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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犯X的獻身--Suspect X

嫌疑人X的献身/容疑者X的献身/嫌疑犯X的献身

7.4 / 4,096人    128分鐘

導演: 西谷弘
演員: 堤真一 松雪泰子 金澤美穗 福山雅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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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比猴子

2013-02-01 07:21:43

解釋一些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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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母女是正當防衛,根本沒必要後續隱瞞。
答:母女不屬於正當防衛。正當防衛必須是侵害發生時。劇中是男的穿鞋時,女兒動手的,不是被毆打時還手的。

問:路人被殺代替前夫被殺是本片的推理創新,但僅僅毀容和消除指紋就能改變死者的身份嗎?
答:代替的邏輯是這樣的:
    1 在屍體邊發現自行車,屍體是2號死的,自行車是2號被盜的,判斷自行車屬於死者。
    2 自行車上發現指紋,判斷指紋屬於死者。
    3 找到失蹤住客的旅店,旅店內發現與自行車上相同的指紋,判斷住客和死者為同一人。
    4 找到住房記錄,得出死者是花岡前夫。

問:石神的一見鍾情太不自然。
答:對於石神的一見鍾情,小說中是這樣描寫的「母女自我介紹說她們剛搬來隔壁,女兒在一旁鞠躬。看到兩人時,石神的身體彷彿猛然被某種東西貫穿。怎麼會有眼睛如此美麗的母女?在那之前,他從未被任何東西的美麗吸引、感動過,也不了解藝術的意義。然而這一瞬間,他全部懂了,他發覺這和求解數學的美感在本質上乃是殊途同歸。」也許開門的一瞬間,沒有驚艷到我們,所有我們不明白。情感這種東西,除非兩人感受相同,否則很難共鳴。我們怎麼認為沒有關係,石神的內心是如此,便是了。

問:為什麼石神殺流浪漢時還是要暖桌電線勒死他?完全沒必要啊。。。
答:如果流浪漢不是被電線類似的,那麼花岡就知道死的人不是前夫,而是別人。

問:為什麼不直接毀屍滅跡,而要多殺一個人?
答:電影裡面沒有交代明白,小說寫得很清楚。石神一開始就知道這事瞞不住,他早打算自己頂罪!他的理由是,不希望母女兩個,一輩子活在擔驚受怕之中,只要他去頂罪,這事情就了結了。她們可以安慰度日,不用膽顫心驚。

問:為什麼要特地去偷新車?
答:新車丟失,失主報案。根據車子丟失時間,說明2日被害還活著,而不是1號,加強母女不在場證明。

問:物理學家這樣做能成立的一個重要前提就是藏在水裡的屍體不會被人發現!那既然屍體可以藏的讓人找不到(就是個失蹤案件)為什麼還要再殺一人(又重新變成謀殺案件)呢?
答:還是那句話,電影交代不明白,小說寫得很清楚。湯川早就知道這事瞞不住,屍體遲早要被發現,所以他先搞具屍體認定為花岡前夫,那麼再從河裡撩出來的屍體,就不會被懷疑是前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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