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草季節
2012-07-06 05:51:51
那一年我的」朋友們「
「她和你四年。。。我和你已經27年了,我特媽的戒指呢??!!」Ted的拳打腳踢外加怒吼讓我笑翻,但也讓我想起了陪伴過我的朋友們。
無論男人,女人,在童年時候,我們都曾有過Ted這樣的玩伴。尤其當自己在學校不是那麼popular的時候,家裡的朋友們就備顯珍貴。我的第一個好朋友是穿著紅裙子的小兔兒。6歲時從媽媽手裡接過來的時候,她看起來又大又高,象牙白的毛,配上長長的耳朵和碎花布的紅裙子。睡覺的時候抱著她,照相的時候抱著她,無聊的時候和她說話,還有小女孩特有的過家家,小兔兒是我的家人,朋友。陪伴了我15年的小兔兒後來變得矮小了,毛也掉了,脖子因為沒有了棉花的支撐搖搖欲墜,小裙子也不再鮮艷了。終於有一天,媽媽趁我不在家的時候把她扔了。為此,20歲的我和媽媽鬧了一天的變扭,賭氣地流了眼淚。
也許是那一次的反應太激烈,媽媽再也不敢隨便亂扔我的東西。如今,我的其他朋友們得以倖存,雖然躺在櫃子里(因為太多沒地方放),但很安全。好容易回家的時候,會打開櫃子,逐個抱一遍。我平時用的東西,也都沒有隨便丟棄。比如,大一那年買的紅筷子,一直和我南征北戰輾轉至今已近有了12個年頭。比如我的水瓶子,雖然上山下海幾經磨難,多年來還是伴隨我左右,此時此刻,她正安靜地站在我的電腦邊上。
歲月,時光,一點點地流過。我長大了,我的朋友們也逐漸破舊了。既然我不可能給他們搞個戒指,那麼就讓他們一直陪伴著我,我也陪伴著他們,慢慢老去。Ted說,他只屬於John Bennet。是John賦予了他生命,他對John也不離不棄。相伴27年,是個奇蹟也是場緣份。雖然那隻賤熊抽菸喝酒下流無比,但他是John的家人,一生一世。這也許是玩具特有的一根筋氣質,但作為人,我們怎麼忍心拋棄曾經陪伴我們度過童年時光的朋友們呢?
以此紀念多年前被媽媽丟棄的我的朋友」小兔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