    【FIN】   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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