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訊息
殺人回憶--Memories of Murder

8.1 / 267662人    131分鐘

導演: 奉俊昊
編劇: 奉俊昊
演員: 宋康昊 金相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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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R7

2012-08-27 15:48:51

殺人者,我


                                          
昨晚看了盛名已久的《殺人回憶》,頗有感想,趁新鮮趕緊來一發。
百度了一下,影片來自於真是發生的韓國華城連環殺人案。但我想拋開真實的原型,單純從電影來評論。
整個影片拍攝通俗易懂,意義卻深刻非凡。

法制潮流
漢城警官和小鎮警官的區別,正是反應了整個世界法制意義上的打趨勢:從有罪論到無罪論。
那個年代,不僅是韓國,我想整個亞洲都存在這個情況,警察"破案"技巧純熟,更多時候都是根據結論去設定一系列的證據,所作所為就像一個熟手技工,流水線般生產一宗宗光鮮的案件。

政治情緒
韓國的警察似乎可以隨意調動軍隊,我猜測是為了鎮壓經常性的暴動。同時影片也有鏡頭特寫了韓國防暴警殘忍打擊遊行抗議人群的情景。我曾經看過一個視訊,是韓國警方的集錦,單警裝備精良,護甲武器一應全,有攻擊有防禦,警棍長一米餘,鎮壓手段堅決,非殺一儆百而是殺百儆萬。針對此情況,導演也試圖通過電影來表達對政府的不滿。

媒體責任
沒錯,傳媒手段是可以令司法更透明,程序更和平,可是媒體界的良心究竟在哪。在傳媒人的眼裡,噱頭,大道理,硬矛頭就是他們所謂的使命。可是有沒有想過是對社會的一種不負責任。把事件炒得沸沸揚揚,不斷具體化作案手法,有沒有想過會喚醒一些人的陰暗面,甚至去跟風模仿。說道此,不得不結合天朝媒體來說說,近年的校園殺人事件,何嘗不是有了第一宗的鋪天蓋地然後悲劇便接連著發生?再說當年的十大悍匪排行第一的白寶山那句名言「我想過了,法律這樣判我,我服刑出來,就去殺人,殺死那些受法律保護的人。如果法律判我20年,我出來殺成年人;如果法律判我無期,減刑後我出來年紀大了,沒能力殺成年人了,我就殺孩子,到幼稚園去殺,能殺多少殺多少,直到殺不動為止」這句話的影響,讓我想揍一頓當時記錄並報導的記者。


人物分析

傻子:我不知道是不是翻譯美化過的原因,大家有沒有發覺傻子針對犯罪過程的表述和形容甚至比正常人還牛掰。也許真的是某些精神病者都有些特殊技能,但請別忘了,他還是個精神病人。所以,他的證詞就能全信嗎?警察也太過草率,我認為所有的一切證據,都須存著懷疑論,並非盲衝沖聽風就是雨。
傻子的病不是遺傳,從他的家人就可以看出。那剩下兩種情況,母體懷孕時胎兒首創,童年遇到過什麼事情。我推測多半是因為後者。因為片中有強調過他的臉,半邊似乎被火燒過的疤痕。沒錯,是火。看到這裡大家都自然能想到他那句讓人遐想的糾結台詞「火,他用火燒我,我屁股好熱」。很多人都會想,兇手會不會和他從前就認識,小時候用火燒過他。其實不是,我曾經痴迷研究過各種由童年陰影引發的精神病,我想只是因為他目睹的殺人,對他產生的第二個陰影。在他回憶罪犯相貌的時候,引發了他被火燒的童年陰影,導致病發並被火車撞死。話說,跑在鐵軌上,用哨子假裝鐵軌管理者有沒和他童年陰影或者目睹有聯繫呢?

