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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M就是凶手/可诅咒的人/凶手就在我们中间

8.3 / 168,533人    117分鐘 | 110分鐘 (2004 Criterion DVD edition) | France:118分鐘 | Germany:105分鐘 (2000 restored version)

導演: 佛瑞茲朗
編劇: Thea von Harbou 佛瑞茲朗
演員: 彼得羅瑞 Ellen Widmann Inge Landgut Otto Wernic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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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缺水

2013-01-31 17:31:38

《兇手M》,永不消失的口哨聲


原文地址:http://www.qh505.com/blog/post/1897.html

《兇手M》或者是《可詛咒的人》,又或者是《兇手就在我們中間》,《The Murderers Are Among Us》、《Fritz Lang's M》、《M - Eine Stadt sucht einen Mörder》、《M - Mörder unter uns》……不同的電影翻譯指向一個共同的符號:M,大寫的M,影子的M,犯罪的M,M是小販塗在手掌上的記號,M是印在兇手肩上的符號,只擦去了一半卻永遠無法清除,M是以法律的名義受到制裁,還是以人民的名義受到懲罰?

在這無休止的疑問中,只有那口哨聲一直響徹在街上,宛如遊戲,被消解了。就像影片一開始那些孩子們圍在一起玩的遊戲,他們唱著那首歌:「他帶著刀,把你切成碎片,然後你出局了。」歌聲在小區里飄蕩,這是可怕的歌,「該死的旋律」,在這歌聲中是長長的樓梯,無聲的窒息壓抑過來,母親對著窗外叫「愛思」,小女孩沒有回來,只有死一般的樓梯,和沒有人玩的皮球,以及斷了線的氣球。女孩愛思貝克曼失蹤了,永不回來了,就像這個城市那些已經失蹤的8個孩子一樣,被口哨聲帶走了。

留下的只有那個恐怖的黑影,戴著禮帽,而且禮貌地和愛思貝克曼講話,背影留在「懸賞一萬馬克」的通緝海報上,口哨聲留在街頭譜賣氣球的盲老人耳中。恐怖的黑影和歡快的口哨聲組合在一起,這裡沒有遊戲,只有死亡。兇手是誰,誰是兇手?從遊戲開始,是不是要從遊戲結束?「糖果、玩具乃至蘋果,將生活引向終點。」這是可怕的日子,似乎街上隨時都有兇手出現,「坐在你身邊的人可能就是兇手」,和小孩在一起的陌生人被懷疑是兇手;在酒吧裡的客人被懷疑是兇手,他們一個個被帶走接受調查,他們似乎一個個都有污點和被質疑的可能。
 
當所有人都被懷疑,殺人事件就彷彿變成了集體性行為,而個體被隱匿了。警察局出動了大量的警力,在每個犯罪現場取證搜索,他們發現了皺了的糖果紙,但一無所獲;他們搜查了兩公里之內的所有咖啡館,但一無所獲;他們一週只睡十二小時,但一無所獲;他們抓走了兩車嫌疑人員,但一無所獲;他們總共發現了1500條線索,「可以裝進60本書」,但一無所獲。

眾多的警力,眾多的線索,眾多的懷疑,但似乎越來越走向反面,越來越沒有價值,目擊證人為兇手是否帶紅帽子還是綠帽子爭論不休,他們甚至用「三文治占卜」來推斷兇手,一切似乎陷入遊戲的困局,但是口哨聲依舊響起,兇手在別處。而且可怕的是,兇手還正大光明、膽大妄為地給報館寫信,信里說:「但是我還沒有做夠。」這是無休止的恐懼,這是無休止的瘋狂,警察從兇手的公開信查找指紋,對照筆跡,分析出兇手不連續的字跡表明是無生氣的性格,從而得出兇手是一個瘋子。他們從監獄、瘋人院尋找線索,被治療又被釋放的病人成了懷疑對象,他們裝扮成乞丐,他們跟蹤每個孩子,他們甚至蹲點在懷疑對象的家裡,查找光滑的桌子、廢棄的垃圾桶,以及窗台上的鉛筆碎屑,但是這些行動並不能獲取最有價值的線索,這一切襯托著警察的無能。

而在警察的另一面,黑道也出手了,因為兇手影響了他們的生意。兇手又一次出現在街上,又引誘著一個小女孩,他還是吹起了可怕的口哨,而這次發現的不是警察密佈在街上的那些乞丐,是那個賣氣球的盲老人聽到了這哨聲,然後小販跟蹤,他用M在兇手衣服上做了記號,而行跡暴露的兇手最終擺脫了警察雇來的乞丐的追蹤,逃進了商業大樓。而這次得到消息的不是警察,而是黑道。他們闖進了兇手躲著的商業大廈,包圍了所有的出口,並且通過打昏警衛、破壞大樓,終於找到了藏匿在閣樓裡的兇手,等警察趕到,人去樓空,只有撬天花板而沒有逃走的法蘭茲留在現場。警察抓住了這唯一的線索,對兇手M的追查變成了對法蘭茲的審問,當卡爾曼督查聽到法蘭茲說「找到那小孩的殺手」時,叼在嘴裡的煙突然掉落下來,卡爾曼像一尊木偶,站在那裡半天沒有發出聲音,那是一種新的恐懼?在警察大肆搜捕而一無所獲的結局面前,兇手卻被黑道的人抓走了,這是不是對法律無能的絕好諷刺?他用水沖了頭以讓自己從這個驚人消息中回過神來。

