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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PI的奇幻漂流--Life of Pi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少年的奇幻漂流/漂流少年

7.9 / 667,355人    127分鐘

導演: 李安
編劇: 大衛馬季 揚馬特爾
演員: 蘇瑞吉夏爾瑪 伊凡卡漢 瑞夫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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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帆

2012-12-01 00:45:44

導演李安的加減法——關於影片與原著的區別

************這篇影評可能有雷************


《Life of Pi》(原諒我不用那個我覺得有誤導之嫌的譯名)是一部神奇的電影。說它神奇,因為它對我來說,有著強大的後勁。
當我剛剛看完電影的時候,並不覺得這是一部多麼偉大或完美的作品。或許是因為我讀過原著、有某些具體的觀影期待、也了解基本的情節和最後的反轉,我覺得李安只是把這個故事完整地拍了出來。「無功無過,中規中矩」,這是我第一時間的評價。
但是,在那之後的幾天,片中的諸多細節,始終在眼前腦海縈繞不去。影片就像是一杯陳年好酒,入肚之後,逐漸釋放其醉人的魅惑。這和大部份看的時候很爽、看過之後便忘的爆米花大片,有著極大的不同。
我又找出原著,細細再讀一遍。於是,我發現了李安在尊重原著的基礎上,對這個文本所做的加減法。越思越想,我越覺得,李安並非只是以影像複述這個文本;他是在通盤地理解、徹底地思索的基礎上,經過縝密的選擇、嚴苛的控制,方才系統性地建構了又一部「李安出品」。

在將文字轉化為影像的過程中,李安做的減法遠遠多於加法;這當然出於影片篇幅的限制,但對李安來說並非常事。眾所周知,這位導演最擅長的,是選擇一個短篇或中篇小說,將之抒情地擴展為一部人性的史詩,比如《臥虎藏龍》,比如《斷臂山》,比如《色戒》;但把一個長篇拍成電影,之前似乎只有《理智與情感》那一次嘗試。
何況《Life of Pi》和《理智與情感》不同、和絕大多數適合拍成電影的小說都不同,它不是一個故事性很強的文本。全書分為三大部份,而彼此之間存在著明顯的斷裂,第一部份太過說教,第二部份太過奇幻,第三部份太過書面。難怪有評論認為,這是一部不可能拍攝成電影的小說。
然而李安拍成了。

對於許多讀者而言,這部精彩的小說,第一部份卻著實不好看。除了講動物園的部份可圈可點之外,主人公Pi對於三大宗教的求索,顯得冗長而缺乏趣味。李安顯然也對此心知肚明。他去掉了原書中關於宗教教義的解釋、以及少年與三位宗教導師平淡的交往過程。
但如果說李安只是出於影片時長考慮就對第一部份大刀闊斧,未免低估了他。因為,他不但做了大量的減法,還做了一些引人注目的加法。有些加法,也許只是增添影片的趣味性,比如少年在黑板上默寫π的數值,比如牧師初見面時說的「You must be thirsty」(這個梗已經被很多人指出了);但另外一些加法,顯然是深思熟慮的結果。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那個初戀的對象。原書中沒有這個女孩;很顯然,李安加入這個人物,是要傳達一些對他來而至關重要的資訊。當我們看完整部電影,我們發現,與這個女孩相關的情節,主要作用是帶進一些印度教的、文化意義的元素——那些舞蹈(舞蹈老師特意指出這些舞是敬獻給神的)、那個手勢(森林中的蓮花)、那根紅線。那些元素,在影片後段對於神秘島的展現中,一一對應。
還有一處非常重要。在少年與女孩分離時,中年Pi的旁白聲出現:「我記得那一天的一切細節,但奇怪的是,我卻不記得我們是怎麼告別的。」——這句話為何重要,稍後再議。

