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訊息
春嬌與志明--Love in the Buff

春娇与志明/志明与春娇2/LoveinTheBuff

6.9 / 1,395人    112分鐘 | Hong Kong:111分鐘

導演: 彭浩翔
編劇: 彭浩翔
演員: 楊千嬅 余文樂 楊冪 徐崢
電影評論更多影評

沈小妞||暖意

2012-06-14 21:23:24

田生,願你我的歲月裡永遠沒有餘春嬌


當楊冪在金多寶門口第一次見到余春嬌,並怯怯的叫了聲「春嬌姐」的時候,她多少已經有些預料了。

女人獨有的敏銳神經,在男人看來簡直毫無道理,甚至忍不住要罵一句"黐孖根",

但只有我們自己知道,他看到她的時候,躲閃的眼神,欲說還休的姿態和故作鎮定的表現有多不自然和可笑。


"余春嬌"簡直是一場噩夢。

她與你身邊那個男人的過往交織糾纏在一起。

也許這個余春嬌並不美艷,渾身散發著熱辣辣暖烘烘的味道,正是這個充滿市井氣味的余春嬌,她可能是你身邊這個男人生命里第一個想要真正擁有的女人。

他渾身都還遺留著她的痕跡,卻毫不自知。他習慣去他們常去的那間餐廳,他以為所有女人都應該愛吃蚝油生菜,因為她過去最愛吃的就是這道菜,

他用過去逗余春嬌的辦法來逗你,他把對余春嬌說過的笑話再同你說一遍,他甚至把余春嬌的敏感點和你等同起來,然後對你的冷淡大為詫異。

這就是余春嬌。他們雖然早已分手——那場分手多半也是語焉不詳。毫無來由,那場戀愛就好似到了垂暮之年,無疾而終。你若存心向他追問起分離的緣由,他那兩道眉毛就將緊緊擰在一起。

你便噤聲了。你知道,這是他的禁忌,他不願人提及他和余春嬌的往事。

他和余春嬌之間仍有一條秘密通道,這條通道可以任意抵達彼此的內心。你實在覺得好奇,兩個人也許好久不見,彼此也不關照,怎麼一條訊息就能燃起他熊熊的回憶之火?

他們起初可能並無想著要走到哪一步。他只是想著再見見余春嬌吧,幾個月,一年,幾年,見一見老朋友,總也是可以的吧。

他們可能約在過去常去的那間餐廳,免不了一番長吁短嘆,我相信,余春嬌此刻也並未懷有任何惡意,她只覺得當下,作為他的余春嬌,她更有權力關心他。他們彼此的心都是透亮的,正因自持著這份清醒和透亮,說話便毫無顧忌了,她可能拿你開起玩笑了,而他也只是像過去那樣,寬容的笑起來。

他覺得這種感覺真好。許多不能對你說的話都可以同餘春嬌講了,余春嬌是他人生中連結過往與現在的紐帶,他明白原來人生中的"紅顏知己"便是如斯。

他和余春嬌會走到哪一步,他與你,與春嬌都不曉得。當楊冪把頭輕輕靠在余文樂膝蓋上,看到他上衣口袋噤聲了的手機發出瑩瑩藍光,她和余文樂其實都還看不清楚,最後他們三個會走成一條怎樣的曲線。


當最後,楊冪對著余文樂說"你以為我會放過張志明就這麼走出這個房間嗎?"我多希望她從兜里掏出一把利刃——至少不是一架拍立得這樣文藝又寬容的道具。

余春嬌到底過份了。她有什麼資格請求張志明丟下撞車的楊冪留下來陪她?

她有什麼資格笑嘻嘻與張志明坐在遊船上划水?

她有什麼資格一邊哭著說就這麼散了,一邊又假裝豪邁的要求給張志明半大燕京?

她又有什麼資格邊享受SAM的成熟穩重,邊試探張志明模稜兩可的態度?

她所做這一切的資格無非來源於——她是余春嬌——她是張志明最深刻的過往,她是張志明最熟悉的陌生人,她放任了張志明的賤格。

若要罵張志明一句「賤人」,余春嬌也不能倖免。

電影的最後,當俗套的劇情再次上演,當張志明在火車站追上余春嬌——天哪,總算不是在飛機場——
當兩人滿眼笑意沉浸在失而復得的欣喜里,當你在歌頌張志明與余春嬌愛情的清新,誰還在乎尚優優和SAM眼裡的落寞?你是不是已經忘了尚優優和SAM?他們同樣付出真心,他們撇下驕傲,甘願說出類似"你告訴我哪裡不對,我都可以改的""我可以等你"這樣狗血滿面的語言。

但縱然如此,還是沒能挽回張志明與余春嬌。

余春嬌可怕,並非她的千嬌百媚,更非她的顧盼生輝,最可怕的,是她已然毫不在意,她從來不認為自己是插足而進的第三人,她分明是先來的那個啊,她自私得心安理得,只擺出一副愛情至上的邏輯。

田先生,你的心裡是否也有那樣一個余春嬌?我僅憑一張集體照就找出了她的所在,你驚詫我直覺的精準,我神秘一笑,女人都是天生的吉普賽人。一眼就看出誰是敵人。

田生,我知道有一天你竟然陪著你的余春嬌在路上散步,一路送她回家,她當然還不至於請你上去喝咖啡或者是你要確認一下電腦裡的東西有沒有刪掉。

我知道,你不會,你不是張志明, 我絕不允許愛上張志明。

你問我怎麼得知這一切的?我神秘一笑,傻瓜,田生,你不知道女人是天生的吉卜賽人嗎?你不知道自己說謊時候總是習慣性嚥口水嗎?你不知道你的眼角眉梢都寫著余春嬌三個字嗎?

田生,我可不是尚優優,我不會淒悽慘慘把手給撞了央求你回家,我更不會可憐兮兮問你要我改什麼,田生,我不是尚優優,我留下的你,絕不會只是一張相片。

所以,願你我的歲月裡,永遠沒有餘春嬌。   舉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