工人:工人我認為他表達了影片一個支線,潛移默化。這就是我所說的媒體的責任了。通過媒體的報導,他得知了作案的詳細經過,甚至將自己代入罪犯進行性幻想。從他穿紅色的女裝內褲就可得知他本來也是一個變態。先說一種可能,幸好他只是個享受不到性生活的虔誠教徒,有色心沒色膽,就只能猥瑣的對著內衣手淫,並沒造成什麼不好後果。但是若果是一些本來就窮兇惡極的人看到呢?會不會將幻想變成實踐?不過,我也並非認定他就不是兇手。

小白臉:僅憑雨天的點歌明信片還有倖存者稱光滑的手(其實手我覺得這個有待考究,對於一個正在被侵害的人的證言,會不會因為恐懼而產生思維錯亂呢?)將其鎖定。心思縝密,眼神犀利,剛退役有身體條件和反偵察能力,如果沒有那一紙DNA,他像極了一個兇手。就算有那一紙DNA鑑定,來自漢城的警官也克制不住自己,因為他簡直就是框定的那一個人。有豆瓣網友也提到,就算前面不是他殺的,最後那個死者也是他殺的,少婦和女學生中選擇了女學生,是因為他在店裡坐的時候有兩個女學生路過便看著他笑了笑,殺人者的手同樣很光滑。我覺得這個分析也挺有道理。但是讓我想不明白的是,作為退役軍人,手為什麼會那麼光滑,而且為什麼對著漢城警官的毆打完全沒有反擊能力?

警員:作為一名臨時刑警,所以的一切辦案手法和程序都很熟悉,順帶提提而已,這個不帶多說。我要說的,是上述的支線,潛移默化。小鎮警官開始訊問野蠻,為求破案想當然,做事馬虎,甚至捏造證據。漢城警官理智,科學,發散思維,知識面廣,辦案文明。可是最後,他卻也忍不住用了小鎮警官那粗暴的方法去對一個未證實有罪的嫌疑犯,而勸住他的居然是小鎮警官。這讓我不禁思考文明執法帶來的弊端,特別是刑事偵查中,面對有犯罪智商的人有時真心的無能為力。當今社會對人權保護的要求會不會有些過了,甚至有些苛刻,是否應該適可而止?

分析了這麼多,我也忍不住想大膽推測一下。我認為犯罪者不止一個,他們是一個有聯繫的群體,甚至是一個組織。每個人的殺人手法有共同也有個人特色,相同的作案手法只是想迷惑偵查機關,讓警方先入為主:一個人連環作案。而同在下雨天作案,是為了雨水能沖刷腳印等痕跡,減少目擊者的可能性,還有就是下雨天受害者的呼救會被雨聲掩蓋,大多數人家裡的窗戶也會關著。工人,小白臉都在其這個群體之中。工人迷戀紅色,還有對性器官的崇拜,所以紅衣服的是他下手的,並在胸口劃刀子拋開胸部滿足對乳房的痴迷作為他的個人特色。陰道塞桃子,他愛吃桃子,或許隨手有一個桃子而已,別想太多。最後學生妹便是小白臉做的了,因為一直被監視,所以沒準備他的個人特色手法,插文具入陰道便是模仿或挑戰上一個組織成員。又或許他本來不是這個組織的成員,只是有一種「好,你說是我做的,我便做給你看」,壓抑已久的心魔在這一刻釋放,病態人群在那個壓抑的時代軍人團體中最容易出現,長期軍隊性生活得不到解放,作為政府傀儡違背自己內心,唯有在享受被害者恐懼的叫聲中才能享受快感,一支支銳利的筆和尺子插入陰道中扭動,血肉模糊撕裂感也是衝破壓抑的最佳官!!!

也許吧,在每個國度的有著那些黑暗的時光,社會的種種不安產生各種病態的人群。每個人心中住著一隻心魘,藏著不可告人的癖好,也許一個契機,你邊會成為殺人者,我也一樣會成為殺人者,我們身邊的惡,就是出於多少張普普通通的面龐。那些關於殺人的記憶,看不見,不代表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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