狂風暴雨,貨船沉沒,一人一虎,好戲開場。
原書中,少年在發現救生船上居然有Richard Parker之後,惶惶不安,他羅列了一二三四五六條害死老虎的辦法,比如用6支嗎啡注射器殺死他、勒死它、毒死它、燒死它,之後意識到這些辦法沒有一個行得通,只好迫於無奈接受了第七條方案:讓它活著。
我們設想一下,如果碰到昆汀之類的導演,這些主人公臆想中的「殺虎方案」會有一連串的影像表達,那種表達會很生動,很精彩,很有喜劇效果。但李安沒有那麼做。影片中,主人公從一開始就知道老虎在船上。他看到老虎在海上游泳掙扎,還高呼它的名字,然後目睹對方一躍而起跳入船艙。在老虎再度現身,乾淨俐落地解決掉鬣狗之後,Pi似乎也沒有考慮過幹掉對方。不僅如此,當老虎扒在船舷、命懸一線時,他在短暫猶豫後便選擇救它上船,而不是一勞永逸地擺脫它。
原著中,老虎的活著是無奈的現實;影片中,老虎的存在是主動的選擇。原著中,那是一個關乎生命的威脅;影片中,那是另一個活生生的生命。

既然接受了老虎的存在,那麼接下去一個問題便是,人與虎如何共存?
原書中,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描述這位在動物園長大的少年對於猛虎漫長的馴服過程。他通過餵食、吹哨子、製造暈船、玩弄老虎的糞便等諸多方式,最終確立了自己的權威,成功地在救生艇上搶得了一塊地盤。
而在影片中,所謂的「馴服」只是一小段插曲。三個steps輕而易舉便被一泡熱尿摧毀。狼狽不堪的主人公此後便放棄了「馴服」的打算;在絕大多數海上漂流的時間裡,都安然地待在自造的小筏子上,將整個救生艇讓給老虎。
老虎那一泡射向少年的尿,可以看作是李安向小說作者開的一個輕巧的玩笑;其間透露出的,則是東西文明對待「自然」的迥異態度。在西方人眼裡,自然是可以被征服、被馴養、被改造的對象;而在東方人看來,that's mission impossible.

關於如何獵取食物,李安也沒有刻意展現。原書中那些我讀得最津津有味的段落——比如怎麼捕撈殺死和吃掉一隻大海龜,比如老虎與鯊魚的殊死搏鬥——李安壓根都沒拍。這可能是我在剛看完電影時略有失望的根本原因;在我原先的期待和想像中,那些都該是濃墨重彩的視覺奇觀。
但是,李安沒有那麼拍。
事實上,原著中所有血腥的、暴力的、殘酷的內容,都被李安決然地迴避、抑或淡化了。他拍了父親對Pi的殘忍教育,卻沒有拍老虎究竟是怎麼咬死那隻山羊的;他將鬣狗對斑馬的攻擊展現為一個夜空下的剪影,而沒有還原書中那段慘不忍睹的描寫(那真是太虐了);他沒有給被咬下頭部的猩猩清晰的特寫,也沒有拍攝那些動物屍體在船艙內的逐漸腐爛;他沒有展現Pi如何從一個殺死一條魚就懺悔半天的純真少年迅速轉變為一個嫻熟的獵食者,而只是拍了些在日光下晾曬的魚乾作為背景交代……直至影片的最後,病床上的Pi緩緩講述故事的另一個版本。導演完全可以在這段講述的時候輔之以影像說明,達到更為震撼人心的效果(也不至於浪費了Gérard Depardieu那樣的好演員);但沒有(我甚至懷疑他其實拍了,只是最終沒有剪進去)。不僅如此,那第二故事被說得極盡簡練,以致於許多觀眾在為Pi的母親究竟是被廚師吃掉的還是鯊魚吃掉的爭論不已;而原書中,那幾個人是如何死的、死後又如何,都有十分清晰的說明。
李安為什麼會這麼做?僅僅是因為他「心慈手軟」嗎?我不這麼認為。儘管李安看上去那樣的溫良儒雅,但能拍出《色戒》,已經證實了他刻畫極致的野心和能力。他可以將性拍得那麼兇險,自然也能將暴力展現得淋漓盡致。
那麼,為什麼?回到我剛才說很重要的那句話,那句主人公的旁白:我記得那一天的一切細節,但奇怪的是,我卻不記得我們是怎麼告別的。
原因在於,那些殘酷的真相,那些暴戾的場景,那些血腥的畫面,都被主人公選擇性地遺忘了。因為,無論是向日本公司職員講故事的少年Pi,還是向作家講故事的中年Pi,都已經沒有了猛虎的陪伴。

