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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delizi

2013-01-02 02:54:04

亞伯罕林肯最重要的31天—林肯的一小步,人類的一大步(初稿)


預告片史詩般的壯麗,回到正文卻是平淡不驚,這是我完全沒有想到的

一部也許更貼近真實的電影,理想、政治交易、戰場屠殺,家庭糾紛相互交織的故事。


電影開始那段總統和兩名普通黑人士兵的對話,看的我有些動容,藉著總統和士兵的交談,道出了林肯《葛底斯堡演講》的經典片段,govened by the people,of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 ,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民治、民享、民有的政府將與世長存

 (But, in a larger sense, we can not dedicate—we can not consecrate—we can not hallow—this ground. The brave men, living and dead, who struggled here, have consecrated it, far above our poor power to add or detract. The world will little note, nor long remember what we say here, but it can never forget what they did here. It is for us the living, rather, to be dedicated here to the unfinished work which they who fought here have thus far so nobly advanced. It is rather for us to be here dedicated to the great task remaining before us — that from these honored dead we take increased devotion to that cause for which they gave the last full measure of devotion — that we here highly resolve that these dead shall not have died in vain — that this nation, under God, shall have a new birth of freedom — and that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電影剛開始這段,我有點矛盾,因為除了士兵唸出的演講片段,他們還向總統提出了自己的疑問——「廢除了奴隸制是否意味著黑人士兵可以去當聯邦軍的軍官,是否意味著黑人擁有平等的投票權」,面對著他們,林肯滿臉笑容,卻不直接回答這個很尖銳的問題(這樣的問題讓雙方繼續的交談都很為難),他自然的轉進了,「戰爭結束,你想去幹什麼」,話題改變了......

這點細節讓我有點懷疑,接下來的劇情可能不像《葛底斯堡演講》那樣的高大全了,後面也確實如此。

不久,回到了辦公室,林肯想推動眾議院通過第十三條有關廢除奴隸制的憲法修正案(憲法條款可以通過國會以修正案的方式予以修改、廢除,直到現在仍然如此,這是實情),一旁的國務卿提醒他,現在已經有了因廢除奴隸制而爆發的內戰,再執意通過這個修正案並不合適,一旦通過這個法案廢除了奴隸制,戰爭就該馬上結束(實際上做不到),但是如果戰爭提前結束,也就沒人會願意通過這個法案了。十個月前前車之鑑還歷歷在目,而且共和黨內部的保守派,民主黨將會頑強阻擊。

林肯很堅持,但是他沒有說出自己的原因。


儘管共和黨在眾議院裡面佔優,但是那關鍵的幾票不僅要成功遊說共和黨中的保守派,保證黨內的一致,還要從民主黨內的不那麼堅定的人士中挖來幾票(或者棄權),這真是談何容易。

為了從民主黨內挖過來這關鍵的票數,林肯和國務卿倒是很快達成了一致,林肯給那些沒有工作的共和黨議員提供他們想要的職務,國務卿則安排人員賄賂和說服他們。

院外活動就此開始,一方面以完成和南方邦聯和平談判為條件通過某政治大佬搞定黨內保守派議員(沒想到廢奴主義者還是共和黨內的激進派),另一方面就是從民主黨挖牆角。


政治就是這麼現實,在選票上你就得精打細算


後來的內閣會議中林肯完整的說出了自己的本意,這段對白非常精彩,我很喜歡。

「我認為,憲法賦予了我戰爭的權力,但沒有人了解這些權力到底是什麼。有人說這些權力並不存在,我也不知道,我認為我需要這些權力實際存在,來讓我堅守維護憲法的誓言。也就是說我認為我有權力把叛軍手中的黑奴解放出來,算是戰爭中沒收財產的一部份。這或許會讓人懷疑我和他們是一夥的,他們認為奴隸是個人財產,我堅決反對這一點。我從未這麼認為,我很樂意人人獲得自由。倘若把一個人稱為財產,或者稱為戰爭違禁品,或者其他什麼,這一切就是我為什麼要抓住這次機會的原因。
  
   下面說到關鍵的部份了。我要利用法律武器來沒收戰爭財產,我也知道這法律僅僅適用於政府財產,或者交戰雙方國家居民的,但南方不是一個國家,所以我不能跟他們談判,所以如果根據法律,黑人確實是個人財產,我是否有權把這些個人財產從盟軍手中奪走?前提是我堅持認為他們僅僅是盟軍,而不是交戰國的公民。還有一點,我堅持這次的暴動,並不是來自我們南方各州,而是來自這些州內的盟軍,這些州內的法律還是有效的。這就是說,因為是由州法律來決定黑人是否可以被當做個人財產來進行買賣,聯邦政府沒有任何規定,至少現在沒有,所以黑人在那些州里,就是奴隸、個人財產。所以我可以使用戰時的權力來沒收這些財產,救出他們,但如果我要嚴格遵守州法律,我要如何合法地使用解放宣言來解放他們?除非我把州法律廢除了。我覺得戰爭需要我做這些,我的誓言也需要我這樣做。我覺得我是對的,我也希望自己的做法是合法的。我仍舊這麼希望。
  
   兩年前我宣佈,他們可以翻身做主,並從此以後獲得永遠的自由。假設法庭裁定我沒有權力這麼做,法庭很可能這麼裁定,假設這個廢除奴隸的修正案從未存在過。假設現在戰爭已經過去了。我就不能再使用戰爭權力,來無視法庭的裁定。其實有時候我覺得我必須無視。這些已經被我解放了的人們,會不會被迫重新做奴隸?這就是為什麼我需要眾議院討論這個第十三修正案。進一步得到各州的批准,把這整個奴隸制都給取消,永遠的取消,只要我還有能力,就是現在,這個月底,我需要你們在背後支持我。我的內閣一向都支持我。」