曾經的自大,傲慢,以及對抓獲兇手的絕對把握,這是警察為代表的法律的生動寫照,那時,卡爾曼督察坐在辦公室裡,吸著煙,打著電話匯報搜捕進程,那是一個諷刺的仰拍鏡頭,和開始時小孩子的玩遊戲時的俯拍形成強烈對比,一個是恐懼的現實,一個是法律制度下的理想,「以法律之名」和「以人民之名」的強烈對比。更強烈對比的還有最後的審判。兇手被黑道帶到了老肯茲和立維酒廠,來自社會底層的人們齊聚一堂,實行了他們對兇手的審判。這是一個諷喻,那些人或者身上都帶著對現實的不滿,或者都有犯罪的前科,都有過被法律制裁的經歷,但是現在他們站在了法律的另一面,他們高高在上面對一個殺人兇手,他們是審判者,他們在自己的法庭上掌握著對另一個個體的生殺大權,他們甚至為兇手叫來了辯護律師。他們叫著「殺了他!」當兇手的辯護律師說要交給警察,通過法院判決的時候,他們都笑了。

兇手聲嘶力竭,他說自己一直有著恐懼,在街上被跟蹤,隨時可能被殺害,這種無盡的痛苦面前,他不能阻止自己,「除了我做那事」,他才能平息心中的恐懼,沒有人知道他內心的哭泣,殺人才能消除這種痛苦。兇手是個瘋子,是個病人,在大街上精神萎靡,瞌睡連連,只要他看到小孩出現就會重振精神,眼睛裡發出興奮的光芒,伴隨而來的便是那歡快的口哨聲。兇手並不是懺悔,而是說出了自己內心的恐懼。那些審判者說,他犯了謀殺罪,連自己都判決了自己的死刑,那結局就只有一條:殺了他。而辯護人發言了,他說,被告在不可抗拒的衝動下犯了罪,所以不該被判處死刑,沒有人會因為忍不住的事情而受懲罰,沒有人能夠把一個不能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人殺死,「這個國家不行,你們當然也不行」而對於兇手,應該把他送進醫院,而不是監獄或者絞刑架。

兇手變成了病人,懲罰變成了醫治,這是不是代表著法律?而在這個私設的法庭上,審判者都曾經是法律的受害者,而當面對同為殺人罪犯的時候,他們卻代表了另一種正義,黑幫老大說,如果當成病人被醫治,然後又被釋放,然後又去殺小孩,然後又被抓,如此循環,沒完沒了,那麼兇手就永遠不會受到制裁和懲罰。而不管是黑幫的審判,還是所謂的辯護人,他們不休止的爭論中,沒有警察,就像搜捕兇手的那個過程一樣,警察所代表的法律是缺失的,甚至是走向另一條路,而當最後警察趕到老肯茲和立維酒廠裡的審判現場時,那些站在法律對面,聲稱警察是笨蛋的審判者舉起了手,「以法律之名」,一雙手伸向了那個顫抖著的兇手,法律回歸,而兇手似乎也找到了自己的庇護。

誰是兇手,似乎並沒有懸念,而懸念似乎只在警察那邊,在沒完沒了的搜查取證中,那些無辜的人倒成了嫌犯,警察讓社會陷入了新的恐懼,這種恐懼和兇手並沒有直接關係,而對於兇手來說,是完全充滿了遊戲意義,他是個精神病患者,他是個瘋子,他消除自我恐懼的唯一辦法便是口哨,以及與歡快的口哨聲一起的孩子、糖果、氣球,這是他消除自我痛苦的唯一辦法。這是對法律的挑釁,還是對自我的拯救?而警察為代表的法律卻永遠在現場之外,在兇手之外,甚至在恐懼之外,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發現真正的兇手是一個看不見的盲老人,在兇手肩上印上大寫M的是一個小販,他們和警察無關,和法律無關。而那些黑道裡的人,更在法律之外,或者說,他們對兇手的審判完全是拋棄所謂的法律,在自足的老肯茲和立維酒廠里完成了審判。

但是法律還在那裡,警察還在那裡,面對警察他們還是舉起了投降的手,「以法律的名義」又將兇手帶向一個未知的世界。而最後真正法庭的審判只有短短40秒,三個哭泣的母親坐著,她們說:「以人民之名,這不會把受害者帶回來,我們要多點關心自己的小孩,你也要。」以人民之名去關心孩子,這是不是對於「以法律之名」的又一次解構?電影結束,她們的聲音留在那裡,從此人人自危,還是對司法無力的譴責?

大寫的M並沒有從兇手的衣服上擦去,這是一個符號,從小販的手掌上印上去,像一面鏡子刻在那個時時露出驚恐表情的兇手身上,街上所有人都處在對兇手殺人的恐懼中,那麼兇手的恐懼又在哪裡?「以法律之名」和「以人民之名」是兩種恐懼,似乎每個人的內心都有擺脫不了的痛苦,殺人只不過是他消除社會恐懼的一種手段,但是這種手段的悖論在於,他將製造更多的恐懼。口哨聲本來是歡快的,但是那是格里格的《皮爾金特》,《皮爾金特》是格里格為易卜生的同名詩劇寫的配樂,就講了一個病態地沉溺於幻想的角色,最終成為犧牲品。

大寫的M刻在每一個人的心靈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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