影片對於原著,還有一處重要的刪節。原書中,在少年Pi漂流日久、體力不支的時候,他失明了,也絕望了。在末日的黑暗中,他卻在茫茫海面上、奇蹟般地遭遇了另一個也在救生艇上漂浮的人,與之展開了一段語意不清、邏輯混亂的對話。當兩艘救生艇越靠越近,Richard Parker躍進那艘船,吃掉了那個人,「他給了我一條命,我自己的命,但代價是取走一條命。」「就在那一刻,我心裡的某種東西死了,再也沒有復活。」
這段內容在全書佔了20頁,卻被李安毫不留情地全部砍掉。我猜測,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技術性的,因為電影作為影像的藝術,幾乎不可能表達出兩個盲人在海上對話這樣的場景和意境。
然而,這段文字在原著中卻有非常關鍵的作用。作為讀者,往往是在讀到這段的時候,才開始懷疑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它太夢幻了,太奇怪了,太不可能是「真」的了,和之前那些雖然不合情理、但充滿大量具體細節的段落形成了鮮明的反差。那些文字就好像令人不安的聲響,讓在睡夢中的你有所警覺,你還沒有醒,但意識到自己恐怕是在做夢。更不消說的是,那些對話中的詞句充滿隱喻,當你讀完全書再重讀此段,他們的意指便會一一呈現。
李安刪除了這一段情節,但是,他用其它的途徑手段完成這段文字的作用。通過大量夢幻的、失真的畫面——點亮海面的水母,躍出水面的巨鯨,咫尺天涯的船隻、平靜如鏡的海洋——觀眾隱隱感知故事的虛構性。至於隱喻的呈現,李安更是不遺餘力,從一層層拋開宛若蓮花的果實,到漂浮與水面宛若臥佛的神秘島。事實是,片中元素的符號感是如此之強烈,以致於有觀眾將這部電影當作《全面啟動》加以分析。
但李安對於這個段落的刪除,還是造成了問題:原書中,無論在第一個故事(Pi吃了些被老虎咬死的人的肉)還是第二個故事(Pi吃了他殺死的廚師)中,Pi都吃了人;而在影片中,Pi是否是食人者這一點是語焉不詳的。這個調整好嗎?我對此有保留意見。

無論是書,還是影片,都是極為優秀、難得一見的好作品。兩相比較,書更生動,更細緻,有關少年Pi用各種技術手段滄海謀生的篇章妙趣橫生,充滿想像力;而電影更內斂,更唯美,更有整體性和寓言感。
而無論是書還是電影,都完美地塑造了一個難以忘懷的藝術意象:Richard parker。
那隻老虎究竟意味著什麼?眾說紛紜,但又都說不徹底,李安乾脆表示「這個不能說」。是的,這個沒法兒說,因為它本就是個奧義的存在。
但是,文章的最後,我還是想試圖說一說我理解中的「老虎」。那是一種生存的原初動力,一種有生命之物在有生之涯為了繼續生而竭盡全力的慾望和力量。被教化、社會化的人,往往已體會不到生的原動力;但是,在殘酷的森林法則中,在死亡的汪洋大海中,生,作為一種渺小、脆弱而有限的存在,卻能爆發出強大、堅韌、絕對性的力量。為了生,可以不顧道德,可以拋棄人性,哪怕生不如死,哪怕萬劫不覆。
這種原初的動力,最親密的朋友不是別的,正是恐懼——對於死的恐懼,對於自己將不能繼續活著的恐懼,以及,對於宗教的恐懼。世間宗教千萬種,但其根本立意如出一轍,都是對於死的粉飾,對於彼岸世界的想像,對於將死之生者的慰藉。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生的敵人不但是死,還包括宗教。這就是為什麼,當Pi作為「人性」的存在暴風雨中高呼見證神蹟的時候,那隻老虎卻瑟瑟發抖,徹底化身為「恐懼」本身;也是為什麼,當Pi最終回歸人世間——那個由法律、道德、宗教、文化建構起的世界,那隻老虎頭也不回地走了——但請注意,他只是深入叢林,而沒有徹底消失。有必要引述一下李安在接受柴靜專訪時說的一段話:「我對宗教非常嚮往,但我的心裡始終有一隻老虎。」

不管影片能不能在明年斬獲奧斯卡,這隻老虎都將長久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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