後面一個內閣成員提到了民主黨攻擊的一個理由就是總統的「獨裁主義」傾向,另一個閣員說的回答的很好,「獨裁者是不會受法律左右的」


林肯自己的回答則非常巧妙,「我一年半前就簽署了解放奴隸宣言,在我的第二個任期開始之前,我覺得那是我權力之內的事情,儘管我有時也認為自己的想法是錯誤的, 但我知道人們是會告訴我的,我給了他們一年半的時間來考慮,於是他們再次把我選為了總統,所以二月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我打算要簽署憲法第十三修正案」

為什麼寫出這麼一大堆的對白呢,首先我想說的,歷史非常複雜。記得教科書上告訴我們南北戰爭就是因為廢奴和蓄奴引發的,戰爭一結束好像問題就完全解決了。歷史變成了固定標準下正反的對抗,正義必將變成邪惡,這樣的歷史真是無趣

實際上呢,哪有簡單,戰爭的勝利,更像是暴力強制下優勢一方的無情掠奪,他不會改變觀念、制度,反而會增加仇恨。暴力永遠不可能真正解決問題。


另外這段對話說明了什麼是法治,什麼是美國。

林肯總統對於這個提案可以非常堅持,要求並暗示手下不管用何種方法去找到那些缺少票數,他不惜去和南方政府秘密談判;林肯總統對戰爭勝利如此渴望,以致於內戰雙方死亡人數都達到了60多萬(還沒算上傷者,要知道美國把一戰、二戰、韓戰、越戰、伊拉克戰爭的傷亡人數全部加總都還不及這次內戰);林肯為了不再激怒自己的老婆,把兒子送去讀法律,不讓他三軍上陣。

林肯的種種做法不免讓人感到握有巨大權力的他獨斷專行的可能,但是上面這段對白卻非常重要,讓觀眾看到,林肯的出發點不論多高尚,不論他想的多精密,他的理由有多充分,他也要在法律的授權下來達成自己的目的。他沒有通過憲法修正案來直接擴大自己的權力,而是增減了一條免除苦役和強制勞動的法案,受益者不僅僅是黑人,包括了所有的美國公民。

繼續劇透


林肯這塊剛一停歇,共和黨內部的激進廢奴派坐不住了,幾個人開始不著邊際的揣測林肯的用意,還好有斯蒂文斯這樣的老油條鎮住場面,不然就又變成耳熟能詳的陰謀論了。


眾議院的辯論就更是誇張了,各種想得到的,想不到的吐槽(還有議員把林肯名字加上african的,或者比喻成羅馬獨裁執政官凱撒),不是critical time ,這裡的罵戰幾乎毫無任何意義(議員對於一個話題的表現倒是可以作為確定收買目標的依據)。


再往後的情節無非就是秘密和談,院內嘴炮,院外遊說收買,軍事壓制(奪取威明頓,南方邦聯政府最後一個港口)之間的互動了。(最有趣的是林肯和斯蒂文斯在地下室的一次會談,廢奴人士的觀點真是激進無比,和談與通過修正案的衝突在那些反對者甚至是盟友間直接引起轟動再正常不過了,劇情的key point的就是在這樣的時刻。)


比較諷刺的是,一個月的精心計算,甚至林肯親自出馬,到最後投票之日前一天晚上還不能湊夠足夠的票數,只好聽天由命了



更多時候需要的是妥協,電影中斯蒂文斯有這麼的一句話:「修正案的真正目的是:只認同一切事物在法律面前地位平等,除此之外再無其他。」

amazing,這句話出自一位廢奴人士,直接無視了獨立宣言正文的第一句話。

我剛看到這句台詞的時候也難以理解,這和那個莊嚴的承諾完全不一樣,任何一個正常人都認為難以接受。回過頭一想,比起空洞的「屁民當家做主」的宣傳來說,這句話要實在的太多。

理想必需要用制度、要用規則來界定和保護,不然就很容易變成糊弄、收買他人的謊言。

我們不可能指望一句宣言,一句beautiful words來保護我們的權利。

比起動不動掛在嘴邊的「人人生而平等」,我更喜歡一切事物在法律面前地位平等,除此之外再無其他,不然你指望什麼來捍衛我們的平等,嘴炮和拳頭嗎?!


當斯蒂文斯讓自己的黑人老婆在床頭念起憲法第十三修正案時,你會相信這不會成為一紙空文。

憲法修正案第十三條[1865年批准生效]
  第一款
  在合眾國境內或屬合眾國管轄的任何地方,不准有奴隸制或強制勞役存在,惟用於業經定罪的罪犯作為懲罰者不在此限。
  第二款
  國會有權以適當立法實施本條規定。


電影中的林肯是一位出色的平衡者,他的言行剛剛做到那個臨界點,而沒有越界,提供工作機會又不主動金錢收買,秘密和談又不讓其進入華盛頓,院外遊說但又不強迫威脅。

我並不認為他這麼做是來自的厚黑和城府,某種程度上這些都是他為了實現自己的目的必需要做出的犧牲、妥協和讓步,只是他掌握好了自己的分寸,他明白自己有什麼樣的好牌,缺少什麼樣的牌,自己什麼事情做不到、做不好,想不到的就接受別人的建議,做不到、做不好的事情就交給別人做,向別人求助,或者交給更善於完成的人去做,最後關頭需要自己出馬的時候又絕不推脫。


電影中的林肯更是一位偉大而清醒的理想主義者,他並不將自己的理想停留在華麗的辭藻之中,他運用自己的權力,他運用團隊,他人的力量(通過的是信任)去實現那些值得為之而奮鬥的理想.但他又盡力不去造成太多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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